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WXXQ202109015-X06]新吴区美丽河湖工程(2021-2023)新吴区美丽河湖工程(2021-2023)——菱湖大道沿线河道(兴源河、大溪港、具区河、翡翠河)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金额
29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90万元
招标公司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彦春1391417388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5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新吴区美丽河湖工程(2021-2023)(项目名称)新吴区美丽河湖工程(2021-2023)——菱湖大道沿线河道(兴源河、大溪港、具区河、翡翠河)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标段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新吴区美丽河湖工程(2021-2023)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新吴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新吴区美丽河湖工程(2021-2023)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新行审许[2021]28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建设地点:无锡市新吴区 | ||||||||||||||||||||||||||||||||||||||||
工程规模:本项目包括翡翠河绿道(和风路至震泽路)、菱湖大道滨水绿地,总投资约1.02亿元,其中建安费约8077万元。其中1.新建翡翠河绿道:北起和风路新建桥梁南至震泽路,全长约 380 m,步道宽3.5m,设计范围约2500平方米。总投资约525万,其中建安费约423万元。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滨水步道、驳岸工程、绿化修复、照明工程等;2.菱湖大道滨水侧绿地(兴源河、大溪港、具区河):菱湖大道属于城市次干道,工程北至面杖港,南至具区路,全长约 4.7 Km,设计范围约18.4万平方米。总投资约977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7654万元(其中景观绿化建安费约5000万)。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绿化提升、绿道提升及贯通、人行桥、下穿箱涵、驳岸修复、照明工程、景观小品、配套建筑、儿童活动设施、体育健身设施、标识体系、室外管综、智能化等。 | ||||||||||||||||||||||||||||||||||||||||
工期:65 日历天 | ||||||||||||||||||||||||||||||||||||||||
合同估算价:290.0 万元 | ||||||||||||||||||||||||||||||||||||||||
招标范围: 设计范围内的场地测绘(满足规划入库要求)、地质勘察、物探、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方案深化及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图纸审查)、室外市政设计、绿色建筑设计、相关报建配合、设计管理(对设计工作之外的设计内容提供总控和协调)、设计咨询及后续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具体包括的内容:根据招标人提出的勘探要求,对本工程进行初步、详细、施工勘察。具体工作包含但不限于:管线物探(设计范围周边市政道路及设计范围内现状市政管线物探,包括雨水、污水、给水、电力、信息、燃气、智能化等市政管线);设计范围内的平面、竖向、苗木(含品种)等的详细测绘;本项目涉及到的景观桥、驳岸、滨水平台、水中栈道等涉水结构、配套用房及相关构架等地面结构均应提前做地勘;根据工程地质特征及其主要物理力学性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对场区和地基的稳定性作出评价,为拟建工程的地基基础及整个项目的施工,提供合理的方案和所需的工程地质资料;对不良地质和软土分布地段应查明地质问题,对可能影响的情况扩大勘察范围;协助招标人完成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上述工作深度均应满足当地送审及甲方要求。 (2)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设计估算)、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括景观、建筑、人行桥、下穿箱涵、驳岸(含修复)、海绵城市(含雨水回收)、结构、水、电、暖通、消防、装修(含厨房设计、二次机电设计)、配套设施(公共厕所、岗亭、变电所土建等)、外立面、钢结构、标识标牌、城市家具、照明亮化、绿建评价标识及设计、日照报告、健身体育设施设计等专项设计与申报及相关服务、市政道路、交通设施、管线综合、管线迁改(含供电迁改低压部分)、雨水单项设计、污水单项设计、给水单项设计、电力单项设计(不含高压设计)、弱电设计(含智能化设计)、设计管理(对设计工作之外的设计内容提供总控和协调)及后续服务,相关报建配合。上述设计深度均应满足当地送审及甲方要求。 (3)咨询类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上述评价深度均应满足当地报批及甲方要求。 (4)评价类内容包括:水土保持、交通影响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场地调查、防洪评价(包括补偿方案及图纸)等。 (5)设计内容不包括:供电设计(变电所及开关站设备、电缆、电缆沟设计(含10/20kV高压通道及电缆));自来水设计(水泵房设计(含市政接口至泵房内给水管));燃气设计(燃气相关设计);通信设计(通信信号设计、通信机房相关设备);有线电视设计(电视信号设计,电视机房内设备)。 (6)后续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设计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包括定期巡场、二次深化设计复核),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投标人必须配合业主做好相关报建及验收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及相关评审费用,确保消防审查及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 | ||||||||||||||||||||||||||||||||||||||||
标段划分:1 | ||||||||||||||||||||||||||||||||||||||||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满足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勘察及设计规范要求;确保勘察成果文件通过相关审查;设计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做好图纸报批、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并确保消防审查及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 | ||||||||||||||||||||||||||||||||||||||||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
资质条件: | ||||||||||||||||||||||||||||||||||||||||
(1) | ||||||||||||||||||||||||||||||||||||||||
(2)同时具有以下a、b、c项资质:a)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 b) 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c)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含)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含)以上资质]。 | ||||||||||||||||||||||||||||||||||||||||
财务要求:2020 至2022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
业绩要求:/ | ||||||||||||||||||||||||||||||||||||||||
信誉要求:/ |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
(1) | ||||||||||||||||||||||||||||||||||||||||
(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园林景观相关专业或者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项目负责人的专业以职称证书上所注明专业为准,若职称证书不显示专业,则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或经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所注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3年5月-2023年7月的连续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5月-2023年7月连续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 ||||||||||||||||||||||||||||||||||||||||
3.2本次招标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的主体单位由[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单位担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2) 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主体单位拟派;(3)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5)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6)特别提醒:若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请联合体单位报名时同时插多把CA,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点击保存按钮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后续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如有疑问,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22日 9:00 时至2023年08月28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100 元,售后不退。 |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15日 9时30 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评标方法 | ||||||||||||||||||||||||||||||||||||||||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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