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部门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来源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韩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24-57500415
项目名称
抚顺市公安局综合监管场所及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202421040020153225
标段(包)名称
抚顺市公安局综合监管场所及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10KV变电所工程施工
标段(包)编号
202421040020153225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7-22
公示结束日期
2024-07-25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公示内容
招标人
抚顺市公安局
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19号
联系人
雒荣广
电话
024-52369023
邮箱
fssgajzwgk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3-6层
联系人
吕顺朋
电话
0411-84350102
邮箱
tongli_dl@163.com
中标候选人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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