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xmk-2023-08-00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修忠1516386138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
fz-20230821090452
项目名称
裕兴煤矿互联网接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谈判采购(公开) 
采购单位名称
内蒙古裕兴矿业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3-08-21
报价截止时间
2023-08-28
 
 
 
 
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裕兴煤矿互联网接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XMK-2023-08-008
 
 
采购人:内蒙古裕兴矿业有限公司
 
2023年8月
第一章 采购邀请书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裕兴煤矿互联网接入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YXMK-2023-08-008
3.采 购 人 :内蒙古裕兴矿业有限公司
4.采购方式: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你单位需要以采购文件为依据进行响应报价,提供响应文件。
二、采购范围
为保证我矿日常办公及工业视频上传集团公司。服务商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协议,服务期1年。
三、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法人资格:响应供应商具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请于2023年8月21日起至2023年8月28日18时止,登录中国矿用物资网(www.minegoods.com)注册账号(客服电话:4006210777-1,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7:00),账号注册成功后,登录山东能源集团招标投标交易平台(snzb.minegoods.com),于页面右上角“工具下载”中下载“山东能源集团投标管家”,在投标管家中报名后方可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二)首次参与者,需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企业证书和个人证书均需办理)。CA数字证书的办理需登陆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扫描网页右下角二维码下载“干将APP”并注册账号,登陆干将APP后,申请CA数字证书,申请成功后登陆电子招标平台绑定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CA办理”及“服务中心”。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用户注册、数字证书申请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电话:4006210777-2,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7:00)。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本项目为电子采购,提交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前需办理CA数字证书(企业证书和个人证书均需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本章四(二)规定。
(二)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18:00(北京时间),响应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snxy.minegoods.com)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响应供应商可登录后在“服务中心”下载“操作手册”。
(三)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解密方式为集中解密。
(二)响应供应商于2023年8月29日15:00在裕兴煤矿开启响应文件会议,无异议后按照与采购人谈判结果进行响应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
张磊  电话:15163861388
第二章 响应供应商须知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详见采购邀请书
2
项目名称
详见采购邀请书
3
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邀请书
4
项目地点
内蒙古裕兴矿业有限公司
5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6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7
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邀请书
8
计划工期
30天,根据项目调整
9
质量要求
满足采购人要求
10
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详见采购邀请书
11
踏勘现场
/
12
响应供应商提出疑问或异议的截止时间
获取响应文件后3日内
13
采购人书面澄清疑问或异议的时间
收到疑问或异议3日内
14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
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以及采购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15
偏离
不接受偏离
16
分包
不允许
17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成交供应商的承诺与响应文件澄清资料
18
报价截止时间
2023年8月28日18:00

19
增值税税金计算方法
一般计税
20
响应报价的要求
1.该报价应是供应商正确、全面完成采购文件所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的全部报酬。
2.固定单价报价。要求响应供应商开具增值税发票,执行一般计税方法。
3.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
21
采购文件有效期
30日历天(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算起)
22
签字或盖章要求
逐页签盖响应供应商电子章及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人名签章。响应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中应包括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23
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电子版响应文件,签字、盖章齐全。
24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25
谈判程序
/
26
谈判评审小组的组建
谈判评审小组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
27
是否授权谈判评审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28
成交供应商公示
不公示
29
履约担保
/
30
合同签订
/

 
第三章 评审办法
 
 
一、本次采购响应供应商有两次报价机会(包括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开启现场有一次降价机会)。
二、响应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谈判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文件:
(一)不符合资格条件的;
(二)串通报价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三)不按谈判评审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三、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谈判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响应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响应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谈判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二)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四、响应报价评审
谈判评审小组发现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报价或市场均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响应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响应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谈判评审小组应当认定该响应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价,否决其响应报价。
五、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一)在评审过程中,谈判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供应商对所提交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谈判评审小组不接受响应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二)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响应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谈判评审小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响应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谈判评审小组的要求。
六、评审结果
(一)响应供应商第二轮响应报价低于最高响应限价时,提交谈判评审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其为成交候选人。
(二)谈判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合同编号:
 
 

裕兴煤矿与                           公司互联网接入服务合同
 
 
 
