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水务集团智慧水务(一期)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灌云县智慧水务项目建设 (项目名称)已经 灌云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灌行审投资备【2022】30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灌云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灌云县水务集团智慧水务(一期)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灌云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智慧水务(一期)建设项目,包含智慧水务管控平台及门户系统、水务一张图平台、水务物联网平台、管网GIS系统、管网漏损DMA系统、管网在线监测平台以及配套漏损治理所需硬件安装调试、全县范围内主管网物探、数据中心机房建设、计量分区及感知层工程建设(含流量计、水表、闸阀、压力传感器、数据采集传输设备、阀门井及表井建设等)及其他相关内容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2 项目地点:连云港市灌云县。
2.3 项目实施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
2.4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5 最高投标限价:11021146.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6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投标人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水务信息化或智慧水务项目类似业绩。
注:
(1)类似业绩合同内容中需同时包含①智慧水务平台(或综合管理平台或门户平台或一体化平台或公共平台);②漏损控制(或漏损管理或分区管理或DMA分区计量);③水表等硬件设备不少于200万元等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2)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等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地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合同价款、时间、合同内容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等不能明示的,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5 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6 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必须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提供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投标人确定的委托代理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3.7本项目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事项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3.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应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排序。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50分 技术响应:23分 商务响应:2分 售后服务:10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0分 投标人业绩: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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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R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值为:95%、96%、97%、98%、99%、100%,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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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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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1) |
投标报价 (50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50分) |
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50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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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2) |
技术响应 (23分) |
技术参数响应 (13分)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参数等方面,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13分,否则不得分。 注:投标人须按技术参数要求如实填写技术偏离表,招标文件要求中如需要提供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则按要求提供,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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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的合理性 (3分) |
软件系统、硬件设备以及配套附属的搭配,要求满足招标文件需求,从招标人管理的便捷性、安全性以及系统的兼容性等方面综合评审,最高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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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综合实力 (7分) |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包含智慧水务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认证范围须含基于物联网(或NB-IoT)通讯的软件系统研发或者智慧水务系统的软件开发或者水务管理系统的研发,否则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供水管网DMA分区漏控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的,得1分; 4、投标人具有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证书,CMMI5 级认证证书的,得2分;CMMI4级认证证书的,得1分;CMMI3级认证证书及以下的,得0.5分。 注:提供上述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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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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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3) |
商务响应 (2分) |
项目实施周期 |
在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项目实施周期每提前10天得1分,最高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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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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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4) |
售后服务 (10分) |
服务机构人员配置 (5分)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中: 1、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PMP项目经理管理师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2、 2、除项目负责人外,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中具有PMP项目经理管理师、系统架构设计师(高级)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ITSS信息技术服务证书、高级软件工程师,每提供一个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 (1)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其他人员中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的不重复得分,同一证书不重复得分; (2)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至少包括在本单位缴纳的连续6个月(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以上证书、社保缴费证明等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售后服务五星级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售后服务七星级-十星级认证证书的,得1.5分,具有售后服务十二星级的认证证书的得2分,最高得2分。(认证字样需包含“智慧水务”字样) 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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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内容 (2分) |
本项目要求免费质保期不少于6年,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免费质保期每增加一年加1分,最高得2分。 注: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书等相关资料须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承诺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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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 (1分) |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软件或设备发生故障,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一般问题5小时内解决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注: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书等相关资料须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承诺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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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及培训计划 (2分) |
投标人应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及培训计划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内容、质保期内的质保方案、对招标人的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及维护人员的培训计划等进行综合评分,最高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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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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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5) |
安装及调试方案 (10分) |
整体系统方案 (10分) |
项目需求理解(4分) 1、对本项目的需求理解、业务分析进行评分,对项目现状及问题分析、需求理解准确到位,分析透彻、科学合理,需求理解满足招标要求,本项最高得2分。 2、结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同时结合本项目现状以及项目业务需求、功能需求,提出针对性方案。方案总体架构设计思路清晰、内容全面、描述完整。本项最高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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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应用(3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涉及建设内容和范围所提供的详细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本项最高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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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实施、验收及运维方案(3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项目管理、实施、验收、运维、原系统对接等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本项最高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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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2.安装及调试方案采用暗标评审的方式,暗标评审的编制要求为: (1)安装及调试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使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 (2)安装及调试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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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6) |
投标人业绩 (5分) |
1、企业业绩(4分):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智慧水务或水务信息化类似项目,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4分。 2、项目负责人业绩(1分): 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智慧水务或水务信息化类似项目,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1分。 注: (1)类似业绩合同内容中需同时包含①智慧水务平台(或综合管理平台或门户平台或一体化平台或公共平台);②漏损控制(或漏损管理或分区管理或DMA分区计量);③水表等硬件设备不少于200万元等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2)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等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地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合同价款、时间、合同内容、项目负责人姓名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等不能明示的,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计取,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项业绩可重复计取。 (5)以上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0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3招标文件每份0元,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导致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10时00分。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须在2024年5月27日10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7.资格审查方式
7.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以下有效且最新的:
(1)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2)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社保缴费证明(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
(3)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格式);
(4)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的原件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2)-(4)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灌云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镇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2号
邮 编:2222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 平工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18061322880 电 话:0518-85899660/13775482595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jiangsuxinde@126.com
2024年 4 月 30 日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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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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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南 |
18505182641 |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连云港孙丽丽 18005133017 连云港耿立珍 17751872787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公司客服: 4001662366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