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抚顺分公司云网发展部2024-2027年“第三方”基站配套资源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关于中国电信抚顺分公司云网发展部2024-2027年“第三方”基站配套资源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I1100000755618464001),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依诚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关于中国电信抚顺分公司云网发展部2024-2027年“第三方”基站配套资源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铁塔、机房和相关配套设施的租赁及设备的维护工作。楼面美化基站包括:抱杆,美化天线,一体化机柜,电力配套。具体标段及划分如下:
标段一:①抚顺市望花区枫林路恒大养生谷73号楼包括,抱杆6根,1个一体化机柜,美化天线6套,电力配套1套;
②抚顺市望花区枫林路恒大养生谷85号楼包括,抱杆6根,1个一体化机柜,美化天线6套,电力配套1套。
标段二:星河城4号楼面美化基站包括,美化方柱6套,1个一体化机柜,电力配套1套。
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且兼投兼中,允许各供应商应答的最多标段数量为2个,允许各供应商成交的最多标段数量为2个。
1.3项目预算:总采购金额:348042元/三年(不含税),标段一:244542元/三年(不含税),标段二:103500元/三年(不含税)。
1.4服务质量要求:符合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公司服务质量要求。
1.5采购方式:公开询价(资格后审)。
1.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次月1日起至3年止。
1.7服务地点:辽宁省抚顺市。
1.8签约方式:与成交人签订一事一议合同。
1.9付款方式:按年度结算,乙方收到甲方出具的付款通知书以及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后,在每年度第12个月的31日前以转账方式缴付下一结算周期的租金给甲方。
1.10本项目设置最高每年不含税应答总价,每年最高不含税应答总价限价为标段一81514元/年、标段二34500元/年,应答人报价超过最高每年不含税应答总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11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12成交人推荐原则: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进行。询价小组应从商务、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每标段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出现多家供应商报价最低且相同时,应组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只对价格重新报价,直至报价最低供应商仅为一家,询价小组成员按该标段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确定其他供应商为候选人,若无其他可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则该标段将重新组织询价。
1.13成交原则:各标段成交人数量为1个,商务、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本标段的成交人,成交100%份额。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注: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工作包应答或者未划分工作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1.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财务要求: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提供承诺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证明材料或2023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止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1.4供应商须为通过中国电信辽宁分公司“第三方”基站配套服务商引入项目(集中资格预审)的合格申请人。
注:须提供集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1.6本项目不接受转包。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价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价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价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价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价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询价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价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将被否决。
4. 询价文件获取
4.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20日8时30分至2024年7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价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应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询价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价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询价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5. 询价文件的递交
5.1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4年7月26日9时30分。
5.2 电子应答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询价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应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价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应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应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应答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7. 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价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应答文件编制和应答,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56107929 /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56107929 / 010-56107880,服务邮箱bfdzyzzy.gyl@chinaccs.cn。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16甲号楼1至7层
联 系 人:王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大厦2028室
邮 编:110004
项目负责人:王英妮 孙郁晴 夏爽 李正鹏 盖猛 李媛媛 申航 苏春颖
电 话:15702410651
购买询价文件联系人:王英妮
电 话:15702410651
电子邮件:wangyingni@yichengzhaobiao.com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同泽支行
账 号:7105 0154 7400 10939
9.2异议接收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