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十五里河流域治理一期工程Ⅰ标段—河流综合监测工程(第三方在线监测) | ||
项目法人: | 合肥市十五里河流域治理一期工程建设管理局 | 项目地址: | 合肥市 |
立项批文名称: |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十五里河流域治理一期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 | 项目审批单位: |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 | 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项目见证时间: | 2022-08-19 13:25:08 |
十五里河流域治理一期工程Ⅰ标段—河流综合监测工程(第三方在线监测)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十五里河流域治理一期工程Ⅰ标段—河流综合监测工程(第三方在线监测)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十五里河流域治理一期工程Ⅰ标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合发改投资【2020】481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十五里河流域治理一期工程—河流生态补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合发改投资【2020】677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十五里河流域治理一期工程—南艳湖上游初期雨水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合发改投资【2019】1250号)
1.4招标人:合肥市十五里河流域治理一期工程建设管理局
1.5项目业主:合肥市水务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原巢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十五里河流域治理一期工程Ⅰ标段—河流综合监测工程(第三方在线监测)
2.2招标项目编号:2022AFFAZ01869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5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6建设规模:十五里河流域治理一期工程I标段包括雨水调蓄工程、生态补水工程、河流生态修复工程等多个子项工程,十五里河流域治理一期工程Ⅰ标段—河流综合监测工程(第三方在线监测)需对上述工程涉及到水质考核指标相关项目,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建设方要求进行第三方监测及其他相关内容。
2.7合同估算价:约1200万元
2.8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监测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不少于五年服务期第三方监测(检测)、对十五里河流域治理一期优化设计-建设-运营工程I标段承包人运营开展监管考核等。详见招标需求、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全部内容。
2.9交货安装及服务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10交货安装及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120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服务期为不少于五年
2.11项目类别:工程货物及服务
2.1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具有有效CMA认证的检测机构(实验室),且CMA资质证书附表中检测内容需同时具有水质PH、SS、COD、NH3-N、TP、TN相关检测能力。
上述CMA认证的检测机构(实验室),指CMA资质证书名称与“投标人”或“投标人直接持股超过50%的公司”名称一致;或检测机构(实验室)与“投标人”或“投标人直接持股超过50%的公司”的分公司名称一致。
3.2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水质在线监测运营业绩;
3.3财务要求:/
3.4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7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2年8月22日至开标时间。
4.2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4009980000。
4.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1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2年9月13日10时00分。
6.2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_3__楼__12__号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市十五里河流域治理一期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万泉河路与玉龙路交叉口合肥滨湖办公服务区B号楼3楼
联系人:曹工
电话:0551-63539395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上海路中建智立方A6栋7楼
联系人:吴工
电话:18556512977、0551-65772770-723
8.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8.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66223530、66223546
9.其他事项说明
9.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9.3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
