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崇州市崇阳街道明湖社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9/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坤18884616979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华展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基本信息

崇州市崇阳街道明湖社区地块(以下简称“地块”)原为崇州市崇阳镇唐安村5组农田,根据崇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供的规划条件文件可知,地块现拟调整为居住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为了降低原址土地再利用后对人体健康影响的风险,需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此,崇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成都华展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了地块的现场踏勘、相关人员访谈、资料收集和快速检测等相关工作,并对以上信息进行分析总结后编制成了本调查报告,为该地块的开发利用提供技术依据。本调查报告包括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建议和附图附件等主要内容。

二、调查情况

为佐证地块污染现状调查结果,本次调查通过快速检测仪器辅助工具XRF、PID,开展地块内土壤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检测。

检测结果显示,调查地块土壤各项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检测结果无异常,对比《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土壤不存在污染迹象。

三、调查结论

(1)地块位于崇州市崇阳街道明湖社区,占地面积19094.13m2,中心坐标为103.718719°E,30.615866°N。

(2)地块原为崇州市崇阳镇唐安村5组农田;2012年崇州市人民政府进行地块收储,2023年完成地块收储;目前,地块内主要为空地。相邻地块现状主要为居民区、学校和道路。根据崇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供的规划条件文件可知,地块现拟调整为居住用地(二类住宅用地),为第一类建设用地。

(3)根据人员访谈和现场调查结果,并结合历史卫星影像资料,地块内历史存在的人类活动为居住及农田耕作,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地块未开展过环境监测,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污染的情形;现场调查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迹象。因此,调查地块历史和现状不存在污染源。同时快速检测结果显示,调查地块土壤各项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检测结果无异常,对比相关标准限值地块土壤不存在污染迹象。

(4)通过对相邻地块的调查走访,相邻地块历史及现状主要为农田、道路和居民小区。因此,相邻地块历史和现状不存在污染源。

综上所述,对照《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专家评审指南(修订版)》(川环办函[2022]443号)中表1“农用地或未开发的荒地(林地)启动第二阶段调查的情形汇总”7项情形,调查地块不涉及其中任意一项。依据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当前及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可以满足第一类用地(二类住宅用地)的需求,不需要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活动结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以及《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川环发[2018]9号)的等相关要求,现将《街子镇天顺村3、4、7组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崇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人:张坤

联系电话:18884616979

五、调查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名称:成都华展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28-82140033

附件:崇州市崇阳街道明湖社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PDF

附件1: 崇州市崇阳街道明湖社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pdf 28.1 MB , 下载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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