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110kV主变电所系统集成与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招标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0/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
110kV主变电所系统集成与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文件补遗澄清文件(二)
招标文件编号:CMSG(ZB)-S5-2023-022
此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请投标人照此执行。
四川成眉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7日
补遗部分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11月09日09:00时。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需注意延长银行保函有效期,确保按照新的投标截止时间满足投标有效期要求。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1 履约担保
“投标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797049000.40元(小写),包括:
(1)视高主所主体工程:289482598.22元;包括:主变电所工程100444942.20元;对侧间隔工程4528602.89元;110kV外电线路工程184509053.13元;
(2)视高主所外电通道工程:187627679.93元;
(3)眉山北主所主体工程:175072957.16元;包括:主变电所工程95535092.63元;对侧间隔工程3450373.06元;110kV外电线路工程67877917.16元;220kV镇江-眉山北110kV线路工程 (架空部分)8209574.31元;
(4)眉山北主所外电通道工程:138568674.87元;
(5)视高主所道路接驳工程:6297090.22元;包括:市政道路工程2496294.86元;市政桥工程3800795.36元。
注:投标人对项目、各单项工程及各单位工程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
修改为:
“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 763549468.35 元,包括:
(1)视高主所主体工程: 273041059.70 元,包括:视高主变电所工程 94914275.07 元;对侧间隔工程 4419090.74 元;110kV外电线路工程 173707693.89 元。
(2)视高主所外电通道工程: 174028230.05 元,包括:市政电力工程: 167592314.31 元;市政道路工程 2657029.20 元;市政桥梁工程 3778886.54 元。
(3)眉山北主所主体工程: 163753545.69 元,包括:眉山北主变电所工程 91462475.68 元;对侧间隔工程 3162914.68 元;110kV外电线路工程 62762126.57 元;220kV镇江-眉山北110kV线路工程(架空部分) 6366028.76 元。
(4)眉山北主所外电通道工程: 152726632.91 元,包括:市政电力工程: 152726632.91 元。
注:投标人对本项目、各单项工程及各单位工程的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上述对应的投标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5.4.5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以“项”为单位,或注明总价包干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了解工程的实际情况,认真勘察现场,预计所有会涉及到的风险,一旦中标并签订合同后,这些项目的费用不做调整。”
修改为:“15.4.5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以“项”为单位,或注明总价包干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穿(跨)越铁路配合费、穿(跨)越高速公路配合费等据实结算项目除外),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了解工程的实际情况,认真勘察现场,预计所有会涉及到的风险,一旦中标并签订合同后,这些项目的费用不做调整。”
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6.1.2.1 材料调整-(6)材料价差的计算办法为:p0——某种材料基准期信息价(材料价格上涨时,投标报价高于基期价格的,p0为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低于基期价格的,p0为基期价格;材料价格下跌时,投标报价高于基期价格的,p0为基期价格,投标报价低于基期价格的,p0为投标报价)。调差材料为电缆时,则p0为开标当日《长江有色金属网》公布的长江现货1#铜均价(不含税)。”
修改为:“16.1.2.1 材料调整-(6)材料价差的计算办法为:p0——某种材料基准期信息价(材料价格上涨时,投标报价高于基期价格的,p0为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低于基期价格的,p0为基期价格;材料价格下跌时,投标报价高于基期价格的,p0为基期价格,投标报价低于基期价格的,p0为投标报价)。 调差材料为电缆时,则p0为基准期《长江有色金属网》公布的长江现货1#铜均价(不含税)。”