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10.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保证金账户一: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38953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保证金账户二: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8275240260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北城支行
2022年8月22日
十五里河流域治理一期工程Ⅰ标段—河流综合监测工程(第三方在线监测)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十五里河流域治理一期工程Ⅰ标段—河流综合监测工程(第三方在线监测)
原项目编号:2022AFFAZ01869
原公告日期:2022年08月22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十五里河流域治理一期工程Ⅰ标段—河流综合监测工程(第三方在线监测)答疑补充公告02
(项目编号:2022AFFAZ01869)
各潜在投标人:
十五里河流域治理一期工程Ⅰ标段—河流综合监测工程(第三方在线监测)答疑补充公告如下:
1、除了南艳湖上游初期雨水治理工程采用一体化水质监测站形式,其他清单未说明仪表,采样器,数采仪,温湿度计,预处理等的安装方式,是否可采用放置在1500*2000*1000的户外机柜形式还是在用户仪表间内安装(现场未看到仪表间)。
答:本项目除南艳湖上游初期雨水治理工程采用一体化水质监测站形式,其他调蓄站均设置有仪表间,相关设备安装于仪表间内。安装方式可根据《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安装技术规范》(HJ353-2019)的相关要求执行。
2、序号A1金寨路处初期余水调蓄工程使用的仪表数量较多,能否采用一体化水质监测站形式。
3、现场点位勘查未看到待装电磁流量计管路,需要明确安装位置。
答:现场流量计井已实施,投标人可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踏勘,了解现场情况。
4、招标文件P105-2.3推荐参考品牌均为进口品牌,中国水质监测行业已发展二十余年,国产水质监测设备品牌不下五百家,水质在线监测技术已经发展为成熟稳定的产业。目前,国产水质监测设备应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环保、水务、海洋等系统,为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污染溯源及精准治污提供真实可靠有效的数据支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前款所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建议修改为:
(1)方案一:删除“2.3推荐参考品牌”相关条款。
(2)方案二:将“2.3推荐参考品牌”相关条款修改为:
2.3推荐参考品牌
招标人提供的设备推荐品牌如下表所示:
分析仪表、流量计 |
哈希、WTW、岛津、西门子、E+H、科隆 |
2.3.1对于招标人推荐品牌的材料、产品、设备等仅供参考,投标单位可选用满足用户实际需求的或技术参数更优的其它品牌。
2.3.2对于招标人推荐品牌的材料、产品、设备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人推荐的品牌有限定性、唯一性、明显不在同一档次等级的或者其他异议的,应在本项目疑问提出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提交。
2.3.3如本项目招标图纸和施工图纸中出现特定性、唯一性品牌的表述,该表述仅作为参考,施工过程中不具有限定性。
2.3.4在施工过程中因某品牌设备停止生产或工艺优化设备升级而无法采购的,需选用同品牌生产的新型设备或不低于招标人推荐品牌中的设备,且必须经招标人组织评审通过。
同时对如下条款进行修改:
①招标文件P13-特别提示-4.为有助于投标人选择投标产品,如供货要求中提供了推荐品牌(或型号)、参考品牌(或型号)等,上述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采用其他品牌(或型号)的须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的(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技术参数或者设备配置,应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或者设备配置。
②招标文件P150-(二)技术条款偏差表-(2)采用其他品牌(或型号)的须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的(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技术参数或者设备配置,应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或者设备配置。
5、招标文件P40-检测人员和招标文件P83-现场检测人员,上述两处的现场检测人员是相同的人员吗?
6、招标文件P37-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中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公式是否有误,公式中评标价平均值与C值之间是否漏写了一个乘号“*”?
7、监测站房是否已有,招标文件与第三方检测附件表述模糊,需明确监测站房已建。招标文件P83“技术及工程量清单要求”到P102中的金寨路处初期雨水调蓄工程、绕城高速处初期雨水调蓄工程、匡河处初期雨水调蓄工程、望湖公园处初期雨水调蓄工程、徽园处初期雨水调蓄工程、锦绣大道处初期雨水调蓄工程等监测站房在招标清单没有要求。第三方监测附件中“03-十五里河调蓄工程仪控施工图--河流综合监测-V.06-(第三方监测)_2022.08.08(定稿√)(已签章)”文件第11页“金寨路处初期雨水调蓄工程、绕城高速处初期雨水调蓄工程、匡河处初期雨水调蓄工程、望湖公园处初期雨水调蓄工程、徽园处初期雨水调蓄工程、锦绣大道处初期雨水调蓄工程”等监测站房注明“仪表安装于调蓄池仪表间内”。监测站房是否已建设,请明确。
答:“金寨路处初期雨水调蓄工程、绕城高速处初期雨水调蓄工程、匡河处初期雨水调蓄工程、望湖公园处初期雨水调蓄工程、徽园处初期雨水调蓄工程、锦绣大道处初期雨水调蓄工程”均设置有仪表间,相关设备安装于仪表间内。
8、招标文件中P70“6.4.1项目完成后根据《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验收技术规范》(HJ354-2019)等要求开展验收工作。”此规范包含空调、稳压电源、合格的给排水设施、自来水、接地及防雷、灭火器箱及灭火器、视频监控等要求,以上内容为在未在招标清单体现。烦请明确是否按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验收技术规范》(HJ354-2019)建设。
答:根据招标文件,该项目需根据《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验收技术规范》(HJ354-2019)相关要求开展验收工作。
