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沛县中央“一喷多促“补助资金询价公告
金额
36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8/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322-xzbp-x2024-0013
预算金额367万元
招标联系人耿立新13852455668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保平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旺旺0516-836897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4年沛县中央“一喷多促“补助资金 JSZC-320322-XZBP-X2024-001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9-03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22-XZBP-X2024-0013 

项目名称:2024年沛县中央“一喷多促“补助资金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67.000000万元(采购包1:110.600000万元;采购包2:256.4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包1不接受超过110.6万元人民币的响应报价,采购包2不接受超过256.4万元人民币的响应报价。 

采购需求:

2024年沛县中央“一喷多促“补助资金,采购包1采购98%磷酸二氢钾(膨化),采购包2采购28-高芸苔素内酯0.01%可溶液剂、25%吡唑醚菌酯悬浮剂、200g/升氯虫苯甲酰胺悬浮剂。具体详见《询价通知书》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于2024年9月5日前必须将采购货物全部送到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询价通知书》附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询价通知书》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9日至2024年09月02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9-0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自动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4-09-0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沛县第二开标室(沛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3日09:30(北京时间)前。

2、2024年9月2日后仍可以下载询价文件,2024年09月2日后下载的询价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质疑接收人:李旺旺

联系电话:0516-83689766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吉田商务广场(南区)B栋号楼1-206

(三)询价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2.供应商应当在开标前再次进入苏采云系统:关注是否存在更正事项,以及是否需要重新提交电子标书。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沛县农业农村局(机关)

单位地址:江苏沛县新城区沛公路2号

联系人:耿立新

联系电话:138524556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徐州保平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吉田商务广场(南区)B栋号楼1-206

联系人:李旺旺

联系电话:0516-836897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旺旺

电话:0516-83689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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