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内蒙古民族大学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定点竞价成交公告
物业管理服务售后服务技术支持校园保洁绿化养护耗材运动场地清洁维护垃圾清运其他服务环境卫生的清扫物业作业楼宇门前垃圾桶校区生活垃圾外运园林养护巡视绿地清拣杂物砖石烟蒂纸屑修剪树枝清除野草清除枯枝死树病虫防治草花坛松土施肥治虫保洁蓝球场排球场塑胶场地仿真草坪硅pu场地水电设施维修照明系统物业服务费鲜花绿植场地环境布置服务后勤服务日常服务环境清洁环境消杀设施设备日常维修维护水电运维保障服务体育场地保洁服务校内重大活动服务其他辅助性服务水暖校园环境保洁校园喷泉等公共设施日常保洁绿化区的卫生日常保洁日常保洁清扫公共区域环境清扫保洁库房垃圾的清扫堆放垃圾日产日清垃圾容器垃圾分类维修养护设备的检查配件更换电热水器楼内公共区域照明灯具及线路开关插座水龙头面板校园绿化水网设施楼宇内和校园设施日常零星维修维护公共区域设施设备清洁耗材保洁工具专项保洁用品紧急维修报修后维修房屋和设施设备实施维修设施设备维修水质报告电路内胆检查检查饮用水挖坑栽植移植日常养护水分管理除草病虫害防治防寒立支撑防护措施整理树穴花池花境草本花卉珍贵树木植物浇水浇灌绿化树木喷水苗木绿篱色块绿化药剂肥料落叶乔木树干刷白覆土植物按要求施肥打草地被内除杂草乔灌木满种模纹花坛露地花卉花带各类需要清除的植物绿地卫生绿地内无影响景观的白色垃圾基础设施维护园内设施定期维护维修园路及广场铺装园灯园椅古树名木假山长廊绿化档案绿化总平面图宝贵树木园内安全巡查园林绿化物资准备现场布置现场卫生服务活动结束后的收尾资产设施移交硅PU球场巡视保洁给排水设施定期巡查开水间水管拖布池洗手面盆大小便池脚踏阀厕间隔板墙砖天花板项目接管项目退出地面的清扫雕塑生活垃圾管理楼宇热水器楼内盥洗室功能性设施校园基础设施的相关材料及配件零修补栽树木高标准养护冻水常规修剪遮荫搭设风障地被杂草补植现场服务
金额
181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5/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mgzfcg-ddfw-2023-193426
预算金额182万元
招标联系人静志远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述
项目编号:NMGZFCG-DDFW-2023-193426
项目名称:内蒙古民族大学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采购单位:内蒙古民族大学
所属区域:内蒙古自治区本级
预算金额(元):1,820,000.00
项目开始时间:2023-05-29 17:27:16
采购人联系方式:静志远 18947358886
采购计划备案书/批准书编号:项目流水号[2023]10357号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定点服务)
二、报价要求
(一)报价须知
1.报价应包括对投标产品的运输、安装、售后服务、技术支持、保险、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供应商必须响应所有的需求。
(二)答疑与咨询
联系人:陈亦雯 电话:0471-5617263
三、成交原则
1.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时,作废标处理。
2.采购人选择非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应说明理由,选择理由将在结果公示中进行公示。
四、需求明细
编号 项目需求 数量 计量单位
1 一、项目概况
(一)内蒙古民族大学霍林河校区占地面积(不含博雅楼、继续教育学院)171020㎡,其中建筑占地面积27651.91㎡、硬化面积72949.2㎡(含运动场14916.8㎡)、硅PU球场面积7873.2㎡、绿化面积57274.25㎡、待绿化面积5271.44平米。
(二)本包段预算为182.00万元。此预算为一年金额。
(三)服务地点:内蒙古民族大学霍林河校区
二、服务内容及范围
为本校区提供校园保洁、绿化养护、运动场地清洁维护、垃圾清运及其他服务。
1.负责校区内(霍林河校区路面、压力砖、火烧板、散水坡)环境卫生的清扫、垃圾清运服务。
1.1地面、路面机械化作业率50%以上,作业过程中应控制扬尘和噪音污染,对于浮尘污染严重的路面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浮尘并进行彻底清扫。所有工作车辆需在显著位置标注带有公司LOGO的“物业作业”字样,安全规范行驶作业。
1.2保证校区内、运动场地地面干净整洁、人行道无杂草,草坪无垃圾、无白色污染、果皮箱外表整洁、无小招贴小广告。
1.3每天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校区清扫干净,同时还必须坚持日常7小时巡视保洁工作。
1.4清扫的杂物垃圾必须运到指定的垃圾场,严禁任意乱倒,并负责做好树叶、树枝等堆放场地的消防安全。
1.5楼宇门前垃圾桶实行袋装化,保洁人员每天定时将垃圾袋装化后运送至指定垃圾排放点,清运人员负责并配合属地环卫部门进行校区生活垃圾外运工作,务必做到校区内生活垃圾日产日清。1.6楼宇门前收集垃圾时要做到车走场清、地面洁净。1.7垃圾桶及周边要保持整洁、卫生,无污水、无散落垃圾、无苍蝇蚊虫、无异常气味等。
2. 负责校园绿化园林养护服务
2.1每日巡视绿地,清拣杂物(砖石、烟蒂、纸屑等),维持绿地卫生整洁无杂物;
2.2按照草坪(含地被植物)养护标准,进行修剪和清除野草工作。
2.3按照乔、灌木养护标准,做好乔、灌木的养护工作。按要求修剪树枝和清除枯枝死树。
2.4做好病虫防治工作。
2.5草花坛应安排好更换计划,并及时松土施肥、治虫保洁。
3.做好运动场地(霍林河校区运动场、蓝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的塑胶场地、仿真草坪、硅pu场地)日常清洁维护。
4.公共区域水电设施维修维护
4.1保证公共区域照明系统正常使用,如出现损坏或故障,及时维修处置。
