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汤浦镇霞越村公共服务综合体建设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6/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绍兴市上虞区汤浦镇霞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汤浦镇霞越村公共服务综合体建设工程,于2024年6月24日在上虞区汤浦镇人民政府开标室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限自2024年6月24日11时至2024年6月27日11时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上虞区汤浦镇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进行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绍兴市上虞区汤浦镇霞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4年6月24日
名次 | 投 标 人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及编号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浙江天慕建设有限公司 | 周玲玲 | 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浙2332008202400022 |
工期 | 质量 | 报价(元) | 得分 |
180日历天 | 合格 | 2451316 | 99.95 |
公示期限自2024年6月24日11时至2024年6月27日11时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上虞区汤浦镇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进行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绍兴市上虞区汤浦镇霞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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