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关于公开选聘2022-2023年开工交通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检测服务项目检测单位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
关于公开选聘2022-2023年开工交通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检测服务项目检测单位的公告
一、招标人: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22-2023年开工交通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检测服务项目
项目基本信息: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海南省水运工程交工质量核验和竣工质量鉴定办法(琼交规字〔2022〕447号)》的规定,为水运工程交工验证性检测及竣工复测提供试验检测服务。主要包括主要材料、构配件和主要结构工程实体检测,出现质量事故、质量问题加固补强部位抽查,以及对容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和质量通病进行抽查。同时聘请专家协助监督检查工作。
检测范围覆盖招标人负责监督的2022-2023年儋州市开工的交通建设项目, 具体项目包括:海南省洋浦港神头港区国投3万吨级油品化工码头工程,海南逸盛洋浦莲花山临港石化物流园码头改扩建工程,洋浦港对外开放口岸设施设备升级改造、“二线口岸”检查设施设备建设项目,洋浦港散装物料中转库项目等共4个项目。
三、采购方式:采用比选方式择优选择检测服务单位。
四、委托服务内容:
在服务有效期内,中标人有义务接受招标人安排的所有质量监督检测服务,检测的项目覆盖招标人负责监督的2022-2023年开工的交通建设项目。具体检测项目按照《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附录D 水运工程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验证性检测要求以及参照《海南省水运工程交工质量核验和竣工质量鉴定办法》抽查计列,并辅以部分原材料检测、桩基检测和水下探摸等内容。具体检测服务的时间及工作内容等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若需要调整,应经招标人同意。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验收截止。
采购预算:47万元以内。
五、报名条件:
(一)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事)业营业执照,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名单位应具备的资质:
1.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水运工程结构甲级资质证书;
2.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水运工程材料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2个水运工程项目检测任务的项目负责人(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社保证明复印件及业绩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业绩要求:报名单位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2个水运工程项目的检测任务。(提供合同协议书首尾页等关键页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财务要求: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信誉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2.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2022年度交通运输部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的单位不能参加本标段的报名(提供交通运输部信用评价网站截图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七)已接受海南省洋浦港神头港区国投3万吨级油品化工码头工程,海南逸盛洋浦莲花山临港石化物流园码头改扩建工程,洋浦港对外开放口岸设施设备升级改造、“二线口岸”检查设施设备建设项目,洋浦港散装物料中转库项目等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或施工单位委托的质量检测服务,或报名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与上述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或施工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中有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标段的报名活动(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八)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报名提交材料
(一)报名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等级相关证明、诚信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拟任项目负责人资格、业绩和社保证明等。
(二)投标报价:
1.报名单位根据《海南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费用指导价(2014年版)》(报批稿)(该指导单价为上限单价,详见附件1)为基准,作完整唯一结算单价下浮系数报价(投标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2)。
2.结算依据是中标人的结算单价下浮系数,结算方式按照单个项目经费结算方式,即单个项目工作完成后即进行结算,结算单价=指导单价×(1-下浮系数)。结算总价不超出采购预算总价。
3.指导单价表中未列明的检测项目及收费标准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具体服务标的开始前另行协商。
4.投标报价已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薪酬、车辆、仪器设备、现场取样、租船、搭架、检测、校正、编制报告、培训、技术指导、保险、各项税金和相关的服务所需要的一切费用。
所有报名材料装订成册提交2份,所提交报名材料须逐页盖章并密封完好递交。
七、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27日至8月2日,共5个工作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文件,将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洋浦经济开发区综治大楼513室。
(三)报名人要求:报名人为单位授权人,应持授权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提交报名材料,授权证明材料将留下作为本次报名资料存档。
(四)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898-28817707。
八、其他要求
(一)报名单位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
(二)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技术服务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技术服务单位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
(三)因工程建设项目推进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停工/终止)造成无法进行相应检测,中标人有权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或延后)相应的检测任务委托。
(四)报名单位中标后,应在15日内按工程项目完成总体检测方案的编制并经招标人监督、批准后作为合同附件和结算依据。
九、选取标准及中选结果公布途径
在满足资质条件下,报名单位在6家以下的,所有报名单位将全部进入比选环节;报名单位在6家以上(含6家)的,将由招标人从报名单位中随机抽取5家报名单位。招标人对满足资质的报名单位(或抽取)进行比选,以最接近全部有效报价平均价者确定为中标人。如出现2家或以上报名单位与有效报价平均价报价同样接近者,优先选取低于平均价的报名单位;如还出现2家或以上报名单位报价一致的,优先选取送达报名材料时间在前的单位。中选结果将以公告形式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