4.2保证给排水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定期巡查,如出现故障或损坏,及时维修处置。
4.3教学、办公楼内公共区域开水间,卫生间(如:水龙头,水管,拖布池,洗手面盆,大小便池,脚踏阀,厕间隔板,墙砖,天花板等)设施出现损坏和跑,冒,滴,漏,堵等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与报修。
5.重大活动保障服务
遇有重大活动时,乙方须按甲方提出的物业服务,鲜花、绿植场地环境布置服务及其他工作任务要求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6.突发事件处理
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进行各类事故、灾害及治安等突发事件的处置。
三、项目总体要求
(一)服务总体要求
中标单位应设立针对本项目的管理服务中心,为内蒙古民族大学霍林河校区提供优质高效的物业管理服务。管理服务中心要满足以下要求:设置 24h 客户服务电话;提供多种渠道受理师生报修、报事、咨询、业务办理及投诉建议等诉求,并保留记录。
1.建立本项目物业服务整体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及服务流程。
(1)对本项目后勤服务的整体设想及规划,物业管理项目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物业服务全流程,应包括项目接管、日常服务和管理、项目退出等关键过程;确定为物业服务提供所需要的准则和方法,包括监督、自检、巡检、测量以及相关绩效指标;确保可以获得必要的资源和信息,包括服务组织、服务人员、服务场所、工具、客户信息等;监视、测量和分析这些过程,并实施必要的措施进行持续改进。
(2)项目组织架构图及组织运行图,管理岗位的管理职责和内部岗位设立及职责分工。
(3)日常管理制度(包括培训管理)和考核办法。
(4)详细的物业分项服务实施细则(环境清洁、环境消杀、垃圾清运、设施设备日常维修维护、绿化养护、水电运维保障服务、体育场地保洁服务、校内重大活动服务、其他辅助性服务等)。
(5)人员队伍配备与管理。
(6)建立包含服务要求的管理目标,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次数;师生满意度;有效投诉解决率。
(7)提供完善的物业档案管理办法
2.物业服务标准及要求不低于招标单位提出的服务标准及要求,且不低于《高等学校物业服务规范》(中后协〔2021〕2号);未尽事宜的服务内容最低标准及要求按《高等学校物业服务规范》(中后协〔2021〕2号)执行。
3.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实施该项目方案,禁止各类形式的挂靠、转包、分包等,如有此类情况,招标单位有权直接终止合同。
4.招标单位依据相关考核办法按季度对中标单位服务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结算服务费用,遇特殊情况顺延。如果一个季度考核不合格,则招标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5.寒暑假期及法定节假日提供正常物业服务。
6.特殊岗位(如园林、水暖、电工等)需持相应资质证件上岗。
7.中标单位及项目经理需共同承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在整个服务期内未经招标单位许可私自调换的,将按学校有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8.中标单位要按照国家规定依法用工,为聘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等。合同履行期间,如中标单位与其派驻的服务人员引发劳动纠纷或安全事故纠纷,中标单位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与招标单位无关,且招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9.中标单位各类岗位人员不得兼岗作业。
10.中标单位必须与原有物业服务公司做好项目及人员的移交工作。
11.服务期内招标单位新增项目费用不超过总项目费用2%的,由中标单位无条件接管,招标单位不再另外支付费用。中标单位投标报价时应考虑该因素,费用包含在本次预算总价中。
(二)服务人员相关要求
1.人员形象礼仪要求
(1)着装统一,佩戴工卡,保持仪容整洁。
(2)精神饱满,面带微笑,姿态端正、自然大方,举止文明。
(3)言行规范,用语文明礼貌,态度温和耐心。
(4)对师生保持尊重和友好,目光接触时点头致意。
2.劳动保障及安全服务要求
(1)加强对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岗位技能培训。
(2)为保证服务质量,中标单位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政审,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刑事犯罪记录。
(3)必须保证服务人员的数量。
(4)必须根据劳动法的要求进行规范用工,全面负责服务人员的服务用工管理,承担所聘用人员应享受的福利及保险费用等,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
(5)要加强管理,安全生产,定期为服务人员开展安全教育。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作业的有关管理制度,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为服务人员好各种防护措施,做好各项安全保护工作。
(6)中标单位需承诺:合同履行期间,如中标单位与其派驻的服务人员引发劳动纠纷或安全事故纠纷,中标单位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与招标单位无关,且招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四、物业服务标准及要求
(一)校园保洁
1.校园环境保洁内容