本项目涉及到的六座初期雨水调蓄站均设置有仪表间,其中金寨路处初期雨水调蓄站进、出水仪表间内未设置给排水设施,进水仪表间未设置视频监控,由投标人结合现场情况完善上述设施设备,其费用由投标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单独列出;十五里河流域治理一期DBO工程其余仪表间内均设计有空调、给排水设施、接地及视频监控设施。
本次河流综合监测工程在六座调蓄站的仪表间内设置有在线式UPS不间断电源装置,具备稳压功能。
根据HJ354-2019规范验收要求,各仪表间需配置的相应灭火器设施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其费用由投标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单独列出。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及现场踏勘情况,提供完整的系统配置,以达到设计图纸及项目验收的要求,如需费用,由投标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单独列出。
9、招标文件P83“技术及工程量清单要求”到P102中的金寨路处初期雨水调蓄工程、绕城高速处初期雨水调蓄工程、匡河处初期雨水调蓄工程、望湖公园处初期雨水调蓄工程、徽园处初期雨水调蓄工程、锦绣大道处初期雨水调蓄工程、河流生态补水工程等流量计安装辅材未明确,现场能否提供伸缩节、法兰、短管等安装辅材,如无法提供,请明确清单需求。
答:除计量井伸缩节及法兰由原施工单位提供外,其他安装辅材均需投标人结合现场情况自行考虑,如需增加费用,由投标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单独列出。
10、招标文件p40.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3(1)商务评分标准、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环保或机电相关专业职称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的得2分,中级工程师的得1分。
该项目招标釆购的在线监测仪表釆用化学分析方法,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深厚扎实的化学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才能及时解决设备在运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保障水质监测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及数据的有效率。
建议修改:p40.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环保或机电或化学相关专业职称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的得2分,中级工程师的得1分。
同步修改P83.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或机电或化学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答:项目负责人要求由“具有环保或机电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修改为“具有环保或机电或化工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评标办法中项目负责人评审内容由“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环保或机电相关专业职称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的得2分,中级工程师的得1分”修改为“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或机电或化工相关专业职称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的得2分,中级工程师的得1分。”。
11、招标文件P83.第五章招标需求-1.4A员设备配备•安装专员:具有机电或仪器仪,表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调试专员:具有机电或仪器仪表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考核人员:具有环保或机电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该项目招标釆购的在线监测仪表采用化学分析方法。水质监测设备的长时间稳定运行,监测数据的良好传输,是通过电路、电子、信号与系统、计算机控制、通信、化学方法等技术实现。安装、调试、考核人员需要具备深厚扎实的化学或电子信息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
建议修改:安装专员:具有机电或仪器仪表或化学或电子信息或环境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调试专员:具有机电或仪器仪表或化学或电子信息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考核人员:具有环保或机电或或化学或电子信息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答:招标文件中安装专员要求由“具有机电或仪器仪表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修改为“具有机电或仪器仪表或化工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调试专员要求由“具有机电或仪器仪表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修改为“具有机电或仪器仪表或化工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考核专员要求由“具有环保或机电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修改为“具有环保或机电或化工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12、招标文件p85第五章招标需求-2.1技术及工程量清单要求-COD分析仪:4)消解时间:自动,3、5、10、20、30、40、60、80、100或120分钟可选;7)光学定量系统,保证测量精度。
(1)自动消解时间需要在工控机人为进行操作,设置不同的时间进行自动消解,人为操作不当会造成测量结果有误差。且COD分析方法国家标准已对消解时间做要求,无需自动切换消解时间。招标文件仅要求釆用自动的方式,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存在限制及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人。