2023年7月26日
关于公开选聘2022-2023年开工交通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检测服务项目检测单位的公告
一、招标人: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22-2023年开工交通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检测服务项目
项目基本信息: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海南省水运工程交工质量核验和竣工质量鉴定办法(琼交规字〔2022〕447号)》的规定,为水运工程交工验证性检测及竣工复测提供试验检测服务。主要包括主要材料、构配件和主要结构工程实体检测,出现质量事故、质量问题加固补强部位抽查,以及对容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和质量通病进行抽查。同时聘请专家协助监督检查工作。
检测范围覆盖招标人负责监督的2022-2023年儋州市开工的交通建设项目, 具体项目包括:海南省洋浦港神头港区国投3万吨级油品化工码头工程,海南逸盛洋浦莲花山临港石化物流园码头改扩建工程,洋浦港对外开放口岸设施设备升级改造、“二线口岸”检查设施设备建设项目,洋浦港散装物料中转库项目等共4个项目。
三、采购方式:采用比选方式择优选择检测服务单位。
四、委托服务内容:
在服务有效期内,中标人有义务接受招标人安排的所有质量监督检测服务,检测的项目覆盖招标人负责监督的2022-2023年开工的交通建设项目。具体检测项目按照《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附录D 水运工程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验证性检测要求以及参照《海南省水运工程交工质量核验和竣工质量鉴定办法》抽查计列,并辅以部分原材料检测、桩基检测和水下探摸等内容。具体检测服务的时间及工作内容等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若需要调整,应经招标人同意。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验收截止。
采购预算:47万元以内。
五、报名条件:
(一)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事)业营业执照,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名单位应具备的资质:
1.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水运工程结构甲级资质证书;
2.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水运工程材料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2个水运工程项目检测任务的项目负责人(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社保证明复印件及业绩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业绩要求:报名单位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2个水运工程项目的检测任务。(提供合同协议书首尾页等关键页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财务要求: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信誉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2.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2022年度交通运输部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的单位不能参加本标段的报名(提供交通运输部信用评价网站截图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七)已接受海南省洋浦港神头港区国投3万吨级油品化工码头工程,海南逸盛洋浦莲花山临港石化物流园码头改扩建工程,洋浦港对外开放口岸设施设备升级改造、“二线口岸”检查设施设备建设项目,洋浦港散装物料中转库项目等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或施工单位委托的质量检测服务,或报名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与上述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或施工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中有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标段的报名活动(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八)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报名提交材料
(一)报名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等级相关证明、诚信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拟任项目负责人资格、业绩和社保证明等。
(二)投标报价:
1.报名单位根据《海南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费用指导价(2014年版)》(报批稿)(该指导单价为上限单价,详见附件1)为基准,作完整唯一结算单价下浮系数报价(投标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2)。
2.结算依据是中标人的结算单价下浮系数,结算方式按照单个项目经费结算方式,即单个项目工作完成后即进行结算,结算单价=指导单价×(1-下浮系数)。结算总价不超出采购预算总价。
3.指导单价表中未列明的检测项目及收费标准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具体服务标的开始前另行协商。
4.投标报价已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薪酬、车辆、仪器设备、现场取样、租船、搭架、检测、校正、编制报告、培训、技术指导、保险、各项税金和相关的服务所需要的一切费用。
所有报名材料装订成册提交2份,所提交报名材料须逐页盖章并密封完好递交。
七、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27日至8月2日,共5个工作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文件,将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洋浦经济开发区综治大楼513室。
(三)报名人要求:报名人为单位授权人,应持授权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提交报名材料,授权证明材料将留下作为本次报名资料存档。
(四)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898-28817707。
八、其他要求
(一)报名单位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
(二)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技术服务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技术服务单位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
(三)因工程建设项目推进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停工/终止)造成无法进行相应检测,中标人有权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或延后)相应的检测任务委托。
(四)报名单位中标后,应在15日内按工程项目完成总体检测方案的编制并经招标人监督、批准后作为合同附件和结算依据。
九、选取标准及中选结果公布途径
在满足资质条件下,报名单位在6家以下的,所有报名单位将全部进入比选环节;报名单位在6家以上(含6家)的,将由招标人从报名单位中随机抽取5家报名单位。招标人对满足资质的报名单位(或抽取)进行比选,以最接近全部有效报价平均价者确定为中标人。如出现2家或以上报名单位与有效报价平均价报价同样接近者,优先选取低于平均价的报名单位;如还出现2家或以上报名单位报价一致的,优先选取送达报名材料时间在前的单位。中选结果将以公告形式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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