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长龙水库城镇应急备用水源建设项目取水塔、引水隧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国县长龙水库城镇应急备用水源建设项目取水塔、引水隧道工程施工招标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国县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兴国县潋江镇、高兴镇。
2.2 招标规模:批复投资约26200.44万元,本次招标总金额1872.87万元。
2.3 计划工期:约 24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2月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8月4日。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涵盖的所有相关工作内容。
2.5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及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有效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 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主体公示信息, 否则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 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 30 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 30 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施工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30日起至2020年11月24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4 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施工标拟投入项目建造师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
7. 有关说明
7.1有关本项目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施工标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本项目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本项目施工招标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 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若由于违规企业的行为导致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招标过程中的损失由违规企业承担。
7.5根据兴国县水利局 2016 年 12 月 9 日印发的兴水利字[2016]50 号《关于超过合同工期未完成施工任务的施工企业暂停投标资格的通知》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超合同工期仍未进行完工验收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7.6本次招标文件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为财政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7.7开标期间,为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各投标人必须佩戴口罩,并保持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减少进出场人员数量,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派一名授权代表进入开标现场。
7.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疑似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的。
7.9各投标人需对拟派参与开标的人员进行健康情况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7.10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需提前填写好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交易中心保存备查。《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7.11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招投标监督机构。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国县自来水公司
地 址:兴国县贡潋江镇凤凰大道100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8970110976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精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章贡区中创国际城3栋2710室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18179725634
监督单位:兴国县水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797-5322434
2020年10月30日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国县支行
2、户名: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兴国支行
3、户名: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国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