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关于开展2024年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工作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6.2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0/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有关规定,现将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2024年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工作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总体要求
技术审查服务的内容: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质量、 执行报告审核指导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完成由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审批的排污许可证的2024年年度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工作,进一步提高排污单位责任意识和填报水平,为构建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夯实基础。
二、审核管理要求
(一)审核内容要求:
供应商须审核我县53家简化管理和16家重点管理排污单位的2024年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的规范性以及16家重点管理和2家简化管理排污单位2025年第一、二、三季度的季度排污许可证季度执行报告的规范性,核查问题包括是否规范填写排污单位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正常/异常情况信息、废水/废气排放浓度监测信息、监测频次合规性、实际排放情况等(审核名单见附件1、具体审核要求参照附件2)。具体审核要求参照《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试行)》(HJ944-2018)。
(二)审核时限要求:
①2025 年1月15日前,供应商须完成2024年年度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的初审工作,退回不规范填报或存在问题的年度执行报告,同时对退回填报的排污单位逐一形成问题报告报送至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
②2025年2月28日前,供应商须完成重报排污单位的年度执行报告复核工作,全面完成2024年年度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工作。
③每季度后第一个月15日之前,供应商须完成及16家重点管理和2家简化管理2025年第一、二、三季度排污许可证季度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的初审工作,退回不规范填报或存在问题的季度执行报告,同时对退回填报的排污单位逐一形成问题报告报送至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每季度后第一个月30日之前,供应商须完成重报排污单位的季度执行报告复核工作,全面完成2025年一、二、三季度排污许可证季度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工作,并向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提交《排污许可证季度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审核表》。
(三)其他要求:
供应商不得参与名单内已接受企业委托填报排污许可执行报告的审核工作,可再委托给第三方有资质机构进行审核,委托名单及报告需提交给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
三、项目经费预算及报价要求
(一)预算金额:6.2万元整。
(二)最高限价:6.2万元整。
(三)报价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四)报价已包含开展本招标项目的人工、交通、税费等全部费用。
(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本项目需提供:1.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 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提供信用查询记录, 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釆购网查询结果为准);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三)本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且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本项目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提供开标前3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文件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本项目投标文件以纸质文件的形式递交。数量为:正本1份、副本1份;投标文件要求密封封装,封口粘贴密封字样的封条并在骑缝盖上投标人公章。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要求文件和报价文件两部分组成。
六、评标办法
(一)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时间截止后,由采购单位组成的评审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采购综合比选。
(二)评审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组成。
(三)评审程序:招标人结合招标文件要求,以最低价选择中标单位。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响应文件装入信封密封后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封面上注好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将所需材料于2024年11月4日下午5时前(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至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高亭镇鱼山大道677号413-2室)。我局将于采购会当场拆封。
联系人:虞旎
联系电话:18857086300
附件1.wps附件2.wps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
2024年10月24日
一、项目总体要求
技术审查服务的内容: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质量、 执行报告审核指导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完成由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审批的排污许可证的2024年年度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工作,进一步提高排污单位责任意识和填报水平,为构建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夯实基础。
二、审核管理要求
(一)审核内容要求:
供应商须审核我县53家简化管理和16家重点管理排污单位的2024年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的规范性以及16家重点管理和2家简化管理排污单位2025年第一、二、三季度的季度排污许可证季度执行报告的规范性,核查问题包括是否规范填写排污单位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正常/异常情况信息、废水/废气排放浓度监测信息、监测频次合规性、实际排放情况等(审核名单见附件1、具体审核要求参照附件2)。具体审核要求参照《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试行)》(HJ944-2018)。
(二)审核时限要求:
①2025 年1月15日前,供应商须完成2024年年度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的初审工作,退回不规范填报或存在问题的年度执行报告,同时对退回填报的排污单位逐一形成问题报告报送至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
②2025年2月28日前,供应商须完成重报排污单位的年度执行报告复核工作,全面完成2024年年度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工作。
③每季度后第一个月15日之前,供应商须完成及16家重点管理和2家简化管理2025年第一、二、三季度排污许可证季度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的初审工作,退回不规范填报或存在问题的季度执行报告,同时对退回填报的排污单位逐一形成问题报告报送至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每季度后第一个月30日之前,供应商须完成重报排污单位的季度执行报告复核工作,全面完成2025年一、二、三季度排污许可证季度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工作,并向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提交《排污许可证季度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审核表》。
(三)其他要求:
供应商不得参与名单内已接受企业委托填报排污许可执行报告的审核工作,可再委托给第三方有资质机构进行审核,委托名单及报告需提交给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
三、项目经费预算及报价要求
(一)预算金额:6.2万元整。
(二)最高限价:6.2万元整。
(三)报价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四)报价已包含开展本招标项目的人工、交通、税费等全部费用。
(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本项目需提供:1.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 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提供信用查询记录, 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釆购网查询结果为准);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三)本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且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本项目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提供开标前3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文件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本项目投标文件以纸质文件的形式递交。数量为:正本1份、副本1份;投标文件要求密封封装,封口粘贴密封字样的封条并在骑缝盖上投标人公章。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要求文件和报价文件两部分组成。
六、评标办法
(一)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时间截止后,由采购单位组成的评审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采购综合比选。
(二)评审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组成。
(三)评审程序:招标人结合招标文件要求,以最低价选择中标单位。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响应文件装入信封密封后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封面上注好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将所需材料于2024年11月4日下午5时前(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至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高亭镇鱼山大道677号413-2室)。我局将于采购会当场拆封。
联系人:虞旎
联系电话:18857086300
附件1.wps附件2.wps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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