校园保洁服务包括校园内硬化路面、地面的清扫和垃圾清运服务;校园喷泉等公共设施日常保洁;绿化区的卫生日常保洁;校区内体育场、篮球场等体育活动场所的日常保洁服务;校区内停车场的日常保洁清扫;公共区域环境清扫和垃圾清运。
2.工作要求及其它要求
①每月工作计划、用工情况、工作完成情况及时上报;
②按管理单位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接到通知后准时参加养护例会及临时性会议;
③对相关部门下发的整改通知书或通报、曝光等所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
④严格执行学校校园绿化养护及环境保洁物业服务标准。
⑤严格按照规范完成各项工作。接受监督、指导、检查和考核,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⑥遇有紧急事件、突发事件,及时安排服务人员到达作业现场进行处理;
⑦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转让服务工作。
3.服务标准及要求
①日常保洁覆盖下列区域:
校园道路、广场、体育场等公共区域;宣传橱窗、休闲桌椅、指示牌、灯箱、标识、灯杆、雕塑、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喷泉、景观水体和相关设施。
②保洁库房物料规范管理,作业工具合理规划、摆放整齐;③清洁作业现场摆放安全标志;
④保洁服务应不影响正常教学、科研、办公活动及课间休息;
⑤遇雨雪等特殊天气,公共场地应及时清扫;
⑥定期或不定期针对校园环境、设备设施等实施相关清洁消毒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⑦喷泉水面每周至少清洁2次,及时打捞清理水面枯枝等漂浮垃圾,保持水面无明显漂浮物。适时补充水源。
(二)垃圾清运服务标准及要求
做好垃圾的清扫、堆放、储运及与环卫部门的协调工作。垃圾日产日清,封闭转运,杜绝二次污染,实施垃圾分类处理。楼内和校园生活垃圾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1.符合通辽市垃圾分类政策相关标准及要求。
2.按分类管理要求配备垃圾容器,摆放位置合理,数量充足,垃圾容器分类标识清晰。
3.公示垃圾投放和清运时间,清运频次满足需求,日产日清。
4.垃圾清运过程无遗漏、无污水外溢、无异味。
5.垃圾容器定期清洁消毒。
6.垃圾分类应建立台账,明确垃圾的去向及数量。
(三)维修服务标准及要求
1.维修服务内容
维修养护内容包括楼宇和校园地面及以上水、电相关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和配件更换,楼宇热水器日常运行维修维护及保养。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楼内公共区域照明灯具及线路、开关、插座等的维修和配件更换;楼内盥洗室、卫生间上下水管路、水龙头等的维修和配件更换;楼内公共区域照明灯具及线路、开关、插座、面板等的维修养护和配件更换;校园绿化、水网设施、照明等功能性设施的维修、维护。
2.维修服务范围
中标单位主要负责楼宇内和校园设施日常零星维修维护,并作相应的记录。维修维护材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楼宇内水、电、热水器、公共区域设施设备及校园基础设施的相关材料及配件等,所有清洁耗材、保洁工具、专项保洁用品及绿化养护耗材和工具等统一由中标单位承担。
3.维修工作要求
(1)建立严格的维修制度,配备专业维修人员,并建立报修档案。
(2)维修人员具备一定的业务能力,持证上岗,工种齐全,严格执行招标文件标准,满足学校日常维修需求。
(3)主动巡查、排查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状态,及时维修排除隐患,保证正常使用。
(4)接到维修任务时,须在10分钟内响应。紧急维修须在10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一般维修不得超过6小时,维修合格率100%;确实无法完成时,与相关管理部门协商后时间顺延,但不能超过48小时。
(5)零修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
(6)按规定将报修信息录入请修记录。
(7)了解现场维修情况后依据维修缓急在学生离开维修区域后进行维修。
(8)穿公司统一工服,佩戴工牌。发生群体疾病时,维修人员严格执行防疫规定,作业过程中全程穿防护服、佩戴口罩和手套。维修工具专业齐全,维修作业规范,携带工具包、鞋套、毛巾、垫布;准备可能用的工具、备品备件。报修人询问及时解答。
(9)了解故障原因,做好现场维修工作的拍照留存。如需移动物品时,需轻拿轻放,招标单位派人监督。
(10)清理干净作业现场;将物品放回原位,保持场地和工具干净整洁;整理好自身工具、用品,不遗留物品。
(11)维修现场做好安全防护和施工防护,维修现场要有施工警示标牌,向责任区负责人提醒注意事项。
(12)报修后维修及时高效,维修次日进行维修跟踪和维修回访,了解维修情况,记录详实。发生投诉,能够做到接诉即办。
(13)对房屋和设施设备实施维修时,应提前告知在校人员,摆放安全提示,进行隔离防护,维修后及时进行现场清理。
(14)因楼宇建设、改造年代不同,楼内设施设备样式不一,维修时在确保质量前提下须与原有设施设备保持一致。
(15)设施设备维修工作中应严格执行安全规程,保证设备和人身安全。因维修过程中造成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6)楼内电热水器每学期至少清洗1次内胆,至少更换1次滤芯,每学期提供一次水质报告,负责电路、内胆检查检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饮用水安全。
(四)绿化养护标准及要求
校园绿化养护包括校内补栽树木的挖坑、栽植、移植;日常养护管理即修剪、水分管理、除草、施肥、病虫害防治、防寒、立支撑等防护措施,整理树穴等日常养护工作;花池、花境、花箱内草本花卉的栽种;珍贵树木应建档立卡,设立统一的保护标志,实行高标准养护和管理;应建立健全校园绿化档案,并绘制绿化总平面图,做到精准、规范、清晰。
(一)工作要求
