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溆浦县农村千人及以上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与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全过程咨询(含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招标代理、造价、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怀化市溆浦县农村千人及以上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与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招标代理、造价、监理)已由溆浦县发展改革局备案(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调整怀化市溆浦县农产千人及以上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与环境整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资金的批复、溆发改环资〔2023〕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溆浦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资金来源为国家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溆浦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招标代理、造价、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怀化市溆浦县农村千人及以上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与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招标代理、造价、监理)
2.2 项目地点: 溆浦县
2.3 项目概况:本次怀化市溆浦县农村千人及以上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与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范围包括107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其中河流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95 个,湖库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3 个,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9 个。本工程分为规范化建设工程及整治工程。其中,规范化建设工程包括新建隔离网 19080㎡(9540m);新建宣传牌 75 块;新建一级界标 137 块;新建二级界标 259 块;新建交通警示牌 16 块;标识标牌位置调整 9 处;新建水源保护区监管系统 107 套(含监管平台)。整治工程包括新建分散式污水治理工程 93 套;畜禽养殖整治工程 400㎡;河湖基质修复 70810m³;农灌渠、水体垃圾清理工程1340㎡;新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桶 15 套;新建生态沟渠 19400㎡(4700m);新建洗衣平台 3 个;蓄水池输水管道整治工程 100m。
2.4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日起至完成竣工验收、资料备案移交止,工程总建设周期365日历日。
2.5 招标范围: 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包括: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招标代理、造价、监理
☑勘察服务:
☑设计服务: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其他)
☑监理服务
☑造价咨询服务: □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
制□结算审核□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其他)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 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 资质要求:①设计: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勘察: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③监理: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招标代理、造价、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 1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1 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 1~3 年。
3.2.3 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
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年内(起) 不少于个(1 至 3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项目负责人不能兼任专业负责人。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任监理负责人(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在怀化区域以外不得有在监项目,在怀化行政区域(含县城) 在监项目不得超过 2 个;拟任设计负责人(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环保类(或环境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拟任勘察负责人(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证书;拟任造价负责人(由承担造价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拟任监理项目部其它人员投标人应承诺按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规定配备。
3.2.7 其他要求:无。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只接受承担 监理 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
不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 投 标 意 愿 者 请 于2024年03月23日 起 在 怀 化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ggzy.huaihua.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4-04- 15-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怀化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溆浦县水利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453328816 。
9.其他
9.1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怀化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 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 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溆浦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溆浦县卢峰镇警予西路 116 号;
联 系 人:张祖兵;
电 话:1509627226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街道金马路61号恒大御景半岛锦绣苑9栋3101房;
联 系 人:刘纪程;项目负责人:刘纪程;
电 话:18692249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