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米脂县小米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米脂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米政审批发﹝2024﹞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米脂县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米脂县产业园区东山梁片区小米产业融合示范园 ;
2.2 工程规模:包含加工厂、平房仓、包装厂房、地下消防水池、水泵房、锅炉房,室外附属工程及其他附属用房。总用地面积27420.897m2(约41.1313亩),总建筑面积为21069.63m2 ;
2.3 项目投资总额:70734421.32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70734421.32元);
2.4 计划工期:240 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米脂县小米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N1标段;标段编号:E6108273536y635skd8r001;标段类型: 施工
标段名称:米脂县小米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N2标段;标段编号:E6108273536y635skd8r002;标段类型: 施工
标段名称:米脂县小米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N3标段;标段编号:E6108273536y635skd8r003;标段类型: 监理 ;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米脂县小米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N1标段:包括1#成品包装厂房,建筑面积3162.25m2;2#成品包装厂房,建筑面积2498.12m2;1、2#散装平房仓,总建筑面积 3894.58 m2;室外工程包括1、2#平仓、1#成品包装厂房、2#成品包装厂房与加工厂房之间道路中心线以西图纸设计全部内容(绿化除外)。
标段名称:米脂县小米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N2标段:本工程包括加工厂房,建筑面积 11514.68m2;室外工程包括1、2#平仓、1#成品包装厂房、2#成品包装厂房与加工厂房之间道路中心线以东工程。
标段名称:米脂县小米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N3标段:米脂县小米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周期的监理服务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米脂县小米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N1标段: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2023年至今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无需缴纳社保的提供证明资料,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标段名称:米脂县小米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N2标段: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2023年至今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无需缴纳社保的提供证明资料,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标段名称:米脂县小米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N3标段: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监理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
3.2 标段名称:米脂县小米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N1标段: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条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确认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标段名称:米脂县小米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N2标段: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条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确认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标段名称:米脂县小米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N3标段: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条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确认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可查询。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①-③提供承诺书,④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1)被责令停业的;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黑名单);
(4)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信用报告下载时间须为从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 2024年10月23日 12时00分 起至2024年10月28日 12时0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1月13日 13时30分 ,地点为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在线递交并完成在线签到。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 招投标人须在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诚信管理系统(www.sxggzyjy.cn)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招投标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8.2 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sxz):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8.3 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sxt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8.4 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公司CA锁)。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米脂县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博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产业园区 | 地址: | 榆林市榆阳区明珠路街道明珠大道榆商大厦A座26楼 |
联系人: | 张勃 | 联系人: | 周小平 |
电话: | 13772371096 | 电话: | 13991062520 |
邮编: | / | 邮编: | 71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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