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QT21-2021年部门级项目奔腾新体验技术(二次)
金额
17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11/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QT21-2021年部门级项目奔腾新体验技术(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1年11月26日
标段名称:QT21-2021年部门级项目奔腾新体验技术(二次)
标段编号:0736-ZB20212337/01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情况:
中标候选人排名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人民币) |
第一名 |
北京即联即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750000 |
二、投标人被否决情况:
被否决投标人一:北京一数科技有限公司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1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不得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亏损,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或提供2019年、2020年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不合格 |
2 | 投标报价 |
1)投标人应当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中规定的对其投标报价的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修正; 2)投标报价不得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含税)175.5万元 | 不合格 |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将《异议书》上传至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异议书》由异议人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的人签字并盖章,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应保证其提出异议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异议书》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
3)异议没有明确请求的,或者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4)异议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5)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错误的;
6)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提出的。
3、异议处理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林健君
电话:19917294502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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