5.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7.7.1 赶工费用。即承包人为确保工程进度、实现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各关键工期目标(包括发包人依据本合同规定调整后的工期及计划)及合同规定的节点工期以及由于前期工程及各风险因素影响造成进场时间延误而赶工,累计延误时间在 30 天内(含)造成的施工费用增加。包括:所需增加的人工、材料、机械、作业面、临地、临设、水电(含自发电)、施工便道等所需费用均包含在赶工费中”。
修改为:“17.7.1 赶工费用。即承包人为确保工程进度、实现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各关键工期目标(包括发包人依据本合同规定调整后的工期及计划)及合同规定的节点工期以及由于前期工程及各风险因素影响造成进场时间延误而赶工,累计延误时间在180 天内(含)造成的施工费用增加。包括:所需增加的人工、材料、机械、作业面、临地、临设、水电(含自发电)、施工便道等所需费用均包含在赶工费中”。
6.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含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均以本次补遗新发布版本为准。详见:
附件1 《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110kV主变电所系统集成与施工总承包项目工程量清单》
7.招标文件第六章图纸有更新,以本次上传为准,清单如下:
8、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二、用户需求书第867页,第三章 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仪器仪表需求表“投标人应提供和本工程设备一致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按设备总价的0.5%报价。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的供货应按照招标人要求执行。”。
修改为“投标人应提供和本工程设备一致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按设备总价的0.5%报价。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的供货应按照招标人要求执行。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向招标人提供合同主要设备全套备品备件清单(备品备件清单应详细到主要设备的最小可更换单元)及其单价,供招标人选择和替换。全套备品备件清单内容应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价等,且按照备品备件清单组合后的主要设备价格必须与投标报价清单中相对应设备报价一致,如不一致,招标人有权按照本合同变更条款对相应价格进行调整。”
9、删除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二、用户需求书第三章“2.10模块化电缆穿隔密封装置”章节相关内容,本章后续章节编号顺延调整。
10、《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110kV主变电所系统集成与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补遗澄清文件(一)》二、澄清部分第99条回复以本次补遗第6条及第9条内容为准。
附件:1.《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110kV主变电所系统集成与施工总承包项目工程量清单》
2.图纸第一分册电气部分
3.图纸第四分册外电部分
附件单独上传,投标人自行下载。
110kV主变电所系统集成与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文件补遗澄清文件(二)
招标文件编号:CMSG(ZB)-S5-2023-022
此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请投标人照此执行。
四川成眉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7日
补遗部分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11月09日09:00时。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需注意延长银行保函有效期,确保按照新的投标截止时间满足投标有效期要求。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1 履约担保
“投标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797049000.40元(小写),包括:
(1)视高主所主体工程:289482598.22元;包括:主变电所工程100444942.20元;对侧间隔工程4528602.89元;110kV外电线路工程184509053.13元;
(2)视高主所外电通道工程:187627679.93元;
(3)眉山北主所主体工程:175072957.16元;包括:主变电所工程95535092.63元;对侧间隔工程3450373.06元;110kV外电线路工程67877917.16元;220kV镇江-眉山北110kV线路工程 (架空部分)8209574.31元;
(4)眉山北主所外电通道工程:138568674.87元;
(5)视高主所道路接驳工程:6297090.22元;包括:市政道路工程2496294.86元;市政桥工程3800795.36元。
