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肇庆市端州区房屋管理所12间公房商铺招租项目交易公告【交易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0/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z23-10y-zczl00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黎小姐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肇庆市端州区房屋管理所12间公房商铺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 DZ23-10Y-ZCZL009
标的名称 8号标的正西路62号前进
12号标的正东路37号
10号标的阅江路393号
11号标的江滨西路1号、2号首层第1卡
2号标的城东三区第二幢首层第65、67、69、71卡之7卡
6号标的二马路44号之三卡
9号标的朝圣路18号
5号标的建设三路20号之一
7号标的阅江路350号前进
3号标的新街91号
4号标的新街47号二、三楼
1号标的新街16号
标的编号 DZ23-10Y-ZCZL009008<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肇庆市端州区房屋管理所12间公房商铺招租项目
挂牌公告暨电子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

DZ23-10Y-ZCZL009

项目名称

肇庆市端州区房屋管理所12间公房商铺招租项目

序号

标的名称

建筑面积
(平方米)

首年月租金(元/月)

累计五年
租金总额
(元)

交易保证金(元)

加价幅度(元)

1

新街16号

161.5

5010

325249.2

32500

6492

2

城东三区第二幢首层第65、67、69、71卡之7卡

27.75

1465

91459.95

9100

6243

3

新街91号

142.9764

1560

97390.8

9700

6243

4

新街47号二、三楼

187.098

1530

95517.9

9600

6243

5

建设三路20号之一

34.05

1090

68048.7

6800

6243

6

二马路44号之三卡

12.3

650

40579.5

4100

3121.5

7

阅江路350号前进

104.3

1170

73043.1

7300

6243

8

正西路62号前进

24.26

1000

62430

6200

6243

9

朝圣路18号

118.39

1960

122362.8

12200

6243

10

阅江路393号

38.70

420

26220.6

2600

3121.5

11

江滨西路1号、2号首层第1卡

35.41

660

41203.8

4100

3121.5

12

正东路37号

88.92

1440

93484.8

9300

6492

本项目不设保留价,如竞买人拒绝出价导致流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租赁期限

5年

挂牌公告期

2023年10月23日上午8点30分至2023年11月6日下午3点30分止

保证金截止时间

登录交易系统申请报名时间及自由竞价时间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2023年11月6日下午3点30分开始

限时竞价延时时间

180秒(3分钟)

竞价系统网址

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200/index跳转到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标的展示时间

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25日,出租方联系人: 黎小姐、谢小姐:电话:0758—2317373。

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基本情况

一、序号2-11标的物月租金从第3年和第5年起分别递增5%,序号1、12标的物月租金从第3年和第5年起分别递增10%。
二、所有标的物的消防设施和各种安全设施均由竞得人按要求自行完善,日常管理和设备维护、税费、管理费、水电费,均由竞得人统一负责。
三、所有标的物出租不设装修期,表后水电安装由竞得人负责。
四、所有标的物原租赁合同期未满的,合同期满经出租方60天内房屋安全整改,交付使用时才能起计新一租赁合同期;标的物原租赁合同期已满的,竞价成功后经出租方60天内房屋安全整改,交付使用时才能起计新一租赁合同期。
五、所有标的物不得擅自转租、分租。出租的非住宅公房商铺全部不得住人,不得经营机动车维修服务业;不得经营和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化工原料等危险品;不得经营燃气代充点;不得经营酒吧、KTV等娱乐场所;不得经营殡葬服务行业。
六、 除序号7、9、11标的物外(其中序号7、11仅可经营不使用明火的餐饮或娱乐场所项目),其他标的物不得经营中餐馆、西餐馆、快餐店、小吃店、制作加工食品店。因特殊情况经报政府批准的除外。
七、序号2、4-8、9、11、12标的物有房产证,序号1、3、10标的物房产证办理中。
八、序号2、4、5、6、12标的物有抵押情况,所有标的物无争议。
九、所有标的物如遇城市建设项目、政府征收或社会公共利益被征用等情况,竞得人须无条件服从,腾退房屋。
十、序号1-12标的物没有原承租户,不设置优先权。
十一、以上标的按现状进行电子竞价。
十二、本项目不设保留价,如竞买人拒绝出价导致流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三、所有标的物中标后签订租赁合同时须交付6个月的租金(按租赁期内最高的月租金计算)总额的款项作为公房商铺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
十四、所有标的物的座向、面积、位置、楼层、形状等均以交付的房屋现状为准。竞买人必须在竞投前按规定时间自行到现场勘查竞租物业,再决定是否竞投,竞买人决定参与竞投,即视为标的物的座向、面积、位置、楼层、形状等均无异议。
十五、标的物水电情况:序号4、6标的物无水、有电,序号1-3、5、7-11、12标的物有水、有电。
十六、序号1标的物于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6日挂牌因无人竞投流拍,序号1标的物按上期流拍底价降幅9.81%以内再次挂牌。序号12标的物于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10日挂牌因无人竞投流拍,序号12标的物按上期流拍底价降幅9.72%以内再次挂牌。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竞买人:

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终止项目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

1、 先在上述约定的自由竞价时间内进行自由竞价。
2、 在自由竞价时间内如只有一个意向竞买人出价的,交易系统自动确认成交。
3、 在自由竞价时间内如产生2个或2个以上的意向竞买人出价的,则按上述约定的限时竞价时间,进行限时竞价,请竞买人在自由竞价结束时自行查看是否成交,如未成交,则须进入限时竞价程序。
4、 限时竞价在延时时间内无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确认以出价最高者成交。
5、 如在自由竞价期间未出价的竞买人,则不能进入下一轮限时竞价。敬请竞买人注意。

签订相关《端州区房屋管理所公房商铺租赁合同》

按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端州分中心通知的时间、地点签订相关《端州区房屋管理所公房商铺租赁合同》

项目分类

租赁

资产租赁形式

全部

资产所有制

国有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住所(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或机关法人(或事业法人)

监管机构(部门)

资产所有权比例%

本次资产出租权属比例%

肇庆市端州区房屋管理所

肇庆市建设三路35号

70

124412027375504104

郑文华

端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0%

100%

资产出租行为内部决议

出租方内部决议

《关于流拍的新街16号公房商铺实行公开租赁挂牌电子竞价的报告(流拍1次)》、《关于新街16号等3间公房商铺实行公开租赁挂牌电子竞价的请示》、《关于城东三区第二幢首层第65、67、69、71卡之7卡公房商铺实行公开租赁挂牌电子竞价的请示》、《关于新街91号等6间公房商铺实行公开租赁挂牌电子竞价的报告(流拍2次)》、《关于流拍的朝圣路18号等4间公房商铺实行公开租赁挂牌电子竞价的报告(流拍2次)》、《关于流拍的正东路20号等3间公房商铺实行公开租赁挂牌电子竞价的报告(流拍1次)》、《关于城中路149号首层等4间公房商铺实行公开租赁挂牌电子竞价的请示》

资产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批 准 部 门

端州区政府性资产管理中心

批 准 文 号

标的1批准文号为端资中心[2022]131号、标的2批准文号为端资中心[2023]140号、标的3-8批准文号为端资中心[2023]146号、标的9-11批准文号为端资中心[2023]154号、标的12批准文号为端资中心[2023]4号

标的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及
评估结果

肇庆市端州区房屋管理所

评估基准日

2022年11月1日、2023年9月4日、2023年9月13日、2023年9月21日、2023年1月16日

意向竞买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续存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意向竞买人应履行的义务

