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苏州建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滨海丰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滨海丰硕农业园区冷链物流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BHX20201100200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潜在投标单位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滨海丰硕农业园区冷链物流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招标范围及内容:
2.1招标项目概况:滨海丰硕农业园区冷链物流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的服务地点位于滨海丰硕农业园区境内,项目占地面积约2277平米,其中冷间占地约1500平米,分两间设计,冷间净高约20米,冷间容积约30000m³,采用四向车式全自动高位货架;穿堂约640平米,制冷机房约150平米,厂区门卫约20平米。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采用EPC形式招标。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内容包含滨海丰硕农业园区冷链物流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设计、材料(设施、设备)物资采购、施工建造、工程竣工验收、试车、项目整体移交、缺陷责任修复以及工程质量保修等全部工作。
2.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部分:根据招标人的需求任务书完成方案设计(含可研方案调整、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深化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二次【深化】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专项论证、开工到竣工的驻地配合服务、施工全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等后期服务;提供该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相应设计服务工作,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及外立面装饰工程设计、结构设计、强弱电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设计、消防设计、电气工程、综合管网设计、设备工艺设计、装饰装修设计、节能设计(含绿色建筑设计)、边坡环境、景观设计等全部设计工作(智能化除外)。
(2)建安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及钢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边坡环境、景观绿化工程、暖通工程、相关附属工程等全部工程内容。
(3)完成项目所涉及的材料物资(设备、材料)【若存在甲供材料、物资的,则除甲供材料(设备、材料)物资以外】的采购、运输、装卸与吊装、仓储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办证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人员培训。
(4)EPC总承包管理: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管控和负责。包含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办理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3.资金来源:自筹。
4.服务期及工期要求:
4.1设计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确定后3个日历天完成单体方案设计,单体方案设计确定后4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3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经审查后的正式施工图以一式八套提交发包人。各阶段设计文件深度要求必须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的要求,各专业还应该满足各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范或规定的要求。
4.2施工工期要求: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90日历天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5.项目地点:江苏省滨海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套稍村107县道西侧、科技路南侧交界处。
6.合同估算价:约2380万元。
三、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各项资质要求,具备不同资质的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但必须符合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详见“5.联合体投标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甲级资质证书;(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1)投标人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须反映建筑面积和项目类型)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及以上的冷链仓库(或冻库、冷库)或物流仓库的工程设计业绩。
(2)投标人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须反映建筑面积和项目类型)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及以上的冷链仓库(或冻库、冷库)或物流仓库的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3)投标人类似工程设备采购服务业绩: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须反映建筑面积和项目类型)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及以上的冷链仓库(或冻库、冷库)或物流仓库的工程设备采购服务业绩。
注:如同一类似工程业绩合同中,包含上述设计、施工总承包、设备采购服务中2种或3种类别工作内容的,视同具备该合同所包含的类别对应的类似业绩资格。例如:若投标人提供的符合要求的同一工程总承包业绩合同中,同时包含了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工作内容,则视同该投标人具备上述“(1)~(3)”中要求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若投标人提供的符合要求的同一类似工程业绩合同中,同时包含设备采购服务、施工的工作内容,则视同该投标人具备上述“(2)~(3)”中要求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包含1名施工项目负责人和1名设计项目负责人,具体要求如下:
(1)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人应当从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中任命其中一名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职责,负责统筹本项目工作,在招标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的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名,分别负责设计工作、设备采购工作、施工工作;
②联合体成员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分工职责(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等),其中至少有一名作为设计单位具备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至少有一名作为施工单位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如不具备冷库机械设备采购能力的,应当再委托最多一名成员方作为设备采购单位负责冷库机械设备采购工作;