注:投标人对项目、各单项工程及各单位工程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
修改为:
“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 763549468.35 元,包括:
(1)视高主所主体工程: 273041059.70 元,包括:视高主变电所工程 94914275.07 元;对侧间隔工程 4419090.74 元;110kV外电线路工程 173707693.89 元。
(2)视高主所外电通道工程: 174028230.05 元,包括:市政电力工程: 167592314.31 元;市政道路工程 2657029.20 元;市政桥梁工程 3778886.54 元。
(3)眉山北主所主体工程: 163753545.69 元,包括:眉山北主变电所工程 91462475.68 元;对侧间隔工程 3162914.68 元;110kV外电线路工程 62762126.57 元;220kV镇江-眉山北110kV线路工程(架空部分) 6366028.76 元。
(4)眉山北主所外电通道工程: 152726632.91 元,包括:市政电力工程: 152726632.91 元。
注:投标人对本项目、各单项工程及各单位工程的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上述对应的投标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5.4.5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以“项”为单位,或注明总价包干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了解工程的实际情况,认真勘察现场,预计所有会涉及到的风险,一旦中标并签订合同后,这些项目的费用不做调整。”
修改为:“15.4.5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以“项”为单位,或注明总价包干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穿(跨)越铁路配合费、穿(跨)越高速公路配合费等据实结算项目除外),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了解工程的实际情况,认真勘察现场,预计所有会涉及到的风险,一旦中标并签订合同后,这些项目的费用不做调整。”
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6.1.2.1 材料调整-(6)材料价差的计算办法为:p0——某种材料基准期信息价(材料价格上涨时,投标报价高于基期价格的,p0为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低于基期价格的,p0为基期价格;材料价格下跌时,投标报价高于基期价格的,p0为基期价格,投标报价低于基期价格的,p0为投标报价)。调差材料为电缆时,则p0为开标当日《长江有色金属网》公布的长江现货1#铜均价(不含税)。”
修改为:“16.1.2.1 材料调整-(6)材料价差的计算办法为:p0——某种材料基准期信息价(材料价格上涨时,投标报价高于基期价格的,p0为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低于基期价格的,p0为基期价格;材料价格下跌时,投标报价高于基期价格的,p0为基期价格,投标报价低于基期价格的,p0为投标报价)。 调差材料为电缆时,则p0为基准期《长江有色金属网》公布的长江现货1#铜均价(不含税)。”
5.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7.7.1 赶工费用。即承包人为确保工程进度、实现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各关键工期目标(包括发包人依据本合同规定调整后的工期及计划)及合同规定的节点工期以及由于前期工程及各风险因素影响造成进场时间延误而赶工,累计延误时间在 30 天内(含)造成的施工费用增加。包括:所需增加的人工、材料、机械、作业面、临地、临设、水电(含自发电)、施工便道等所需费用均包含在赶工费中”。
修改为:“17.7.1 赶工费用。即承包人为确保工程进度、实现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各关键工期目标(包括发包人依据本合同规定调整后的工期及计划)及合同规定的节点工期以及由于前期工程及各风险因素影响造成进场时间延误而赶工,累计延误时间在180 天内(含)造成的施工费用增加。包括:所需增加的人工、材料、机械、作业面、临地、临设、水电(含自发电)、施工便道等所需费用均包含在赶工费中”。
6.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含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均以本次补遗新发布版本为准。详见:
附件1 《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110kV主变电所系统集成与施工总承包项目工程量清单》
7.招标文件第六章图纸有更新,以本次上传为准,清单如下:
序号 | 图纸位置 | 原文件名称 | 更新说明 |
1 | 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招标附图-第十篇供电-第二册主变电所~第一分册电气部分~第一分册电气部分 | 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招标附图-第十篇供电-第二册主变电所-第一分册电气部分 | 原设计图(图号S5-Z-GDXT-02-01-07~08、S5-Z-GDXT-02-01-12~13)作废,以最新替换原设计图(图号S5-Z-GDXT-02-01-07~08、S5-Z-GDXT-02-01-12~13)为准;删除原设计图图号S5-Z-GDXT-02-01-47 |