详见相关《端州区房屋管理所公房商铺租赁合同》

其他须披露的事项

1.租赁期内,竞得人需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办理经营手续,出租方只协助提供有关权属证明,竞得人需按要求自行完善租赁物的消防设施和各种安全设施。出租方对出租后的物业没有修缮的义务(包括清理化粪池、排污设施、楼面,水电维修等),出租物业需要修缮、清理的项目及费用均由竞得人自理自负。竞得人在不破坏原墙体结构的前提下,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但不得危及四邻,不得影响周围环境卫生,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负责。竞得人承担租赁物及生产经营的安全责任,出租方有权对租赁物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竞得人应积极配合,如出租方发现竞得人有违规现象或安全隐患,有权要求竞得人立即作出相应整改,竞得人应立即整改。租赁期内如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竞得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在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城市建设或政府行为需将该物业用于‘三旧’改造、开发、招商、合作、改建等相关用途需征用上述租赁物时,本合同自然终止,竞得人按出租方要求的时间内,无条件将出租物业交回给出租方,出租方退回竞得人所交的押金,双方均不需作任何赔偿。
3.本项目由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相关的《端州区房屋管理所公房商铺租赁合同》。
4. 本次交易存在风险,竞买人应自行进行调查并充分了解清楚。因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因本次交易产生的一切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5.《公告》所提供的建筑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标的物的各种准确数据由竞买人在竞投前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考察自行判断并承担有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
6.其余详见相关《端州区房屋管理所公房商铺租赁合同》( 注:相关《端州区房屋管理所公房商铺租赁合同》范本详见本网站公告左下角的“附件”,不得改动)

温馨提示

请竞买人按以下两点要求参与竞价,否则,可能导致竞买人无法参与竞价,其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1.建议只用电脑设备并使用谷歌浏览器、360浏览器登录;
2.缴纳保证金时,建议按汇款、转账方式直接到银行柜台人工缴纳,并必须缴纳至竞价系统自动生成的子账户,填写子账号数字必须要完全完整,如子账号有横杠“-”的也要填写。

风险提示(一)

以下9种情形之一,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授权公告)
(1)竞买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竞买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
(2)竞买人通过获取委托方或标的商业秘密,侵害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3)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不报价、压价或扰乱交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
(4)采取与拍卖行网上联合拍卖的方式时,竞得人逾期或拒绝与拍卖行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5)竞得人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与出租方签订相关《端州区房屋管理所公房商铺租赁合同》的;
(6)竞得人放弃受让资格的。除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将重新公告挂牌竞价,重新公告挂牌竞价时,其成交价格如低于原成交价的损失,由原竞得人支付。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7)竞买人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申请并缴纳了保证金,视为对标的的现状及挂牌公告价格的认可和接受,竞买人拒绝出价导致流拍的(此款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已设置保留价的除外);
(8)违反公告约定和其他租赁文件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
(9)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
上述条款已得到出租方授权,不予退还的保证金由出租方处理,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风险提示(二)

(1)竞买人登录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报名,并必须在挂牌公告期内自由竞价出价后才能参与下一轮的限时竞价,自由竞价结束后如只有一家有效出价,系统将自动确认成交,不再进入限时竞价程序。
(2)在挂牌公告期内的自由竞价阶段,竞买人未出价导致不能参与下一轮的限时竞价的,相关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3)本项目按标的进行报名,请竞买人选择愿意参与竞买的标的进行报名和支付交易保证金,不要选择按项目进行报名和支付交易保证金,如竞买人不按此约定操作导致不能参与竞价,相关责任也由竞买人自负。
(4)竞得人弃标,不能参与该标的物的下次竞价;同一竞得人放弃区属公有物业竞价中标标的物达二次,列入禁入名单;
(5)被列入禁入名单的竞买人(竞价人)、竞得人,监督部门禁止其三年内再次参加本中心组织的竞价活动;
(6)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不能参加本中心组织的竞价活动,不能利用工作便利,以任何方式干涉竞价活动,经发现查实,将依法处理;
(7)本分中心因受场地、设备限制,现场可供竞买人进行竞价操作的电脑设备可能不能满足所有竞买人的操作需求,本分中心对可提供设施设备的数量、安全性、可靠性不做任何承诺和保证,敬请各竞买人自行解决好竞价操作所需的设施设备(包括电脑、网络等等),自主进行竞价操作。

