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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G0611同仁至赛尔龙段公路TSEPC-1标项目经理部(安全设施)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青海省
发布时间
2023/11/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G0611同仁至赛尔龙段公路TSEPC-1标项目经理部(安全设施)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ZT1102-XJ-2023-227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G0611同仁至赛尔龙段公路TSEPC-1标项目经理部因施工需要,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本次询价只接受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注册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在线报价,请有意向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于2023年11月29日下午18点00分之前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所有报价文件资料须扫描成一份PDF文件)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并进行报价维护操作。
一、物资需求表
二、项目简介: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G0611张掖至汶川国家高速公路青海省同仁至赛尔龙(青甘界)段TSEPC-1标,项目大里程端位于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市扎毛乡,小里程端位于泽库县麦秀镇,项目起止里程为K41+450—K43+279,全长1.829km。包含路基0.202km/1 段,占线路长度 11.1%;新建桥梁1.064km/1 座,占线路长度58.3%;新建隧道0.56km/1座,占线路长度30.6%。主要作业内容为标段内临时用地、路基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不含隧道照明消防)大临工程等相关工程。
三、有关要求:
1.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询价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报价。
1.2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1.3质量保证能力:满足物资需求表中相关国家标准。
1.4供货业绩:具有近一年与本次询价物资相同类型的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2.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投标物质量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投标单位资质证书、相关业绩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3.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安装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此次采购为分批采购,报价采用固定价结算。
4.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5.货物验收方式:检尺验收,符合各项技术指标。
6.货款结算支付方式:每月15进行对账,对账周期为本月16日至下月15日,每月20日前开具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1货款支付方式: R 银行转账( 100%)
□ 铁建银信( %),兑付期限为: 个月
□ 银行承兑汇票( %),兑付期限为: 个月
□ 商业承兑汇票( %),兑付期限为: 个月
□ 其他 ( %)
票据贴息费用由 卖方 承担。
6.2付款周期:乙方账户必须是合同中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甲方在双方对账结算并收到乙方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60天内支付该批物资货款金额的50%,90天内支付至70%,360天内支付至90%。合同支付比例、付款周期,不得超出、短于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比例,货款支付过程中,若建设单位未按时足额拨付工程款或其他原因导致甲方项目部资金困难,则相应延长支付期限,具体付款时间双方协商,但此种情况下导致的逾期付款不属于违约,乙方给予理解,承诺不因此主张逾期利息等违约责任,甲方不承担贴息费用。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
7.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8.报价有效期:90天。
9.技术指标:满足国标和行业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10.其他要求:无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G0611同仁至赛尔龙段公路TSEPC-1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市扎毛乡
联 系 人:王志福(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18215111569
联 系 人:张子瑜(组织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17761282430
2023年11月23日
报 价 函
询价编号:ZT1102-XJ-2023-227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G0611同仁至赛尔龙段公路TSEPC-1标项目经理部: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ZT1102-XJ-2023-227(询价编号)询价函,愿意参加ZT1102-XJ-2023-227(询价编号)的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9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我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报价人: 公司/厂(章)
2023年 月 日
询价编号:ZT1102-XJ-2023-227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G0611同仁至赛尔龙段公路TSEPC-1标项目经理部因施工需要,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本次询价只接受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注册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在线报价,请有意向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于2023年11月29日下午18点00分之前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所有报价文件资料须扫描成一份PDF文件)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并进行报价维护操作。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 | 计量单位 | 需求量 | 到货 地点 | 需求日期 | 备注 |
1 | 安全步梯通道 | 1.3*h2.5m | 附件1 | 米 | 600 | 青海省同仁市扎毛乡 | 2023年11月 | 含安装 按照每米报价 |
2 | 临边护栏 | 1.2*2m | 附件2 | 米 | 550 | 青海省同仁市扎毛乡 | 2023年11月 | 含安装 |
3 | 装配式围挡 | 2.5*3.2m草绿色 | 国标 | 米 | 280 | 青海省同仁市扎毛乡 | 2023年11月 | 含安装 |
二、项目简介: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G0611张掖至汶川国家高速公路青海省同仁至赛尔龙(青甘界)段TSEPC-1标,项目大里程端位于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市扎毛乡,小里程端位于泽库县麦秀镇,项目起止里程为K41+450—K43+279,全长1.829km。包含路基0.202km/1 段,占线路长度 11.1%;新建桥梁1.064km/1 座,占线路长度58.3%;新建隧道0.56km/1座,占线路长度30.6%。主要作业内容为标段内临时用地、路基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不含隧道照明消防)大临工程等相关工程。
三、有关要求:
1.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询价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报价。
1.2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1.3质量保证能力:满足物资需求表中相关国家标准。
1.4供货业绩:具有近一年与本次询价物资相同类型的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2.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投标物质量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投标单位资质证书、相关业绩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3.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安装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此次采购为分批采购,报价采用固定价结算。
4.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5.货物验收方式:检尺验收,符合各项技术指标。
6.货款结算支付方式:每月15进行对账,对账周期为本月16日至下月15日,每月20日前开具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1货款支付方式: R 银行转账( 100%)
□ 铁建银信( %),兑付期限为: 个月
□ 银行承兑汇票( %),兑付期限为: 个月
□ 商业承兑汇票( %),兑付期限为: 个月
□ 其他 ( %)
票据贴息费用由 卖方 承担。
6.2付款周期:乙方账户必须是合同中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甲方在双方对账结算并收到乙方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60天内支付该批物资货款金额的50%,90天内支付至70%,360天内支付至90%。合同支付比例、付款周期,不得超出、短于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比例,货款支付过程中,若建设单位未按时足额拨付工程款或其他原因导致甲方项目部资金困难,则相应延长支付期限,具体付款时间双方协商,但此种情况下导致的逾期付款不属于违约,乙方给予理解,承诺不因此主张逾期利息等违约责任,甲方不承担贴息费用。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
7.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8.报价有效期:90天。
9.技术指标:满足国标和行业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10.其他要求:无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G0611同仁至赛尔龙段公路TSEPC-1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市扎毛乡
联 系 人:王志福(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18215111569
联 系 人:张子瑜(组织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17761282430
2023年11月23日
报 价 函
询价编号:ZT1102-XJ-2023-227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G0611同仁至赛尔龙段公路TSEPC-1标项目经理部: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ZT1102-XJ-2023-227(询价编号)询价函,愿意参加ZT1102-XJ-2023-227(询价编号)的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标准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税率 | 价税合计(元) | 备注 |
1 | 安全步梯通道 | 1.3*h2.5m | 附件1 | 米 | 600 | 含安装,按照每米报价 | |||
2 | 临边护栏 | 1.2*2m | 附件2 | 米 | 550 | 含安装 | |||
3 | 装配式围挡 | 2.5*3.2m草绿色 | 国标 | 米 | 280 | 含安装 | |||
合计 | -- | -- | -- | -- | |||||
注: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9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我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报价人: 公司/厂(章)
202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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