2 | 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招标附图-第十篇供电-第二册主变电所~第四分册 外电部分~4-2外电线路土建~眉山北~20230811-眉山北 | 01-封面-图纸目录 02设计说明 04-05-文庙变电站~架空线段(A~B)平纵图(成都地铁坐标,成都高程) 06-07——C-D段架空线-眉山主变-电力通道平纵 08~09(成都地铁坐标成都高程)成眉线51~64公里(11.09)D-E平纵 10-11-镇江变电站~太和大道段(F~G) 平纵图(成都地铁坐标,成都高程) 12-电力电缆排管剖面设计图 14-顶管段接地图 16-25+檢查井 钢梯 防水 29-36顶管 38工程数量表 | 原设计图(图号S5-Z-GDXT-02-04-01-2-01、S5-Z-GDXT-02-04-01-2-04~12、S5-Z-GDXT-02-04-01-2-14、S5-Z-GDXT-02-04-01-2-16~23、S5-Z-GDXT-02-04-01-2-25、S5-Z-GDXT-02-04-01-2-35、S5-Z-GDXT-02-04-01-2-38)作废,以最新替换原设计图(图号S5-Z-GDXT-02-04-01-2-01、S5-Z-GDXT-02-04-01-2-04~12、S5-Z-GDXT-02-04-01-2-14、S5-Z-GDXT-02-04-01-2-16~23、S5-Z-GDXT-02-04-01-2-25、S5-Z-GDXT-02-04-01-2-35、S5-Z-GDXT-02-04-01-2-38)为准;原02设计说明作废,以最新替换02设计说明为准;新增设计图39-检查井井表、40 标识桩基础示意图。 |
3 | 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招标附图-第十篇供电-第二册主变电所~第四分册 外电部分~4-3外电线路土建-视高 | 00图纸目录 01 设计说明-成眉线外电通道-视高主所 03-04H-I及I-J平纵布置图-视高主所(地质填图) 05H-I及I-J电力检查井表 06 I-K平面布置图(实体) 07 I-K纵断面图(+地质填图) 08 I-K电力检查井表 09电缆排管敷设断面示意图 13顶管段接地图 14跌落井大样图 15-24檢查井 钢梯 防水 27-34顶管 38-39外电通道工程工艺数量表 TK - 平面图 TK - 纵断面 TK TK-JG | 原设计图(图号S5-Z-GDXT-02-04-01-1-00、S5-Z-GDXT-02-04-01-1-03~09、S5-Z-GDXT-02-04-01-1-13~22、S5-Z-GDXT-02-04-01-1-24、S5-Z-GDXT-02-04-01-1-33、S5-Z-GDXT-02-04-01-1-38~S5-Z-GDXT-02-04-01-1-39)作废,以最新替换原设计图(图号S5-Z-GDXT-02-04-01-1-00、S5-Z-GDXT-02-04-01-1-01、S5-Z-GDXT-02-04-01-1-03~09、S5-Z-GDXT-02-04-01-1-13~22、S5-Z-GDXT-02-04-01-1-24、S5-Z-GDXT-02-04-01-1-33、S5-Z-GDXT-02-04-01-1-41~S5-Z-GDXT-02-04-01-1-42)为准;原01 设计说明-成眉线外电通道-视高主所作废,以最新替换01 设计说明-成眉线外电通道-视高主所为准;新增设计图38 电缆箱梁内敷设示意图、39 电缆上箱梁敷设示意图、40 标识桩基础示意图。 |
8、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二、用户需求书第867页,第三章 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仪器仪表需求表“投标人应提供和本工程设备一致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按设备总价的0.5%报价。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的供货应按照招标人要求执行。”。
修改为“投标人应提供和本工程设备一致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按设备总价的0.5%报价。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的供货应按照招标人要求执行。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向招标人提供合同主要设备全套备品备件清单(备品备件清单应详细到主要设备的最小可更换单元)及其单价,供招标人选择和替换。全套备品备件清单内容应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价等,且按照备品备件清单组合后的主要设备价格必须与投标报价清单中相对应设备报价一致,如不一致,招标人有权按照本合同变更条款对相应价格进行调整。”
9、删除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二、用户需求书第三章“2.10模块化电缆穿隔密封装置”章节相关内容,本章后续章节编号顺延调整。
10、《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110kV主变电所系统集成与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补遗澄清文件(一)》二、澄清部分第99条回复以本次补遗第6条及第9条内容为准。
附件:1.《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110kV主变电所系统集成与施工总承包项目工程量清单》
2.图纸第一分册电气部分
3.图纸第四分册外电部分
附件单独上传,投标人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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