 
被服务方:内蒙古裕兴矿业有限公司
服务方:                     
签订地点:内蒙古裕兴矿业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被服务方(以下简称甲方):_内蒙古裕兴矿业有限公司_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_                            
为了保障裕兴煤矿互联网使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真实意思表示的基础上,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共同恪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
接入一条400M带宽互联网专线
 
第二条服务质量
1.服务质量要求:
1.1乙方提供的服务具体标准满足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电信服务规范》,保证甲方使用通信业务安全畅通。
1.2乙方维护范围至甲方光电转换器为止,甲方如需乙方维护局域网,需另签局域维护协议。
1.3乙方向甲方提供故障申告电话10019或乙方指定故障申告电话,7×24小时受理甲方的故障申告,在接到甲方故障申告后及时修复故障。甲方应积极予以协助配合。
1.4双方同意建立协商制度,加强日常情况沟通,及时处理影响通信质量的问题。
2.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如下:
2.1不得利用国际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
2.2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2.3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进行国际联网。
2.4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和行政法规的,应接受有关部门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2.5不得利用计算机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
动,不得利用计算机互联网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违反宪法和法律、妨碍社会治安、破坏国家统一、破坏民族团结、色情、暴力等信息,不得利用计算机互联网发布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信息。发现上述违法犯罪活动和有害信息,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其中九种严禁在互联网上发布的信息:
2.6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7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2.8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2.9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2.10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2.11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2.12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2.13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2.14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三条合同服务期限
1.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总日历期为365天。
2.若一方提出延长合同期限要求,须在期限届满之日前三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项目验收
1.验收标准:
满足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电信服务规范》,保证甲方使用通信业务安全畅通
验收方式:局域网范围至甲方光电转换器为止
服务地点棋盘井镇裕兴矿业有限公司
 
第五条付款条款
1.总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此价格为含税价格(税率:6%)。
2.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甲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月28日前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期内的全部费用。
2.1乙方开户名称:                     
乙方账号:                         
乙方开户银行:                                
乙方开户银行联行号:/
3.甲方支付每期款项前,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便甲方凭发票付款,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使用乙方提供数据业务通道。
2.甲方工作人员应根据使用业务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的向乙方反映。
3.根据业务需要提出系统调整需求,配合乙方进行系统升级。
4.及时进行相关数据备份,妥善保存所有备份介质。
5.承诺不向兖矿集团及其权属公司以外提供转接服务。
6.甲方按时向乙方缴纳数据接入和技术服务费用。
7.甲方有权享受本协议约定的通信服务并在乙方提供的通信服务项目中选择和变更自己所需要的服务,并享受本协议范围内的优惠待遇。有权对乙方的通信业务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第七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承诺7x24小时/周的网络运行维护与跟踪服务,确保网络畅通。对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通信中断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的通信中断,乙方不承担责任。
2.负责系统服务器相关软件的安装,根据甲方要求,及时配合系统升级和完善。
3.做好系统运维数据备份。
4.对甲方专业人员进行培训。
 
第八条禁止转让
本合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
 
第九条通知联系的变更
合同双方联系人信息及其他签署页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合同对方,并在对方签收确认后方为有效。如信息不准确或无法有效送达或一方送达信息发生变更未按约定有效通知对方的,则由此而引发的全部责任和损失均由未履行方自行承担,且对方的所有通知均视为已合法有效送达。
 
