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海沥青大修催化剂再生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中沥公司大修催化剂再生服务)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中沥公司大修催化剂再生服务)
采购范围:对大修催化剂再生服务
技术要求:
1、负责待生剂在乙方现场的卸车装车。
2、乙方对待生催化剂先分析含硫量、含碳量、比表面、孔容、压碎强度,再根据分析结果结合催化剂活性恢复要求及甲方上一周期使用条件,制定出确保催化剂最大程度恢复活性的再生烧焦方案并实施,甲方根据需要可以对再生过程进行监制。
 3、乙方在再生过程中必须定期检测催化剂的含硫量、含碳量;整批催化剂烧焦再生步骤完毕后,取混合样分析催化剂的含硫量、含碳量、比表面、孔容、强度等,以全面评价催化剂再生效果。
4、乙方负责催化剂包装、过筛、分离、器外再生及往返运输的安全证明。催化剂在乙方的工厂进行再生期间的一切安全工作及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5、再生结束后,乙方按原批次编号返回。;
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须独立承担过不少于2项同类业绩,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设计合同复印件和项目设计完成证明文件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验证设计合同的业主名称、工程项目名称、装置名称、装置规模、合同服务内容、项目设计完成时间;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验证专利技术应用的业主名称、装置规模、应用情况证明的视为无效业绩。项目设计完成时间为业绩考核时间。 
202410
附件一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10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04日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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