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2023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2/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2023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2023年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元)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备注1建设项目环评及自主验收报告技术评审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第九条第三款、《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8号)第十九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2015]299号)第四条,2024年度继续开展环评报告审查前的技术评估,具体工作包括(1)对环评报告书文件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出具评估意见。主要包括评估单位评估费、专家咨询费、会场费等;(2)对项目较为复杂、难度较大的A类项目环评报告表文件组织三位专家技术审查,主要包括评估单位评估费、专家咨询费等;(3)对项目较为简单的B类项目环评报告表进行技术审核,主要包括专家咨询费。综上三项,2024年环评报告评审项目预计175件。2、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鼓励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本级预算中合理安排经费,邀请行业专家、技术专家或第三方咨询机构辅助开展“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督检查。”;《关于严惩弄虚作假行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环办执法)〔2022〕25号)“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应对建设项目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文件要求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组织对自主验收报告质量进行抽查,抽查内容因包括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2024年度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进行技术评估,具体工作包括:①重大问题评估;②自主验收程序执行情况评估;③自主验收内容评估;④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质量评估;⑤验收意见评估;⑥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评估。2024年度预计抽查评审自主验收报告100件。5660002023年01月2排污许可证第三方技术审查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6号)第十条“审批部门可以组织技术机构对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进行技术评估,并承担相应费用。”;《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6.1“环保部门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申报的污染物排放量、日常的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以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并提出意见,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浙江省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工作方案(2022-2024年)》“排污许可审批部门对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提交的及时性和完整性进行线上核查”。依据《浙江省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工作方案(2022-2024年)》文件要求,2023年约168家企业约需进行执行报告内容质量审核。6048002023年01月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附件信息:政府采购意向表(建设项目环评及自主验收报告技术评审).docx207.4KB政府采购意向表(排污许可证第三方技术审查).docx192.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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