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河热电蒸汽回收利用项目、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2x330MW机组蒸汽回收利用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0/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660800400524016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强1399933567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鑫源通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斌芳1530993301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30
公告正文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河热电蒸汽回收利用项目、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2x330MW机组蒸汽回收利用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河热电蒸汽回收利用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08004005240165) 已由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中心石经开备〔2024〕96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 招标人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河热电分公司厂区内
  3.工程规模: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对天河热电2X330MW、2X660MW机组进行蒸汽回收利用改造。新增3#机组冷凝收水模块、旁路烟道干燥装置,改造回收烟气冷凝水综合利用系统,配套管路设施,达到降低湿法脱硫出口烟气温度及脱硫废水处置成本;更换4座冷却塔为节水消雾型填料,减少水汽及雾汽排放。 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对2×330MW机组进行蒸汽回收利用改造,新增3#机组冷凝收水模块系统,改造塔散热单元、回收烟气冷凝水综 合利用系统,配套相关设施,达到降低湿法脱硫出口烟气温度;更换2座冷却塔为节水 消雾型填料系统,减少水汽及雾汽排放。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6608004005240165002001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河热电蒸汽回收利用项目、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2x330MW机组蒸汽回收利用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对天河热电2X330MW、2X660MW机组进行蒸汽回收利用改造。新增3#机组冷凝收水模块、旁路烟道干燥装置,改造回收烟气冷凝水综合利用系统,配套管路设施,达到降低湿法脱硫出口烟气温度及脱硫废水处置成本;更换4座冷却塔为节水消雾型填料,减少水汽及雾汽排放。 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对2×330MW机组进行蒸汽回收利用改造,新增3#机组冷凝收水模块系统,改造塔散热单元、回收烟气冷凝水综 合利用系统,配套相关设施,达到降低湿法脱硫出口烟气温度;更换2座冷却塔为节水 消雾型填料系统,减少水汽及雾汽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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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本项目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名。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共同的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由投标单位合理确定 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主体应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为主体。(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3.2(1)施工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 产许可证,必须具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履约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环保乙级设计资质。(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 资格证书或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相关施工现场管理经验;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公司近半年连续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2)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或以上;(3)施工负责人: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函),施工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项目经理与施工或设计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4)若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符合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项目总负责人;(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有 1 项类似业绩,项目业绩可以为已完成项目或在建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则联合体中的任何一方满足上述条件即可。 3.5、财务要求:投标人最近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最近连续三年”是指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 2023年度审计,则“最近连续三年”是指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若成立不足 3 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其他人员要求(如有):/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9、(1)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3)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 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10月10日 00时00分2024年10月20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 10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并线上插锁解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30日 10时30分
  2.开标地点: 八师不见面开标系统

八、其他说明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石河子政府网上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8099327072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鑫源通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石河子市北一东路2号
地 址:
新疆石河子市25小区19栋楼1号
联 系 人:
王强
联 系 人:
陈斌芳
电 话:
13999335670
电 话:
15309933019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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