③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指定联合体的牵头方,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施工、设计、设备采购等)和责任,并将该联合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牵头人可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统筹工作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④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⑤联合体任意一方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联合体任意一方不得存在2019年6月1日以来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行政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联合体任意一方不得存在2019年6月1日以来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行政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6.其他说明(本条款中未指明的项目负责人均指施工项目负责人):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施工合同备案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锁定状态,认定为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以被变更的人员作为拟派人员参加本项目投标,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项目负责人不得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不得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单位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此处含设计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均不得存在近5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4)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施工和设计的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1年1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须保证以上人员2020年7月-2020年12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6)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7)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7.其他未详尽部分,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电汇。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注:若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全体成员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帐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放进投标文件中一并递交(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有投诉(异议)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异议人(投诉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4.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六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5.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6.本项目第一次招标公告发布时,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且未退还的投标人如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继续投标的,可以在本次投标时不再重复缴纳。但投标文件中仍需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获取须知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1月04日8时30分-2021年01月08日18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8楼交易服务厅(窗口);
3.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徐鹏程 辛丰宇
4.招标文件获取联系电话:0515-89168829、15851110809
5.招标文件获取须知:
(1)投标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须递交下列材料,方可到上述地点办理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以受理:
(1.1)投标人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应当载明所投标段信息、联系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信息表;
(1.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1.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持原件核对);
注:投标人递交上述所有材料,方可到上述地点办理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以受理;联合体投标人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递交联合体全体成员的上述材料方可办理。
(2)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注:1.按照上述规定递交相关材料后,招标文件的电子版格式文件将通过投标人材料中预留的投标人电子邮箱向投标人递交材料的委托代理人发出,届时请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及时查收,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或预留邮箱错误或信息缺失等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收到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说明情况并递交书面放弃函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经批准同意的情况外,将视情节对该单位处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1-2个月。公告期间,滨海县范围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依此不接受其投标。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1年1月25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8层1806开标室。
八、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综合评分法”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确定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资格后审未通过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按下表评分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分,总分值为100分。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方案设计文件:35 分 工程总承包报价:50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2分 工程设计业绩:2分 工程施工业绩:1分 |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评分区间 |
1 |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 1.设计说明(6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 4.各专业设计说明。 5、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 | 4-6分 |
2.总平面布局(4分) |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 4.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 | 2-4分 | ||
3.建筑功能(10分) |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 | 6-10分 | ||
4.物流方案(10分) |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 6-10分 | ||
5.制冷设备方案(5分) |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 3-5分 |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50分) | 投标总报价(50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算数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扣0.6分,每低1%的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2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1.4-2分 |
2.设计管理方案(2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 1.4-2分 | ||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1.4-2分 | ||
4.采购管理方案(2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1.4-2分 | ||
5.项目管理机构(4分) | 对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情况及取得的专业类别、技术职称级别、岗位证书、执业资格等进行综合对比评分。 | 2.8-4分 | ||