1.每月工作计划、用工情况、工作完成情况及时上报;按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接到通知后准时参加养护例会及临时性会议;对相关部门下发的整改通知书或通报、曝光等所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
2.浇水:浇灌过程中,浇灌设施出现问题要及时修复,不得影响浇水工作,且不得出现“跑、冒、滴、漏”现象,不得有严重浪费的行为;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养护规程及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要求对绿化树木及草坪进行适期适量浇水、喷水,及时抗旱,确保植物正常生长。按时、按要求分别于每年 3 月中旬和 11 月中、下旬浇灌返青水和冻水。日常浇水要结合实际,但必须保证植物正常生长不会因缺水或水分过量而出现的生理病态,保证全年植物浇水次数不得少于 8 次(包含返青水、冻水)。
3.修剪:严格按照养护规程,对养护范围的植物进行常规修剪工作,各类苗木每年不少于 2 次,绿篱、色块每年不少于 5 次;确保各类乔、灌、草等植物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
4.病虫害防治:预防为主,加强病虫检查,发现主要病虫害应按防治规程和管理人员要求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及时清理带病虫的落叶、杂草等,消灭病源、虫源;使用防治药剂须严格根据病情、虫情,按管理人员要求或专业技术人员指导进行合理配比,用药及用量须准确,避免药害;有害绿化药剂、肥料使用应进行公示,废弃物处理符合相关规定。
5.其他防护措施:根据植物生长习性及环境温度,对植物采取相关保护措施,落叶乔木须于每年 10 月份进行一次树干刷白,刷白高度为1.2米。刷白应均匀细致,树皮的裂隙应全部粉刷,粉刷材料不得滴溅到路面或树穴内。根据养护规程及考核组要求,新栽植树木要及时立支撑;针对辖区内不同植物的实际情况,及时并合理地采取遮荫、搭设风障、覆土或包裹防寒等养护措施。
6.施肥:要严格按照我单位要求对绿地、草坪、植物按要求施肥,规范操作,施肥后及时覆盖。
7.除草、打草。草坪、绿篱、地被杂草及时处理;绿地及时松土除草,保持土壤疏松,松土深度不伤根系;除草以人工清除杂草为主,经同意使用除草剂须保证植物的安全,不发生药害。根据草坪养护级别不同全年打草2-15次、绿篱、地被内除杂草不得少于 6 次。
8.乔灌木有缺株,绿篱及满种模纹花坛、草花有空缺应及时补缺,少数树种因季节不能及时补种除外;露地花卉、花坛、花带整齐美观,无残缺;各类需要清除的植物,须做到及时、合理处置,补植须按原品种、规格补齐,及时对长势较差的苗木进行调整和拼栽。
9.绿地卫生:绿地内无影响景观的白色垃圾、果皮纸屑、树挂、石块等杂物,无树挂、乱拴乱挂等现象,无改变用途和破坏、践踏、占 用现象;生产垃圾要随产随清,不得长期堆积;树木休眠期,要及时清理落叶,垃圾要随产随清;垃圾清运至指定场地。
10.基础设施维护:园内设施定期维护维修,园路及广场铺装、小品破损,及时修补;园灯、园椅等设施损坏及时维修,保证各项基础设施正常使用。
11.在养护过程中出现其他不符合养护质量标准的,我单位有权要求其立即整改或处罚。
12.古树名木应建立档案,周围设立统一的保护标志,如保护标牌、保护宣传牌等,铭牌内容应准确。
13.景观中可能会对师生构成安全隐患的,如假山、水体、长廊等,应设置防护设施及安全提示。
14.建立健全校园绿化档案,对绿化总平面图、宝贵树木登记材料、绿化养护工作记录等进行保管。
15.防火工作:园内安全巡查、防火,确保园内安全稳定,无事故发生。
16.服务到期,中标单位必须保证所有服务内容(绿地、园路、广场、基础设施等)原状交付于我单位,如有损毁、损坏,必须恢复原状。
(二)其他要求
1.校区配备一名园林绿化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服务人员的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学校校园绿化养护及环境保洁物业服务标准。
3.严格按照规范,完成各项工作,作业中必须节约用水,不得浪费。接受监督、指导、检查和考核,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4.遇有紧急事件、突发事件,及时安排服务人员到达作业现场进行处理。
5.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转让服务工作。
6.开展作业时,要文明作业。本项目范围内产生的生活垃圾、枯枝树叶、杂草等所有的垃圾不得乱堆乱放,清运至我单位指定地点,清运工作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事故纠纷等问题全部由中标单位负责。
(五)校内重大活动服务标准及要求
1.做好学校大型活动的相关物资准备、现场布置、现场卫生服务、活动结束后的收尾等工作。
五、合同结束物业对接交接条款
(一)合同到期,中标单位必须保证校区内服务范围内的所有设施、设备、场地、绿化等原状交付于招标单位,如有损毁、缺失等情况,经评估后,赔偿费用从物业费中扣除。
(二)合同届满或终止,中标单位撤场时,需在招标单位认可的期限内(终止服务以招标单位通知为准)提供内部员工流动资料档案给招标单位备案,并按照国家地方行业有关规定结清账务,档案资料移交、各岗位交接、资产设施移交,租借、使用招标单位房屋、设备等退还工作。彻底解决遗留问题后,经过招标单位审核,双方签字确认后,所有移交工作才算正式完成。
(三)办理移交工作时,中标单位须出具有效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中标单位服务期间的一切债权债务概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结清,与招标单位无关。
(四)为防范风险,招标单位暂停结算中标单位合同届满或终止服务前一个季度的物业管理费用。移交工作完成后,招标单位按合同约定收取应由中标单位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在1个月内为中标单位结清剩余的物业服务费。中标单位已投入且不可移除或移除后会影响使用功能的设施设备归招标单位所有,招标单位不作其他任何补偿。
