招标
阜宁县环保局2018年11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金额
150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8/1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00万元
招标公司阜宁县环保局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阜宁县环保局2018年11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的环境权益,现将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1112日至20181116日。

通讯地址:阜宁县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政编码:224400

电子邮件:xrm1212@126.com

联系电话:0515-87382007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下列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汇总表

序号

1

建设单位

江苏鑫泉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年产30万只袋笼项目

建设地点

阜宁县阜城滤料产业园10号(C)

报表类型

报告表

环评单位

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977号)

项目概况

项目拟投资1500万元,租赁盐城市丰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空置3#厂房建设年产30万只袋笼项目。

公众参与情况

1.项目建设单位项目于2018年9月2日~9月10日在项目现场进行公示,于2018年9月27日~2018年10月9日在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网上公示,在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反馈意见。

2.项目建设单位向周边公众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发放20份,有效回收20份,无人反对该项目建设。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阜宁县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尾水达标排入入海道南泓。

废气:焊接烟尘经集气罩+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净化处理,减少无组织粉尘的集聚。产生的喷涂粉尘经密闭集气装置+旋风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1#)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排放;烘干废气经密闭集气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2#)达《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的标准要求;燃烧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3#)达标排放,其中烟尘需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的标准要求;SO2、NOx执行《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3)表2中标准。以1#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不得有居民、学校等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新建项目。

噪声:项目经采取隔声、减振等相应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焊渣和废包装纸箱由企业收集后外售相关单位;废活性炭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得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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