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第十三届琴台音乐节宣传素材制作及城市街区大屏、地铁灯箱广告上刊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公告
金额
22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0/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2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超宇027-8286727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现就第十三届琴台音乐节宣传素材制作及城市街区大屏、地铁灯箱广告上刊项目进行政府购买服务。
一、项目名称
第十三届琴台音乐节宣传素材制作及城市街区大屏、地铁灯箱广告上刊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主视觉。以“琴台之音,乐动人心”为主题,以音符流动为设计灵感,采用横竖两版设计规格,色彩拟采用黑、红、金等配色,整体简约大气。整体设计上拟采用流动元素,风格上突出高级感。主视觉需于2024年10月17日前提交。
(二)主题海报。设计一组第十三届琴台音乐节的主题海报,共8张。以“一年一度琴台音乐节,一座城的艺术狂欢”为核心,涵盖琴台音乐节演出现场元素、城市生活的浪漫艺术化场景,辅以趣味文案,捕捉武汉这座艺术之城的灵动瞬间。主题海报需于2024年10月17日前提交。
(三)城市大屏和地铁灯箱广告上刊。其中,供应商需负责第十三届琴台音乐节主题海报在城市大屏和地铁灯箱的广告制作及上刊服务。具体点位包括汉口火车站欧亚达国际LED、汉口江汉路步行街Mark Mall LED、汉口江汉路步行街烟火巷LED、武昌徐东中商世界里巨幕LED、武昌徐东欧亚达家居LED、武昌中南中商百货LED、武昌广埠屯电脑大世界LED、武昌珞喻路光谷资本大厦LED、钟家村999三镇之眼LED、汉阳王家湾摩尔城LED、汉阳王家湾欧亚达家居LED等12个点位大屏,以及1号线循礼门站4块;2号线广埠屯2块、光谷广场2块、华中科技大学2块、汉口火车站1块、天河机场4块、循礼门站2块、中南路站2块;3号线范湖站4块、香港路站3块;4号线钟家村站2块;5号线司门口黄鹤楼站2块、积玉桥站4块;6号线江汉路站3块;7号线湖北大学站2块、螃蟹岬3块、武昌火车站3块;8号线省博湖北日报2块、街道口站1块、梨园站2块地铁灯箱。上刊时间10月17日-11月16日,发布时间不少于30天(以实际发布时间为准)。
(四)摄制第十三届琴台音乐节高光时刻视频。以“音乐的盛会,人民的节日”为主题,拍摄一部琴台音乐节高光时刻视频的后宣视频。要求以第十三届琴台音乐节剧目展演内容为主, 融入城市特色场景,呈现第十三届琴台音乐节的亮点和成绩,体现武汉是一座充满浪漫色彩的城市。宣传视频需于2024年11月20日前提交成片。
三、项目预算
22万元以内
四、付款方式
根据合同约定支付
五、参与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3.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供应商需具有视频制作等相关经营范围的资质。
5. 供应商需具有广告发布、广告设计制作等相关经营范围的资质。
6. 供应商需具有武汉地铁1/2/3/4/5/6/7/8号线的广告发布授权资质证明文件。
7.供应商需具有公告中要求的12个点位的城市LED大屏广告发布授权资质证明文件。
六、参与时间、要求及办法
供应商自即日起可参与报名,报名时按相关要求提交营业执照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琴台音乐节宣传物料设计方案、地铁及城市大屏广告宣传方案、音乐节高光视频拍摄方案以及报价清单等材料一式两份,所提交材料需加盖公章后密封。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2日10:00。
七、供应商确定办法
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供应商。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名第一的为中选供应商,排名第二名的为备选供应商。如出现报价一致的情况,按增值服务金额数量、供应商服务能力及以往服务经验择优确定。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超宇
联系方式:027-82867277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29号
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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