(五)合同届满或终止,中标单位若未能在招标单位认可的期限内完成所有交接工作,视为中标单位违约。中标单位每延期1天交接,须缴纳违约金5000元(采购单位有权在未支付的物业服务费中扣除该费用)。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撤场,并赔偿招标单位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
1

五、商务需求
编号 需求内容
1 (一)提供标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执行续期采购,合同期满后,按第四季度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合格,续签合同,且一年一签,最多不超过三年。
(二)付款单位及方式
付款单位:内蒙古民族大学
付款方式:根据中标价及季度考核结果,按月支付。
(三)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履约保证金。
(四)验收要求
按照内蒙古民族大学物业服务标准及要求,根据物业服务质量考核管理办法,每季度对中标单位进行分项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按月结算物业服务费用。考核过程中涉及物业服务费用的扣减部分不予支付。
考核标准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为达标,采购人按合同双方约定付款方式及报账程序向服务商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

六、报价明细
名称 数量 单位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报价(元) 是否中标
一、项目概况
(一)内蒙古民族大学霍林河校区占地面积(不含博雅楼、继续教育学院)171020㎡,其中建筑占地面积27651.91㎡、硬化面积72949.2㎡(含运动场14916.8㎡)、硅PU球场面积7873.2㎡、绿化面积57274.25㎡、待绿化面积5271.44平米。
(二)本包段预算为182.00万元。此预算为一年金额。
(三)服务地点:内蒙古民族大学霍林河校区
二、服务内容及范围
为本校区提供校园保洁、绿化养护、运动场地清洁维护、垃圾清运及其他服务。
1.负责校区内(霍林河校区路面、压力砖、火烧板、散水坡)环境卫生的清扫、垃圾清运服务。
1.1地面、路面机械化作业率50%以上,作业过程中应控制扬尘和噪音污染,对于浮尘污染严重的路面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浮尘并进行彻底清扫。所有工作车辆需在显著位置标注带有公司LOGO的“物业作业”字样,安全规范行驶作业。
1.2保证校区内、运动场地地面干净整洁、人行道无杂草,草坪无垃圾、无白色污染、果皮箱外表整洁、无小招贴小广告。
1.3每天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校区清扫干净,同时还必须坚持日常7小时巡视保洁工作。
1.4清扫的杂物垃圾必须运到指定的垃圾场,严禁任意乱倒,并负责做好树叶、树枝等堆放场地的消防安全。
1.5楼宇门前垃圾桶实行袋装化,保洁人员每天定时将垃圾袋装化后运送至指定垃圾排放点,清运人员负责并配合属地环卫部门进行校区生活垃圾外运工作,务必做到校区内生活垃圾日产日清。1.6楼宇门前收集垃圾时要做到车走场清、地面洁净。1.7垃圾桶及周边要保持整洁、卫生,无污水、无散落垃圾、无苍蝇蚊虫、无异常气味等。
2. 负责校园绿化园林养护服务
2.1每日巡视绿地,清拣杂物(砖石、烟蒂、纸屑等),维持绿地卫生整洁无杂物;
2.2按照草坪(含地被植物)养护标准,进行修剪和清除野草工作。
2.3按照乔、灌木养护标准,做好乔、灌木的养护工作。按要求修剪树枝和清除枯枝死树。
2.4做好病虫防治工作。
2.5草花坛应安排好更换计划,并及时松土施肥、治虫保洁。
3.做好运动场地(霍林河校区运动场、蓝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的塑胶场地、仿真草坪、硅pu场地)日常清洁维护。
4.公共区域水电设施维修维护
4.1保证公共区域照明系统正常使用,如出现损坏或故障,及时维修处置。
4.2保证给排水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定期巡查,如出现故障或损坏,及时维修处置。
4.3教学、办公楼内公共区域开水间,卫生间(如:水龙头,水管,拖布池,洗手面盆,大小便池,脚踏阀,厕间隔板,墙砖,天花板等)设施出现损坏和跑,冒,滴,漏,堵等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与报修。
5.重大活动保障服务
遇有重大活动时,乙方须按甲方提出的物业服务,鲜花、绿植场地环境布置服务及其他工作任务要求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6.突发事件处理
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进行各类事故、灾害及治安等突发事件的处置。
三、项目总体要求
(一)服务总体要求
中标单位应设立针对本项目的管理服务中心,为内蒙古民族大学霍林河校区提供优质高效的物业管理服务。管理服务中心要满足以下要求:设置 24h 客户服务电话;提供多种渠道受理师生报修、报事、咨询、业务办理及投诉建议等诉求,并保留记录。
1.建立本项目物业服务整体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及服务流程。
(1)对本项目后勤服务的整体设想及规划,物业管理项目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物业服务全流程,应包括项目接管、日常服务和管理、项目退出等关键过程;确定为物业服务提供所需要的准则和方法,包括监督、自检、巡检、测量以及相关绩效指标;确保可以获得必要的资源和信息,包括服务组织、服务人员、服务场所、工具、客户信息等;监视、测量和分析这些过程,并实施必要的措施进行持续改进。
