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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分子公司部分废旧物资(普通PVC树脂母液料)竞卖项目竞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ygsg2023a-65-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青磊
招标代理机构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分子公司部分废旧物资(普通PVC树脂母液料)竞卖项目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TYGSG2023A-65-3)

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分子公司定于2023年10月13日对部分废旧物资(普通PVC树脂母液料)竞卖项目进行竞价销售。

一、资质要求

(一)参与竞价的企业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如为法人参与竞价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属于行政审批或备案的,应具备相应的备案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接收竞价资料、竞卖报价单和投标承诺书。

联系人: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王平、朱海英

联系电话:13779212689 13031336559

577260117@qq.com

竞卖人联系李青磊 张继军

联系电话:18199660895 13565733913

(二)否决项:近三年存在未按合同履约行为,存在不良行为信用,在天业集团所属企业建档。

(三)参加竞买企业应签订《投标承诺书》。

二、竞价说明

(一)竞价方式:全权委托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公开竞价。

(二)竞价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2日19时止。

竞价公告发布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三)竞价时间:2023年10月13日11时00分。

竞价组织方式:远程不见面,采用腾讯会议方式

(四)报名费:500元。

(五)竞价前,参与竞价企业需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否则将失去竞价资格。缴纳账户:

单位名称: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石河子市分行军垦支行

账 号:65001631400052500509

行 号:105902800160

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00元

(备注:保证金缴纳时须在用途栏注明竞卖项目名称,因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三、竞卖物资分类:

废旧物资(普通PVC树脂母液料,含水25%-40%):

(一)起拍价:1800元/吨;具体数量以实际过称数量为准。

(二)履约保证金:成交方接到成交通知后两日之内必须给销售企业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00.00元。拉运出厂结算时不扣杂不除水份!

、竞价规则

(一)本项目竞价采取在线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竞价,参与竞价单位的人员须在竞价会议时间开始前20分钟,按代理机构给定的会议号提前进入腾讯会议。

(二)禁止竞价公司串标、围标、恶意报价等行为,一经发现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竞价资格

参与报价公司资格审查通过后下载领取《报价表》。竞价时,将《报价表》完整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后,加密上传至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邮箱:577260117@qq.com,完成竞价投标,未加密的视为无效报价单。

)本项目竞价采用二轮报价参与竞价单位的一轮报价及二轮报价均需在主持人规定的时间内将加密报价单发送至指定的邮箱。竞价人如超时,发送的报价邮件无效,作无效标处理。确定最终成交的单位是以报价最高单位确定为成交价和成交单位

(五)如竞价流拍,将于7日内再次确定竞价时间并公告。

、其他规则

(一)竞价服务费:参与竞价的单位在接成交通知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当日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以电汇形式缴纳3000元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同保证金缴纳账户一致),否则报价单无效。

(二)提货要求:按竞卖方指定的企业提货,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之内提货完毕,合同有效期三个月。

(三)竞价结束后,成交方接到成交通知书后15日之内,根据竞价结果与销售企业签订销售合同如成交方原因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未按照合同规定交付货款或履行提货数量视为违约,已缴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终止合同取消竞价资格,并列入相关项目参与黑名单。

(四)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单位在竞价当日向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反映情况。

附表一:报价单

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分子公司部分废旧物资(普通PVC树脂母液料)竞卖项目报价单

编号: 时间:2023年 月 日

一、货物名称、数量、标准、价格

产品名称

数量(吨)

自提含税单价(元/吨)

普通PVC树脂母液料



小写: 元/吨;大写:

二、运输方式、费用

自提,装车、运费客户自行承担

三、交货地点

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分子公司指定地点

四、提货时间

合同有效期三个月,根据供方书面通知提货

五、其他约定事项

如因成交人原因未提完,属于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报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业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七、报价单位名称(盖公章)


八、备注


其他说明:

1、此报价单为购销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扫描件、照片和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竞价人二轮报价应高于首轮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3、此报价须加盖公章为有效报价;

4、请将此加密的报价单发到邮箱:577260117@qq.com,报价单不允许发微信,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单

5、报价时,请将本页内容填写完整一经提交不得更改,当金额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6、报价时,请将本页填写完整或者打印后手写。

7、对文件中如有不清楚的相关事项可与竞卖人联系。



附表二:投标承诺书

投标承诺书



根据招投标法律法规,现就参加本次投标事项本单位自愿承诺如下:

一、投标的所有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资料,近年无诉讼及仲裁或与投标资料事实不符事项,如有,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二、在投标过程中无串标、围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如有,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三、无违法、违规招标活动的不良记录或经营行政处罚事项,如有,已在招标文件中如实反映,否则,自愿接受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法律责任。

四、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五、如中标,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质量、交货期、方案等资料组织实施。否则,自愿承担违约责任。

六、如对招标过程有异议,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或天业集团招标办公室提供真实合法的资料。

七、若出现未按程序反映、无证据反映或举报、匿名诬陷举报、不正当竞争举报、违法违规举报等情况,自愿纳入招标人黑名单,不参与招标人及其控股或参股、同一母公司下所有分子公司的所有招标活动。因前述行为构成侵权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八、同意黑名单定期向招标人主管部门报告,由此产生的不良影响或损失自行承担。

九、在参加投标前已做好市场调研等相关准备工作,自愿参加投标并充分的做了风险研判,如:原材料上涨、人工紧缺、人工费用上涨和运输费用上涨、“疫情防控”常态化等问题。若有幸成为本项目第一中标侯选人或中标人,绝对不以前述理由放弃或拒绝签订或履行合同。如有此类问题发生自愿承担法律责任,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如有违反法律规定或招标文件规定,自愿接受“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的情形”法律规定,且无异议。

本承诺具有投标文件同等法律效力,上述承诺均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若未按承诺内容履行,自愿依法接受投标保证金的处罚,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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