4 | 工程设计业绩(2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设计业绩(1分) |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设计部分业绩)加0.2分,满分1分。 注:①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是指体量在一万吨或者10000托及以上的冷库工程设计;②此项须提供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③若投标人具有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的,须在类似业绩合同中体现其负责设计部分,合同中不能提现的,还应当出具该业绩项目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或业绩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函。 | 0-1分 |
2.项目设计负责人类似工程设计业绩(1分) | 投标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设计部分业绩)加0.5分,满分1分。 注:①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是指体量在一万吨或者10000托及以上的冷库工程设计;②此项须提供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提供材料中应当能够反映拟派项目负责人参与情况;如不能够反映人员履职情况的,应当出具业绩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未能反映人员情况不得分。③若设计负责人具有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的,须在类似业绩合同中体现其负责设计部分,合同中不能提现的,还应当出具该业绩项目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函。 | 0-1分 | ||
5 | 工程施工业绩(1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施工业绩(1分) |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施工部分业绩)加1分,满分1分。 注:①本项只对1项业绩计分,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指本次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即本项最高得1分)、参与方(指本次投标的联合体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即本项最高得0.6分);②此项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③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冷库工程。④若投标人具有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的,须在类似业绩合同中体现其负责施工部分,合同中不能提现的,还应当出具该业绩项目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或业绩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函。 | 0-1分 |
①评标办法中如有载明需要原件的部分若原件印有有效的查询二维码的,可以使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代替原件使用(详见招标文件);②本项目涉及面较广、点位分散、现状复杂,投标人应当自行踏勘现场对现状进行了解,以确保制定出合理的投标方案,否则因不了解实际现状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存在的成本风险及要求的工期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③以上认证均应在有效期范围,且发证机关网站未公布为暂停状态方可有效;④上述提及的复印件或网络打印件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⑤本评分办法中,主观分部分以0.1分为一个计分点;⑥若联合体投标人投标的,上述提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要求,均为加盖联合体牵头单位公章方可认定;⑦其他若有未详尽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
九、付款方式
1.设备部分:
(1)签订合同7日内支付设备金额的30%为预付款;
(2) 主要设备采购到位且经招标人认可后付设备金额的80%;
(3)主要设备安装到位且调试成功并经招标人验收后付设备金额的95%;
(4)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缺陷,按审定价结清余款。
注:主要设备指隔热保温板、制冷设备、伸缩门、货架。
2.设计及建安部分:
(1) 工程量完成30%时支付建安费用的10%;
(2) 工程量完成50%时支付至建安费用的20%;
(3)工程量全部完成且达到设计要求支付至建安费用的50%;
(4)项目竣工验收且经过项目审计后并经建设方确认20天内,支付至建安费用的95%;
(5)余款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建设方满两年后按照审定价结清。
十、招标信息发布媒介
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答疑等全部招标有关信息发布媒介: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newindex)、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
潜在投标人应当自行及时查看关于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招标答疑、补充通知、最高限价在内的全部招标投标活动相关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十一、其他说明
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包括询问、异议和投诉),应当按照江苏省《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要求提交书面函件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未按照江苏省《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规定方式和时间递交的疑问(包括询问、异议和投诉)均将根据江苏省《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规定依法不予受理或招标人有权拒绝回答,也不承担由此带来的对投标人投标结果的影响。
2.招标人若收到质疑函后,将根据江苏省《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审查质疑人是否具有质疑资格,经审查不具备质疑资格的,招标人将依法不予受理,并且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的原因。不具备质疑资格的质疑人或以虚假、非法途径获取材料的若严重扰乱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秩序、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耽误工期、各项费用损失等),招标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3.因质疑(包括疑问、投诉)人的不合理(包括但不限于递交虚假线索或证据材料、严重扰乱招投标活动秩序、向相关人员提出不合理要求等)要求(请求、诉求)而导致招标人本项目受到重大经济、进度等损失的,招标人将有权酌情对其予以在一定期限内或终身列入招标人的《不诚信名录》处理,在被列入《不诚信名录》期间将禁止或终止其参与招标人的所有项目的任何活动。
4.本项目对投标人拟派项目组成员(除施工、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要求:
(1)设计组(若联合体投标,则设计单位提供):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造价专业设计负责人各1名,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同时以上人员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施工组(若联合体投标,则施工单位提供):设施工技术负责人1名,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另外持有有效证件的施工员不少于1人,安全人员不少于2人,质检员或质量员不少于2人,机械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档案员)不少于1人,造价员或预算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
注:评标时针对项目负责人(设计、施工项目负责人)相关材料进行评审审核,不对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进行评审,但中标后,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按照上述要求配置提供人员相应的证书材料原件进行复核,不能够按要求提供的,将被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滨海丰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庞亚捷
联系电话:0515-80868096
联系地址:盐城市滨海县城育才西路246号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建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文件获取):徐鹏程、辛丰宇
联系人(项目咨询):严琪坤
联系电话:0515-89168829、15851110809
通讯地址(驻滨):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1层1104室
滨海丰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