(2)项目组织架构图及组织运行图,管理岗位的管理职责和内部岗位设立及职责分工。
(3)日常管理制度(包括培训管理)和考核办法。
(4)详细的物业分项服务实施细则(环境清洁、环境消杀、垃圾清运、设施设备日常维修维护、绿化养护、水电运维保障服务、体育场地保洁服务、校内重大活动服务、其他辅助性服务等)。
(5)人员队伍配备与管理。
(6)建立包含服务要求的管理目标,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次数;师生满意度;有效投诉解决率。
(7)提供完善的物业档案管理办法
2.物业服务标准及要求不低于招标单位提出的服务标准及要求,且不低于《高等学校物业服务规范》(中后协〔2021〕2号);未尽事宜的服务内容最低标准及要求按《高等学校物业服务规范》(中后协〔2021〕2号)执行。
3.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实施该项目方案,禁止各类形式的挂靠、转包、分包等,如有此类情况,招标单位有权直接终止合同。
4.招标单位依据相关考核办法按季度对中标单位服务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结算服务费用,遇特殊情况顺延。如果一个季度考核不合格,则招标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5.寒暑假期及法定节假日提供正常物业服务。
6.特殊岗位(如园林、水暖、电工等)需持相应资质证件上岗。
7.中标单位及项目经理需共同承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在整个服务期内未经招标单位许可私自调换的,将按学校有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8.中标单位要按照国家规定依法用工,为聘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等。合同履行期间,如中标单位与其派驻的服务人员引发劳动纠纷或安全事故纠纷,中标单位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与招标单位无关,且招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9.中标单位各类岗位人员不得兼岗作业。
10.中标单位必须与原有物业服务公司做好项目及人员的移交工作。
11.服务期内招标单位新增项目费用不超过总项目费用2%的,由中标单位无条件接管,招标单位不再另外支付费用。中标单位投标报价时应考虑该因素,费用包含在本次预算总价中。
(二)服务人员相关要求
1.人员形象礼仪要求
(1)着装统一,佩戴工卡,保持仪容整洁。
(2)精神饱满,面带微笑,姿态端正、自然大方,举止文明。
(3)言行规范,用语文明礼貌,态度温和耐心。
(4)对师生保持尊重和友好,目光接触时点头致意。
2.劳动保障及安全服务要求
(1)加强对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岗位技能培训。
(2)为保证服务质量,中标单位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政审,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刑事犯罪记录。
(3)必须保证服务人员的数量。
(4)必须根据劳动法的要求进行规范用工,全面负责服务人员的服务用工管理,承担所聘用人员应享受的福利及保险费用等,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
(5)要加强管理,安全生产,定期为服务人员开展安全教育。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作业的有关管理制度,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为服务人员好各种防护措施,做好各项安全保护工作。
(6)中标单位需承诺:合同履行期间,如中标单位与其派驻的服务人员引发劳动纠纷或安全事故纠纷,中标单位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与招标单位无关,且招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四、物业服务标准及要求
(一)校园保洁
1.校园环境保洁内容
校园保洁服务包括校园内硬化路面、地面的清扫和垃圾清运服务;校园喷泉等公共设施日常保洁;绿化区的卫生日常保洁;校区内体育场、篮球场等体育活动场所的日常保洁服务;校区内停车场的日常保洁清扫;公共区域环境清扫和垃圾清运。
2.工作要求及其它要求
①每月工作计划、用工情况、工作完成情况及时上报;
②按管理单位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接到通知后准时参加养护例会及临时性会议;
③对相关部门下发的整改通知书或通报、曝光等所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
④严格执行学校校园绿化养护及环境保洁物业服务标准。
⑤严格按照规范完成各项工作。接受监督、指导、检查和考核,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⑥遇有紧急事件、突发事件,及时安排服务人员到达作业现场进行处理;
⑦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转让服务工作。
3.服务标准及要求
①日常保洁覆盖下列区域:
校园道路、广场、体育场等公共区域;宣传橱窗、休闲桌椅、指示牌、灯箱、标识、灯杆、雕塑、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喷泉、景观水体和相关设施。
②保洁库房物料规范管理,作业工具合理规划、摆放整齐;③清洁作业现场摆放安全标志;
④保洁服务应不影响正常教学、科研、办公活动及课间休息;
⑤遇雨雪等特殊天气,公共场地应及时清扫;
⑥定期或不定期针对校园环境、设备设施等实施相关清洁消毒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⑦喷泉水面每周至少清洁2次,及时打捞清理水面枯枝等漂浮垃圾,保持水面无明显漂浮物。适时补充水源。