(2)市面上主流的在线监测设备定量系统包含光学和注射泵等多种方式,招标文件仅要求釆用光学定量系统,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存在限制及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上述参数修改为:“4)消解时间:3、5、10、20、30、40、60、80、100或120分钟可选。7)光学等定量系统,保证测量精度。”
13、招标文件p85.第五章招标需求・2.1技术及工程量清单要求.TN分析仪:4)消解温度:95°C
招标要求低于《HJ636—2012代替GB11894—89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标准120-140°C的规定,温度过低会导致水样消解导致监测结果有误差,从而影响水质自动监测站的运行稳定性及数据的有效率。
答:上述参数修改:“4)消解温度:120~124°C。”
14、招标文件pl04-第五章招标需求・2.2水质第三方监测运维平台技术要求-2.2.3地理信息:一站一档:提供各个站点的位置信息展示,以及当前站点最新数据情况列表,数据图表展示,数据档案查询,站点八方位图片信息显示等功能。
答:删除站点八方位图片信息显示功能。
15、本项目服务期不少于五年,请招标人明确本项目质保期限。
答:招标文件已明确:本项目质保期为两年,且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设备,质保期结束至项目服务期结束的所有维保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16、本项目付款方式调整为:“(1)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额的10%预付款;
(2)货到现场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额的20%(如预付款未支付,货到现场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额的30%);
(3)试运行合格后一个月内再支付合同额的25%;
(4)不少于5年服务期(自第一个站点现场检测开始计算),每季度支付合同额的2%,每季度考核后按照考核结果支付对应季度费用,连续支付18个季度。
(5)4%的合同款待不少于5年服务期整体结束并移交(须确保设备整体功能完好)下一现场监测单位后,按照考核结果支付一次性支付。
(6)中标人在不少于5年服务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与招标人办理结算工作,余款按照结算价支付。
中标人须在招标人付款前提供对应支付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7、删除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他内容中的“①招标文件载明在规定期限内中标人应领取《中标通知书》,若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中标通知书》,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
18、本项目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现延期至“2022年09月23日11时00分”;本项目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开标地点现变更至“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6号开标室”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修改部分仍执行招标文件。
招标人:合肥市十五里河流域治理一期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万泉河路与玉龙路交叉口合肥滨湖办公服务区B号楼3楼
联系人:曹工
电话:0551-63539395
招标代理机构: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上海路中建智立方A6栋7楼
联系人:吴工
电话:18556512977、0551-65772770-723
2022年9月8日
十五里河流域治理一期工程Ⅰ标段—河流综合监测工程(第三方在线监测)答疑公告.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十五里河流域治理一期工程Ⅰ标段—河流综合监测工程(第三方在线监测)
原项目编号:2022AFFAZ01869
原公告日期:2022年08月22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十五里河流域治理一期工程Ⅰ标段—河流综合监测工程(第三方在线监测)补充公告
(项目编号:2022AFFAZ01869)
各潜在投标人:
十五里河流域治理一期工程Ⅰ标段—河流综合监测工程(第三方在线监测)补充公告如下:
为方便投标人踏勘现场,现将十五里河流域治理一期工程Ⅰ标段—河流综合监测工程(第三方在线监测)主要监测站点具体位置公布如下,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序号 |
监测位置 |
监测指标 |
地理位置 |
1 |
金寨路处初期雨水调蓄工程 |
PH、SS、COD、NH3-N、TP、TN、流量 |
合作化路与阊水路交口东北角 |
2 |
绕城高速处初期雨水调蓄工程 |
NH3-N、流量 |
十五里河与宿松路交口西北角 |
3 |
匡河处初期雨水调蓄工程 |
NH3-N、流量 |
南二环与翡翠路交口西北角 |
4 |
望湖公园处初期雨水调蓄工程 |
NH3-N、流量 |
望湖东路与太平湖路交口南侧 |
5 |
徽园处初期雨水调蓄工程 |
NH3-N、流量 |
徽园内部 |
6 |
锦绣大道处初期雨水调蓄工程 |
NH3-N、流量 |
天都路与锦绣大道交口东南角 |
7 |
南艳湖上游初期雨水治理工程 |
SS、TP、流量 |
南艳湖内部 |
8 |
河流生态补水工程 |
流量 |
龙川路与十五里河交口东侧 |
其中徽园处初期雨水调蓄工程、南艳湖上游初期雨水治理工程具体位置图详见附件。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修改部分仍执行招标文件。
招标人:合肥市十五里河流域治理一期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万泉河路与玉龙路交叉口合肥滨湖办公服务区B号楼3楼
联系人:曹工
电话:0551-63539395
招标代理机构: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上海路中建智立方A6栋7楼
联系人:吴工
电话:18556512977、0551-65772770-723
