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伊宁县卫健系统智慧医疗一体化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48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1/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sh-2024-01-22
预算金额48万元
招标公司伊宁县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马丽英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星世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辛海蓉1869995956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04
公告正文
伊宁县卫健系统智慧医疗一体化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XSH-2024-01-2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伊宁县卫健系统智慧医疗一体化项目监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8万元,招标人为伊宁县人民医院。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伊宁县卫健系统智慧医疗一体化项目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伊宁县卫健系统智慧医疗一体化项目监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提供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2.提供通信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 标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24日 10时00分到2024年01月30日 19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被 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包括拟派本项目注册监理师证书)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或可通过二维码扫描查询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若 扫描不出按未携带处理),复印件为单面复印,按上述先后顺序装订,不接受 公证件,缺一不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4日 11时00分
递交方式:新疆星世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伊宁市江苏大道79号和谐商务 综合楼5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4日 11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星世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伊宁市江苏大道79号和谐商务 综合楼5楼开标室)
七、其他
详见公告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宁县人民医院
地 址:伊宁县吉里于孜镇健民路2号 联 系 人:马丽英
电 话:0999-402526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星世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伊宁市江苏大道100号和谐商务综合楼5楼招标室 联 系 人: 辛海蓉
电 话: 18699959566
电子邮件: 153113103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搏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伊宁县卫健系统智慧医疗一体化项目监理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伊宁县卫健系统智慧医疗一体化项目监理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星世 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伊宁市江苏大道79号和谐商务综合楼5层招标室)获取磋 商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H-2024-01-22
项目名称:伊宁县卫健系统智慧医疗一体化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80000.00
最高限价(元):48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伊宁县卫健系统智慧医疗一体化项目监理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80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卫健系统智慧医疗一体化项目监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 件。
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服务范围内所有项目完成验收,投标 人应为该周期内纳入监理服务范围内项目提供相关监理服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提供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2.提供通信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4日至2024年01月30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 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星世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伊宁市江苏大道79号和谐商务综合 楼5楼招标室)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 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包括拟派本项目注册监理师证书))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或可通过二维码扫描查询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若扫描不出按未携带处理),复印件为单面复印,按上述先后顺序装订,不接 受公证件,缺一不可。
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4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星世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伊宁市江苏大道79号和谐商务综合 楼5楼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04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星世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伊宁市江苏大道79号和谐商务综合 楼5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 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 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 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 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 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 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 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 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 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 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 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伊宁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马丽英
电 话:0999-402526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星世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辛海蓉
电 话:18699959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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