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麻城市中心】2024年麻城市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木子店镇)2024年麻城市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木子店镇)(HBMC-202403QG-020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金额
609.67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3/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mc-202403qg-020001001
预算金额609.67万元
招标公司麻城市农业农村局
招标联系人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楚冠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1500713700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3
公告正文
2024年麻城市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木子店镇)2024年麻城市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木子店镇)(HBMC-202403QG-020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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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MC-202403QG-020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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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2024年麻城市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黄冈市农业农村局以黄农文 [2024] 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麻城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债券中央资金及省级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麻城市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楚冠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麻城市木子店镇 建设规模:投资约609.67万元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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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2024年麻城市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木子店镇),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涵盖的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七个标段,本标段为本项目的第二标段(木子店镇)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4-30 合同估算价:609.6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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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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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格要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 资质要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业绩要求:近 5 年完成过 1 项不限金额大小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综合整治、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千亿斤粮食的类似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完工证书或证明)业绩。 3.1.4 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②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③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C证)、材料员、资料员,具备相应资格证书。以上拟派项目人员均需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以社保管理机构出具为准,加盖核定章或缴费章的均视为有效)或提供从社保管理机构网上打印具有社保管理机构电子证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若现为已停止缴纳社保的退休人员,请提供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按未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处理。 3.1.5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反映经营状态良好,未发生亏损。(2022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只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1.6 信誉要求:截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处于正常的经营状态: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或以上农业农村(或住建、水利、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3.1.7其他要求:(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 ”,格式见附件。(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附件。 (注:以上资格要求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须提供有效的扫描件或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打印的电子证书扫描件<如有>)。(3)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标书加密、标书解密环节必须同时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4)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后,通过单位信息-修改信息-电子件管理,依次点击获取营业执照证件、获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可直接调用上述证照。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省平台获取证照库电子件操作手册》。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投标人可对所有标段进行报名,同一天内同一开标组同时开标2个施工招标标段(两个施工标段不限于同一项目),各投标人只能对同一开标组内其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如对同一开标组内的两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则由招标人依据开标记录表递交给两组评标委员会,由评标委员会核对确定该投标人投标无效。2、本次2024年麻城市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分为7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可以参与4个开标组的投标,也可以成为不同标段的定标候选人,最多只能成为一个标段的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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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3月28日至2024年04月0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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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2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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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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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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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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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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