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包河区大圩消防站、淝河特勤消防站工程监理
投标剩余时间13
金额
116.43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0/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bbbbz00077
预算金额116.43万元
招标联系人章工0551-63655370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鲍工0551-6622039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5
公告正文
无标题文档

包河区大圩消防站、淝河特勤消防站工程监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包河区大圩消防站、淝河特勤消防站工程监理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大圩消防站项目立项的复函 发改字(2022)161号;关于淝河特勤消防站项目项目立项的复函 发改字(2023)34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包河区消防救援大队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包河区大圩消防站、淝河特勤消防站工程监理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BBBBZ00077
     2.3 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BBBZ00077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
     2.6 建设规模:包河区大圩消防站位于合肥市包河区西安路与吉林路交口东北角,占地约6.9亩,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栋地上3层(局部2层)、地下1层的综合办公楼、1栋地上6层训练塔、1栋地上1层岗亭以及室外相关配套工程等。淝河特勤消防站工程位于包河区郎溪路和南淝河路交口东南角,总用地面积约18.76亩,总建筑面积12895.47平方米,单项工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执勤楼、综合体训中心、训练塔、配电房、门卫、训练跑道以及室外配套工程,工程涉及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智能化等。详见招标文件。
     2.7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包河区大圩消防站工程概算投资2122.5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1468.48万元;淝河特勤消防站工程概算投资7767.58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6590.4万元。
     2.8 监理服务期限:大圩消防站施工阶段约365天,淝河特勤消防站施工阶段约540天。
     2.9 招标范围:项目实施准备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实体移交阶段、结算阶段、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全方面的监理、管理、督导和服务工作。主要包括现场详细调查、协助优化审查施工图、工程招标、清单控制价复核、合同拟定、协助相关报批报建等前期工作;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质量、进度、安全、投资、环保、合同、信息等方面的控制管理服务,同时协调各相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等;工程完工后组织竣工验收、备案、实体移交、结算初审等;以及招标人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116.43万元
     2.13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1)单个监理合同中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1400万元;
     (2)单个监理合同中工程建安费不少于1000万元。
     3.1.4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无。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039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5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5日09时3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3层1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具体操作见(http://hy.ahggzyjy.com/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龙川路99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章工
    电 话:0551-63655370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鲍工
    电 话:0551-66220391、66220387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
    地 址:包河区花园大道卓越城文华园 7 号楼 4 楼 402 室
    电 话:0551-63357536、63357535

12. 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