2022年8月26日
十五里河流域治理一期工程Ⅰ标段—河流综合监测工程(第三方在线监测)补充公告.pdf 附件.zip
十五里河流域治理一期工程Ⅰ标段—河流综合监测工程(第三方在线监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十五里河流域治理一期工程Ⅰ标段—河流综合监测工程(第三方在线监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8月22日
开标日期:2022年9月23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中标候选人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青山路668号
投标报价:壹仟零贰拾叁万叁仟肆佰捌拾伍元整(¥10233485.00元)
企业业绩:
1.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第三方公司运维省级水质自动站
2.芜湖市19个市级地表水控制端面微型站建设项目
3.马鞍山市市控水质自动站建设
4.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2019年四川省水质自动站运维服务第2包
5.安庆市生态环境局长江支流入江口微型水站运维项目采购
项目负责人:文立群
项目负责人业绩:
1.樟树市地表水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上海科泽智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地址:上海市嘉定区胜竹路1399号3幢302室
投标报价:壹仟零贰拾肆万玖仟捌佰捌拾元整(¥10249880.00元)
企业业绩:
1.黄山市新安江水质自动监测网络及数据管理平台(一期)采购项目(二次)
2.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第三方公司运维省级水质自动站
3.徐州市铜山区环境监测站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设备
4.第三方公司运维省级水质自动站
5.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10包)
6.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16包)
项目负责人:孙英涛
项目负责人业绩:
1.2020年度水质站委托服务(第三标段)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厦门斯坦道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C区3F-A420
投标报价:壹仟万零伍仟柒佰元整(¥10005700.00元)
企业业绩:
1.南淝河流域微型水质自动站第三方运维
2.长江入河排污口安徽省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
3.池州市生态环境局7个微型站运维采购项目
4.宿州市萧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控地表水自动监测运行维护项目
项目负责人:倪长平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宿州市萧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控地表水自动监测运行维护项目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十五里河流域治理一期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曹工
联系方式:0551-63539395
招标代理名称: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上海路中建智立方一期A6栋7楼
项目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855651297
公示期: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9月2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18556512977。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46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6日
十五里河流域治理一期工程Ⅰ标段—河流综合监测工程(第三方在线监测)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docx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docx 评标情况一览表(2).xlsx
合肥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
项目名称:十五里河流域治理一期工程Ⅰ标段—河流综合监测工程(第三方在线监测)
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合肥市十五里河流域治理一期工程建设管理局
项目批准文件名称: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十五里河流域治理一期工程Ⅰ标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合发改投资【2020】481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十五里河流域治理一期工程—河流生态补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合发改投资【2020】677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十五里河流域治理一期工程—南艳湖上游初期雨水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合发改投资【2019】1250号)
合同估算价:约2221.21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主要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监测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5年运维服务,对十五里河流域治理项目运维单位的运维考核,配合招标人进行课题验收及合同履约管理等。
计划招标时间:2022年5月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0551-63539395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