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勐拉镇陆官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49.97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纳频招字(2023)hh-21
预算金额49.9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纳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8
公告正文
勐拉镇陆官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纳频招字(2023)HH-2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勐拉镇陆官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49.972629,招标人为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实施新建水晶磨砂瓦700平方米,C25砼三面光水沟240米,新建卫生路300平
方米,村内道路硬化150平方米,人居环境提升整治140米、安全护栏306米,隔栅围栏90
米,拆零拆违,新建挡墙21.72立方米等工程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勐拉镇陆官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勐拉镇陆官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法定凭证;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报告;注:成立不满1年的
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
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
保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或其它采购活动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并提供正式的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2具备下列条件:
2.2.1资质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2项目经理要求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二
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
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2.3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
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经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
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
2.2.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日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08日08时30分到2023年10月12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由授权委托人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证件的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
件)进行申请磋商并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捌佰元整(¥800.00)元,售
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囗10时30分
递交方式:金平凯景大酒店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河
东北路134号(博爱医院旁)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8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金平凯景大酒店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河
东北路134号(博爱医院旁)
七、其他
勐拉镇陆官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编号:纳频招字(2023)HH-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
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5〕135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勐拉镇
陆官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上级批准实施,现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招标人为金
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纳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
该项日进行竞争性磋商,择优选择成交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单位参加磋商。
1、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1.1项目名称:勐拉镇陆官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2实施地点:金平县勐拉镇
1.3磋商范围实施新建水晶磨砂瓦700平方米,C25砼三面光水沟240米,新建卫生路300
平方米,村内道路硬化150平方米,人居环境提升整治140米、安全护栏306米,隔栅围栏90
米,拆零拆违,新建挡墙21.72立方米等工程内容。
1.4资金来源:已落实
1.5计划投资:499726.29 元
1.6工期要求:90日历天
1.7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法定凭证;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报告;注:成立不满1年的
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
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
保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或其它采购活动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并提供正式的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木项目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2具备下列条件:
2.2.1 资质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2 项目经理要求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二
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
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2.3 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
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经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
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
2.2.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磋商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3年10月08日至2023年10月12日,每日上午8时30
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工作日内,下同),在云南纳频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州蒙自市安康路21号)报名,由授权委托人携带(营业执照、资
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证件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申请磋商并购买磋商文件。
3.2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捌佰元整(¥800.00)元,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10时30分
电子邮件:
上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U又四承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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