第十条保密责任
1.乙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而了解或接触到的甲方的机密资料和信息(下称“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信息、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均应保守秘密;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2.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乙方应当立即停止使用甲方提供的一切相关资料,同时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将资料给予删除或销毁。
3.如对方提出要求,任何一方均应将载有对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资料或软件,按对方要求归还对方,或予以销毁,或进行其他处置,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4.在本合同终止之后,各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合同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其他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而给其他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5.违约方泄密导致合同守约方遭受损失的,泄密方应向合同守约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守约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守约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6.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合同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在30个工作日的催告期满后单方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本合同自违约方收到守约方的解约通知之日解除),本合同因此解除时,违约方应向合同守约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守约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守约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2.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当按照第十条承担违约责任。
3.若因乙方原因侵犯其他第三方知识产权而产生纠纷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处罚等。如因乙方侵权导致甲方损失、甲方被诉或者甲方先行赔付的,乙方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诉讼费、律师费等甲方先行支付的费用)。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间,若出现甲乙双方无法预见或控制原因,如自然灾害、战争、暴动、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因怠于履行通知义务导致合同相对方损失扩大的,应向合同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另一方扩大损失的,应按合同另一方的实际损失赔偿。不可抗力持续30日以上并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任何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2种方式执行。
(1)向甲方住所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争议解决期间,与争议无涉的其他合同条款,应当继续履行。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第十四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双方应信守本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解除: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向第三人转让该合同义务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2)合同双方协商一致;
4.有权解除合同一方应当以书面发出解除通知,该通知自送达另一方时生效。
5.本合同提前终止不影响此前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已经享有的权利和/或承担的义务。
第十五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六条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传真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补充条款
17.1如甲方需要增减业务或变更本协议业务内容,需提前5个工作日向乙方书面申请,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2如在合同期内因政府资费政策调整,本协议中所述资费发生变动,经双方协商并书面认可后,甲方按照新的资费标准向乙方支付服务的租用费用。
17.3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7.4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17.5本协议所有附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附件
 
 
 
 
安全信息责任书
 
接入中国联通互联网的单位(或企业、个人),以及在中国联通互联网上提
示信息服务的信息源,必须认真阅读本责任书,并认真遵守本责任书的各项规定:
信息源责任单位接入计算机互联网必须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信息安全保密规定。
计算机入网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的规定,发现网上泄露国家秘密的情况,应立即报告保密工作部门。
1、不得利用国际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
2、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3、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进行国际联网。
4、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和行政法规的,应接受有关部门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二、不得利用计算机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
动,不得利用计算机互联网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违反宪法和法律、妨碍社会治安、破坏国家统一、破坏民族团结、色情、暴力等信息,不得利用计算机互联网发布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信息。发现上述违法犯罪活动和有害信息,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其中九种严禁在互联网上发布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三、接入单位(或企业、个人)提供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规
 

四、接入单位(或企业、个人)应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加强对所采编制作的信息内容的审核,并对并所提供的内容负责。
五、积极配合电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上网的信息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条件。
六、违反上述规定,中国联通有权关闭相关信息源接入通道。同时,追究责
任单位法律责任,并且终止与责任单位的合作。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李修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张磊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张磊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5163861388
联系电话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矿区兴毅煤矿
地 址
 
开户单位
内蒙古裕兴矿业有限公司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支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0612054709200084102
帐 号

税务登记号
911506936959144225
税务登记号
 
日期
2023年  月  日
日期
2023年  月   日

 
 
 
 
 
 
 
 
 
 
 
 
 
 
 
 
第五章 采购人要求
1.符合采购文件所有实质性要求。
2.响应供应商按照最终响应报价明细。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响应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录
 
1.响应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响应报价单
4.响应报价明细
5.服务方案
6.优惠条件及合理化建议
7.资格审查资料
一、响应报价函
 
                  :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含税总价进响应此项目,税金人民币(大写)            (¥)             ,时间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响应报价单
(4)响应报价明细;
(5)服务方案
(6)优惠条件及合理化建议;
(7)资格审查资料。
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报价函为准。
3.我方承诺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5.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按时开展工作;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7.                      (其他补充说明)。
 
 
响应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1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响应供应商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响应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响应供应商: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响应供应商: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
 
 
 
 
三、响应报价单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供应商名称
 
响应总报价
含税:大写:                 小写:               
工期承诺
 
项目负责人
 
其他声明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注:
1.报价中如有优惠应含在报价内。各项内容均应填写,可以填满,但不允许添加副页。
 
响应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
 
 
四、响应报价明细
 
序号
服务项目
服务明细
计量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元)
含税合价
(元)
1
 
 
 
 
 
 
2
 
 
 
 
 
 
合计
 
 

 
注:1.报价中如有优惠应含在报价内。各项内容均应填写。
2.本表格数量和含税合价仅为报价之用,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3.最终按照含税单价以双方验收确认的数量进行结算。
 
响应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实施方案
响应供应商据实详细填编写,格式自拟。
 
 
 
 
 
 
 
 
 
 
 
六、优惠条件及合理化建议
响应供应商据实详细填编写,格式自拟。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营业执照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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