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院区数字电影放映服务项目询价公告需求公示(2024-JHQYZG-F4001)(第1包)
金额
2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4/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hqyzg-f4001
预算金额2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某院区数字电影放映服务
项目询价公告
我单位拟对数字电影放映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2024-JHQYZG-F4001 )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需求概况:青岛市某院区数字电影放映服务采购,需安排专业工作人员架设设备,放映影片,共34场次。
2.项目预算:本项目报价最高限价20万元。
3.放映设备及场次清单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供应商在10个工作日内详细保障方案,详细方案明确且经采购人评审合格后履约,服务满17场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服务完成且验收合格后,付款至合同金额的100%。(注:如遇甲方财务审计、封账等特殊情况,付款期限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付款延迟,其责任和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甲方凭已签章的发运接收单、发票、检验验收报告等办理结算,货款以银行转账方式直接支付到合同乙方账户。在结算过程中出具虚假发票和不真实文件资料的供应商,将被列入黑名单,终生不得参与军队采购活动,并在网上予以公示。)
二、供应商资格性和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或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报价供应商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但经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职能部门证实,最终控制人为国有企业的除外);
3.自报价供应商成立日期(营业执照登记成立日期),至本项目开标之日,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应大于等于三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军队单位不受此限;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服务要求
1.如有紧急放映安排,需在24小时内及时响应,安排人员及设备到场放映。
☆2.供应商应在收到放映安排后4小时内将放映片源提交采购单位进行审核。
★3.供应商安排入院的工作人员,应严格进行政治审核,遵守我单位相关管理规定。
三、询价文件申领方式、时间
1.申领方式:报价供应商通过邮件提交①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②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③项目服务方案所需放映设备的明细清单(须加盖公章)三份材料的扫描件至联系人邮箱,邮件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命名,初审通过后联系人向供应商发送电子版询价文件,审核未通过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若邮件长时间未回复请及时电话联系,否则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电子邮箱:17561746930@163.com
3.申领时间:2024年4月16日至4月18日,每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四、报价时间、方式、地点
1.报价时间:2024年4月19日09:30-10:00。
2.报价方式及地址:将报价文件直接送达我部驻地递交联系人。
3.联系人:逄干事
4.电话:0532-51858188/17561746930
5.电子邮箱:17561746930@163.com
五、报价要求
报价供应商1.报价需提供:①报价单(须加盖公章,后附示例);②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③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授权代表参加现场询价的,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报价文件应使用信封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供应商只有一次报价的机会。
4.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后三日内,到我部签订合同。询价单、成交单位报价单和其他服务承诺等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供应商须按承诺时间完成,如有违约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具体违约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项目询价公告
我单位拟对数字电影放映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2024-JHQYZG-F4001 )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需求概况:青岛市某院区数字电影放映服务采购,需安排专业工作人员架设设备,放映影片,共34场次。
2.项目预算:本项目报价最高限价20万元。
3.放映设备及场次清单
序号 | 物资(服务) 名称 | 规格参数及要求 | 数量(场次) | 备注 |
1 | 电影放映 | 提供院线电影、电影放映机、音响、功放、解码器、幕布等放映器材设备,并安排专业工作人员架设设备,放映影片。 | 34 | 每场次放映3-6部影片。 |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供应商在10个工作日内详细保障方案,详细方案明确且经采购人评审合格后履约,服务满17场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服务完成且验收合格后,付款至合同金额的100%。(注:如遇甲方财务审计、封账等特殊情况,付款期限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付款延迟,其责任和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甲方凭已签章的发运接收单、发票、检验验收报告等办理结算,货款以银行转账方式直接支付到合同乙方账户。在结算过程中出具虚假发票和不真实文件资料的供应商,将被列入黑名单,终生不得参与军队采购活动,并在网上予以公示。)
二、供应商资格性和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或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报价供应商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但经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职能部门证实,最终控制人为国有企业的除外);
3.自报价供应商成立日期(营业执照登记成立日期),至本项目开标之日,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应大于等于三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军队单位不受此限;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服务要求
1.如有紧急放映安排,需在24小时内及时响应,安排人员及设备到场放映。
☆2.供应商应在收到放映安排后4小时内将放映片源提交采购单位进行审核。
★3.供应商安排入院的工作人员,应严格进行政治审核,遵守我单位相关管理规定。
三、询价文件申领方式、时间
1.申领方式:报价供应商通过邮件提交①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②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③项目服务方案所需放映设备的明细清单(须加盖公章)三份材料的扫描件至联系人邮箱,邮件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命名,初审通过后联系人向供应商发送电子版询价文件,审核未通过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若邮件长时间未回复请及时电话联系,否则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电子邮箱:17561746930@163.com
3.申领时间:2024年4月16日至4月18日,每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四、报价时间、方式、地点
1.报价时间:2024年4月19日09:30-10:00。
2.报价方式及地址:将报价文件直接送达我部驻地递交联系人。
3.联系人:逄干事
4.电话:0532-51858188/17561746930
5.电子邮箱:17561746930@163.com
五、报价要求
报价供应商1.报价需提供:①报价单(须加盖公章,后附示例);②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③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授权代表参加现场询价的,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报价文件应使用信封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供应商只有一次报价的机会。
4.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后三日内,到我部签订合同。询价单、成交单位报价单和其他服务承诺等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供应商须按承诺时间完成,如有违约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具体违约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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