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冶建深圳分公司塘厦镇龙潭路南侧挡土墙支护工程劳务分包计划任务任务
金额
2187.57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187.57万元
招标联系人罗新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截止时间:2023-11-17 16:50:00正文内容
劳务采购公开预审招标公告
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塘厦镇龙潭路南侧挡土墙支护工程拟对以下劳务进行采购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标单位:
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东莞市塘厦镇大坪社区
工程造价:2187.57万元
建筑规模:挡土墙支护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扶壁挡土墙结构,挡土墙安全等级为一级,最大高度约17米,挡土墙总长度约412米,挡土墙采用桩基础,桩径约0.8米~1.2米。
三、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17日。
2、招标答疑时间:
2023年11月17日
四、招标内容
1、承包模式:包工不包料
2、承包内容:
序号
名称
暂估
工程量
单位
备注
1
钢筋工
1180


2
混凝土工
7684


3
模板工
13000


4
杂工
1096
工日

5
管理人员
2740
工日


 
3、承包范围及要求:以建设单位与发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劳务为准。
四、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
1、各投标人均为合法,诚实守信有实力的供应商,同时各投标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招标范围内的实力和施工业绩。
(二)质量标准
按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中有关质量的约定,以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及质量要求等。
(三)报价方式
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方式计算: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
2、投标单位根据单位的实力并考虑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在广西建工集中采购平台中进行报价。
(四)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最终支付
1、本合同不实行劳务预付款。
2、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发包人与劳务分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每月按形象进度并经建设方确认劳务报酬进行结算,按双方商定的比例付款。
(五)安全文明施工
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的发生,轻伤频率不大于0.1%;杜绝重大机械和火灾事故。
2、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及发包人组织各项质安检查监督,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根据发包人制定的相关规定,发包人有权对劳务分包人违反质安管理行为给予罚款。
3、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本工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发包人报告,重大伤亡事故要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双方约定:由于本合同劳务分包人的管理责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事故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包括各项罚款)由于劳务分包人承担。
(六)定标原则及结算方式等
1、定标原则:根据投标单位所提供的确定中标单位,招标方不承诺最低价格中标,但投标报价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
2、货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支付形式为银行转账支付。
3、如投标方要求改变上述约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需要修改内容进行说明。投标方未在投标文件说明的视为投标方认可上述约定。
五、开标、评标
1、开标:在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开标,依据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招投标办法进行。
2、评标:选择合理低报价、履约能力强、诚实守信、有一定资金实力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六、服务承诺
1、中标后及时与招标单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按照投标单位要求及时组织人员进场作业,保证项目施工生产需要。
2、招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七、其他补充事宜
        被邀请单位名单:
       未被邀请的企业的投标将被拒绝。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罗新智            
电 话:18702627048   
邮 箱:825210702@qq.com                    
监督机构: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集中采购部
监督电话:0772-3984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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