租赁须知:
一、竞买人实名核验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的必要程序。竞买人企业、其他组织、自然人均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200/index,点击“登陆”,进入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注册登陆,成功登陆后跳转至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参与竞价。
登录方式包括:
1.自然人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选取粤省事刷脸、账户密码、网银证书、CA证书、电子社保卡、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方式进行登录;
2.法人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选取微信扫码、账户密码、网银证书、CA证书、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登录。
交易方式是网上竞价方式的,登录方式不再要求企业、自然人必须购买CA证书,可采取上述登录方式登陆并参与竞价。办理流程详见登陆窗口“用户帮助”,查看使用指南。
二、已办理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决定参加网上竞价的,应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并在公告截止前的有效时间内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完成提交报名申请。
三、申请人通过缴纳竞买保证金是获得网上竞价活动的资格条件。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后,点击生成子账号按钮,再点击保证金银行,即可获得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随机子账号,子账号是作为识别竞买人身份的依据。申请人必须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将保证金汇入交易系统指定的账户,竞买保证金确认到账之后,网上交易系统赋予申请人对应标的的竞买资格。
四、保证金必须通过汇款、转账方式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足额转入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电子竞价系统指定的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缴纳保证金。违反该约定的竞买人,其本人的报名资格及其本人的竞得结果无效。
建议由竞买人本人缴纳保证金,如竞买人坚持通过非本人代缴纳保证金,一旦缴纳,即视为保证金的支付人自愿为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接受由此而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请代缴保证金者注意相关法律风险。
保证金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时间为准。因银行保证金到账与系统报名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提前缴纳竞买保证金。
五、竞价流程详见《产权交易操作指南》

进入系统,填写竞买人基本信息、选择要报名的标的,点击交易中心的开户银行,生成保证金账号;


竞买人本人通过银行转账、汇款或网银转账的方式,按时向生成的保证金账号汇入足额保证金;


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


六、竞买人若违反相关法规政策及公告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价结束,竞买人向交易中心提交本公告约定的报名资料,由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核,竞买人未能成为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得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款原路返还。竞买人确定为最终竞得人,并签订相关《端州区房屋管理所公房商铺租赁合同》,竞买保证金自签订相关《端州区房屋管理所公房商铺租赁合同》并足额支付租赁合同保证金,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款原路返还。竞买人可在挂牌期内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端州分中心查阅资产租赁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七、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竞买人的资格要求不符合公告约定的要求,竞价结束后,被交易中心审核认定为资格无效的。
2.报价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因网络故障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4.报价低于挂牌价的。
5.设有保留价的项目,最高报价未达到保留价的。
6.报价不符合网上竞价公告、须知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敬请竞买人高度关注。
八、本次项目的挂牌公告与竞价公告同步发布。竞价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最高出价的竞得人须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端州分中心提交资料(详见《资料清单》),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端州分中心对最高出价的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最高出价的竞买人提供补充资料。资格审核后,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端州分中心向最高出价的竞买人发出《受理及组织签约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九、竞得人按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端州分中心通知的时间和地点与出租方签订相关《端州区房屋管理所公房商铺租赁合同》。( 注:相关《端州区房屋管理所公房商铺租赁合同》范本详见本网站公告左下角的“附件”,不得改动 )
十、竞价结束后,最高出价的竞买人必须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端州分中心提供以下《资料清单》供资格审核。如未按要求向交易中心提供资料,交易中心有权拒绝出具《交易鉴证书》。
法人(其他组织):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必须在有限期内)、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可以提供“一照一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代替)。
4.保证金缴纳凭证。
5.公告、相关《端州区房屋管理所公房商铺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验原件)
自然人:
1.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2.保证金缴纳凭证。
3.公告、相关《端州区房屋管理所公房商铺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复印件须签名、盖章(指模)(验原件)
十一、本项目的竞得人在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端州分中心提交相关资料时,如选择“只跑一次”的办理流程,请按本公告左下角附件《关于产权交易选择“只跑一次”有关事项和责任约定的公告》的具体要求办理。
十二、本公告所称竞买人,本公告所称竞买人即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端州区公共物业资源竞价交易细则》里所指的竞价人,是指有竞价意向并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端州分中心提交竞价申请并缴纳了竞买保证金的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本公告所称合格竞买人是指经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端州分中心审查,符合租赁条件要求的竞买人。

风险提示

以上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请竞买人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端州分中心

联系人

梁小姐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758-2523918

传 真


地 址

肇庆市端州区尚东康城第2、3、4栋10号商铺(二楼)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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