(二)垃圾清运服务标准及要求
做好垃圾的清扫、堆放、储运及与环卫部门的协调工作。垃圾日产日清,封闭转运,杜绝二次污染,实施垃圾分类处理。楼内和校园生活垃圾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1.符合通辽市垃圾分类政策相关标准及要求。
2.按分类管理要求配备垃圾容器,摆放位置合理,数量充足,垃圾容器分类标识清晰。
3.公示垃圾投放和清运时间,清运频次满足需求,日产日清。
4.垃圾清运过程无遗漏、无污水外溢、无异味。
5.垃圾容器定期清洁消毒。
6.垃圾分类应建立台账,明确垃圾的去向及数量。
(三)维修服务标准及要求
1.维修服务内容
维修养护内容包括楼宇和校园地面及以上水、电相关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和配件更换,楼宇热水器日常运行维修维护及保养。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楼内公共区域照明灯具及线路、开关、插座等的维修和配件更换;楼内盥洗室、卫生间上下水管路、水龙头等的维修和配件更换;楼内公共区域照明灯具及线路、开关、插座、面板等的维修养护和配件更换;校园绿化、水网设施、照明等功能性设施的维修、维护。
2.维修服务范围
中标单位主要负责楼宇内和校园设施日常零星维修维护,并作相应的记录。维修维护材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楼宇内水、电、热水器、公共区域设施设备及校园基础设施的相关材料及配件等,所有清洁耗材、保洁工具、专项保洁用品及绿化养护耗材和工具等统一由中标单位承担。
3.维修工作要求
(1)建立严格的维修制度,配备专业维修人员,并建立报修档案。
(2)维修人员具备一定的业务能力,持证上岗,工种齐全,严格执行招标文件标准,满足学校日常维修需求。
(3)主动巡查、排查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状态,及时维修排除隐患,保证正常使用。
(4)接到维修任务时,须在10分钟内响应。紧急维修须在10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一般维修不得超过6小时,维修合格率100%;确实无法完成时,与相关管理部门协商后时间顺延,但不能超过48小时。
(5)零修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
(6)按规定将报修信息录入请修记录。
(7)了解现场维修情况后依据维修缓急在学生离开维修区域后进行维修。
(8)穿公司统一工服,佩戴工牌。发生群体疾病时,维修人员严格执行防疫规定,作业过程中全程穿防护服、佩戴口罩和手套。维修工具专业齐全,维修作业规范,携带工具包、鞋套、毛巾、垫布;准备可能用的工具、备品备件。报修人询问及时解答。
(9)了解故障原因,做好现场维修工作的拍照留存。如需移动物品时,需轻拿轻放,招标单位派人监督。
(10)清理干净作业现场;将物品放回原位,保持场地和工具干净整洁;整理好自身工具、用品,不遗留物品。
(11)维修现场做好安全防护和施工防护,维修现场要有施工警示标牌,向责任区负责人提醒注意事项。
(12)报修后维修及时高效,维修次日进行维修跟踪和维修回访,了解维修情况,记录详实。发生投诉,能够做到接诉即办。
(13)对房屋和设施设备实施维修时,应提前告知在校人员,摆放安全提示,进行隔离防护,维修后及时进行现场清理。
(14)因楼宇建设、改造年代不同,楼内设施设备样式不一,维修时在确保质量前提下须与原有设施设备保持一致。
(15)设施设备维修工作中应严格执行安全规程,保证设备和人身安全。因维修过程中造成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6)楼内电热水器每学期至少清洗1次内胆,至少更换1次滤芯,每学期提供一次水质报告,负责电路、内胆检查检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饮用水安全。
(四)绿化养护标准及要求
校园绿化养护包括校内补栽树木的挖坑、栽植、移植;日常养护管理即修剪、水分管理、除草、施肥、病虫害防治、防寒、立支撑等防护措施,整理树穴等日常养护工作;花池、花境、花箱内草本花卉的栽种;珍贵树木应建档立卡,设立统一的保护标志,实行高标准养护和管理;应建立健全校园绿化档案,并绘制绿化总平面图,做到精准、规范、清晰。
(一)工作要求
1.每月工作计划、用工情况、工作完成情况及时上报;按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接到通知后准时参加养护例会及临时性会议;对相关部门下发的整改通知书或通报、曝光等所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
2.浇水:浇灌过程中,浇灌设施出现问题要及时修复,不得影响浇水工作,且不得出现“跑、冒、滴、漏”现象,不得有严重浪费的行为;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养护规程及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要求对绿化树木及草坪进行适期适量浇水、喷水,及时抗旱,确保植物正常生长。按时、按要求分别于每年 3 月中旬和 11 月中、下旬浇灌返青水和冻水。日常浇水要结合实际,但必须保证植物正常生长不会因缺水或水分过量而出现的生理病态,保证全年植物浇水次数不得少于 8 次(包含返青水、冻水)。
3.修剪:严格按照养护规程,对养护范围的植物进行常规修剪工作,各类苗木每年不少于 2 次,绿篱、色块每年不少于 5 次;确保各类乔、灌、草等植物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
4.病虫害防治:预防为主,加强病虫检查,发现主要病虫害应按防治规程和管理人员要求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及时清理带病虫的落叶、杂草等,消灭病源、虫源;使用防治药剂须严格根据病情、虫情,按管理人员要求或专业技术人员指导进行合理配比,用药及用量须准确,避免药害;有害绿化药剂、肥料使用应进行公示,废弃物处理符合相关规定。
