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特别合作区信息化机房升级改造工程建设项目询价公告(二次)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信息化机房升级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深汕特别合作区信息化机房一期已建成正式投入使用,现需在不影响机房日常业务的情况下,在一期的基础上,对信息化机房进行升级改造,确保机房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CQC) B级机房认证,解决目前机房单路UPS、空调系统配电为单路供电、空调系统与IT负载共用同一供电回路、动环监控设备或系统部分缺失等问题,包含但不限于:增加一台UPS形成不间断电源系统N+1冗余配置,机房AB双路同等配置;空调配电系统双路供电,空调末端增加ATS切换;列间空调和IT负载分开供电;增加部分配电系统电能质量谐波参数、以及柴发、油罐等设备的动环监控设备等。
1.机房现状简介
机房目前配置一个微模块,配电设备外置于独立的配电间。微模块中包括2个列头柜,38个IT机柜,单机柜设计负荷约3kw。封闭冷通道,配置4台风冷型列间空调3+1冗余(型号为CRV035RA)。供电系统为一路市电+一路柴发,1台UPS(型号为NX400KVA),当前IT负载和4台空调均由同1台UPS供电。机柜均为AB双路供电设计。
2.改造方案简介(仅供询价参考,不作为实际建设依据)
(1)增加一台市电输出配电柜2#
(2)增加一台UPS主机150KVA及配套电池组件
(3)增加一台UPS并机输出柜
(4)将空调配电柜由当前UPS供电改为市电供电,并增加一路空调设备供电(从新增市电输出配电柜2#中取电),形成空调设备双路市电供电
(5)在每台空调末端增加一个ATS,形成“双路市电,末端切换”
(6)增加配电系统电能质量谐波参数、以及柴发、油罐等设备的动环监控设备等
(7)增加线缆若干
其它细节及设备清单请查看附件2《深汕特别合作区信息化机房改造工程项目报价清单》。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根据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等项目资料完成深汕特别合作区信息化机房升级改造工程建设,包括但不限于:配电系统、配电线缆、配电设备、综合布线系统、动环监控系统等。
2.服务要求:
(1)深汕特别合作区信息化机房升级改造需满足《信息系统机房动力及环境系统认证技术规范》B级认证标准。
(2)深汕特别合作区信息化机房升级改造需满足《GB50462-2015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等国家现行各类有关标准及规范要求。
(3)解决目前信息化机房单路UPS、空调系统配电为单路供电、空调系统与动力系统共用同一回路、动环监控设备或系统缺失等问题,包含但不限于:增加一台UPS形成不间断电源系统N+1冗余配置,机房AB双路同等配置;空调配电系统双路供电,空调末端增加ATS切换;列间空调和IT设备分开供电;增加部分配电系统电能质量谐波参数、以及柴发、油罐等设备的动环监控设备等(具体参考改造方案、施工图纸等技术资料)。
3.服务成果:
服务成果包含但不限于:
(1)提供满足合同及设计要求的设备、物料等
(2)现场勘察,制订施工方案书及项目进度计划表
(3)施工建设
(4)验收
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报建、包验收的全包方式。
(三)项目商务要求:
1.项目工期要求:
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后30日内验收完工。请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预计完工工期,工期也将作为评标参考之一。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第二天算起,进入系统免费维保期,免费维保期3年。
2.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实施。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按合同约定实施。
本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报建、包验收的全包方式。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须至少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一)供应商须提供材料:
1.报价单,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资质文件,包括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二)注意事项:
1.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2.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10月19日上午9:00至2021年10月24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材料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招采:zhaocai@ssscri.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财务:finance@ssscri.com
4.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2栋2楼
项目联系人:孙工
联系方式:18666129131
附件1 深汕特别合作区信息化机房升级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报价单.docx
附件2:深汕特别合作区信息化机房改造工程项目报价清单.xls
-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