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项目名称:2017年城口分公司数字城管监控装修项目采购项目
1.1.2拟采购金额及采购内容:
1)拟采购金额为21万元(不含税)。
2)采购内容:分公司片区数字城管监控装修项目。服务期限:2个月。
主要包括:
序号
工程项目用料及拆装
工程量
单位
1
砖砌体拆除
31.39
m3
2
铲除墙面 腻子、涂料
141.84
m²
3
天棚面龙骨及饰面拆除
127.80
4
卫生间立面块料拆除
20.48
5
内墙腻子
118.20
6
乳胶漆墙面
7
地面砖800*800mm
95.70
8
办公室吊顶石膏板面层
9
办公室吊顶龙骨
10
卫生间吊顶龙骨
10.08
11
卫生吊顶铝扣板面层
12
卫生间地面防水
13
卫生间墙面防水
14
卫生间墙面面砖
15
块料踢脚线
57.20
m
16
防盗门
1.00
套
17
卫生间彩板门
18
窗帘
45.00
19
卫生间回填方
4.00
20
卫生间换填垫层
1.51
21
屋面卷材防水
47.50
22
全玻(无框玻璃)幕墙
35.60
23
拆除的砖外运
24
灯具
9.00
25
插座(包含空调插座)
11.00
26
水电安装
100.00
27
门套
2.00
29
蹲便器+水箱
30
大型水龙头及洗手盆
28
门拆除
人工转运拆除的砖
1046.10
50kg/100m
人工转运材料
项
31
过道地面砖
30.00
㎡
32
开关
评审项目
评审标准
资质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2、房屋零星装修维修项目:具有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资质(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地企业其他要求:渝外施工企业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备案证(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及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按照渝建发〔2016〕22号-关于印发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已进入重庆市城乡建委 “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办事处
申请人须承诺在所投项目对应地点设立办事处。如已设立办事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住房买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如暂未设立办事处,申请人须承诺在中标后一个月以内于所应答标段对应地点内设立办事处(驻地机构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相应能力要求
提供具有实施房屋零星维修项目/土建项目经验特殊工种如电工等)人员证明(提供相应证书,同时提供合同或社保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单位名称一致性及格式要求
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文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明文件一致。应答文件的格式、签字盖章应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
营改增的要求
需承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企业关联情况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
企业无不良记录
提供信誉良好、近三年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记录的声明函。
廉洁诚信承诺书
按比选文件要求格式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
其他
满足技术规范书等其他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城口县北大街51号移动公司
邮编:405900
联系人:徐永琳 电话:13896259585;电子邮件:13896259585@13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