5.其他防护措施:根据植物生长习性及环境温度,对植物采取相关保护措施,落叶乔木须于每年 10 月份进行一次树干刷白,刷白高度为1.2米。刷白应均匀细致,树皮的裂隙应全部粉刷,粉刷材料不得滴溅到路面或树穴内。根据养护规程及考核组要求,新栽植树木要及时立支撑;针对辖区内不同植物的实际情况,及时并合理地采取遮荫、搭设风障、覆土或包裹防寒等养护措施。
6.施肥:要严格按照我单位要求对绿地、草坪、植物按要求施肥,规范操作,施肥后及时覆盖。
7.除草、打草。草坪、绿篱、地被杂草及时处理;绿地及时松土除草,保持土壤疏松,松土深度不伤根系;除草以人工清除杂草为主,经同意使用除草剂须保证植物的安全,不发生药害。根据草坪养护级别不同全年打草2-15次、绿篱、地被内除杂草不得少于 6 次。
8.乔灌木有缺株,绿篱及满种模纹花坛、草花有空缺应及时补缺,少数树种因季节不能及时补种除外;露地花卉、花坛、花带整齐美观,无残缺;各类需要清除的植物,须做到及时、合理处置,补植须按原品种、规格补齐,及时对长势较差的苗木进行调整和拼栽。
9.绿地卫生:绿地内无影响景观的白色垃圾、果皮纸屑、树挂、石块等杂物,无树挂、乱拴乱挂等现象,无改变用途和破坏、践踏、占 用现象;生产垃圾要随产随清,不得长期堆积;树木休眠期,要及时清理落叶,垃圾要随产随清;垃圾清运至指定场地。
10.基础设施维护:园内设施定期维护维修,园路及广场铺装、小品破损,及时修补;园灯、园椅等设施损坏及时维修,保证各项基础设施正常使用。
11.在养护过程中出现其他不符合养护质量标准的,我单位有权要求其立即整改或处罚。
12.古树名木应建立档案,周围设立统一的保护标志,如保护标牌、保护宣传牌等,铭牌内容应准确。
13.景观中可能会对师生构成安全隐患的,如假山、水体、长廊等,应设置防护设施及安全提示。
14.建立健全校园绿化档案,对绿化总平面图、宝贵树木登记材料、绿化养护工作记录等进行保管。
15.防火工作:园内安全巡查、防火,确保园内安全稳定,无事故发生。
16.服务到期,中标单位必须保证所有服务内容(绿地、园路、广场、基础设施等)原状交付于我单位,如有损毁、损坏,必须恢复原状。
(二)其他要求
1.校区配备一名园林绿化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服务人员的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学校校园绿化养护及环境保洁物业服务标准。
3.严格按照规范,完成各项工作,作业中必须节约用水,不得浪费。接受监督、指导、检查和考核,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4.遇有紧急事件、突发事件,及时安排服务人员到达作业现场进行处理。
5.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转让服务工作。
6.开展作业时,要文明作业。本项目范围内产生的生活垃圾、枯枝树叶、杂草等所有的垃圾不得乱堆乱放,清运至我单位指定地点,清运工作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事故纠纷等问题全部由中标单位负责。
(五)校内重大活动服务标准及要求
1.做好学校大型活动的相关物资准备、现场布置、现场卫生服务、活动结束后的收尾等工作。
五、合同结束物业对接交接条款
(一)合同到期,中标单位必须保证校区内服务范围内的所有设施、设备、场地、绿化等原状交付于招标单位,如有损毁、缺失等情况,经评估后,赔偿费用从物业费中扣除。
(二)合同届满或终止,中标单位撤场时,需在招标单位认可的期限内(终止服务以招标单位通知为准)提供内部员工流动资料档案给招标单位备案,并按照国家地方行业有关规定结清账务,档案资料移交、各岗位交接、资产设施移交,租借、使用招标单位房屋、设备等退还工作。彻底解决遗留问题后,经过招标单位审核,双方签字确认后,所有移交工作才算正式完成。
(三)办理移交工作时,中标单位须出具有效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中标单位服务期间的一切债权债务概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结清,与招标单位无关。
(四)为防范风险,招标单位暂停结算中标单位合同届满或终止服务前一个季度的物业管理费用。移交工作完成后,招标单位按合同约定收取应由中标单位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在1个月内为中标单位结清剩余的物业服务费。中标单位已投入且不可移除或移除后会影响使用功能的设施设备归招标单位所有,招标单位不作其他任何补偿。
(五)合同届满或终止,中标单位若未能在招标单位认可的期限内完成所有交接工作,视为中标单位违约。中标单位每延期1天交接,须缴纳违约金5000元(采购单位有权在未支付的物业服务费中扣除该费用)。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撤场,并赔偿招标单位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
1 通辽市信唯建筑维修有限责任公司 1,810,000.00

七、供应商报价
成交供应商:通辽市信唯建筑维修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金额:1810000.00,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壹万元整。
排名 供应商名称 总报价(元) 报价时间
1 通辽市信唯建筑维修有限责任公司 1,810,000.00 2023-05-29 18:41:38
2 通辽市乐万家家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1,813,000.00 2023-05-29 18:27:06
3 内蒙古勇智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1,818,000.00 2023-05-29 18:35:23

采购单位:内蒙古民族大学
2023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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