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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系统网络安全提升加固项目更正公告(四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更正公告(四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B2023HYCGC149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怀远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系统网络安全提升加固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中原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一节磋商须知前附表第34条第8项内容 “开评标过程中,供应商应始终保持在线状态。供应商可以通过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依法对开标过程提出质疑,并加盖电子签章对质疑内容进行确认。”现更正为“开评标过程中,供应商应始终保持在线状态。供应商可以书面或通过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依法对开标过程提出质疑。”
2、采购文件中原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一节磋商须知前附表第29条内容为:
现更正为
3、采购文件中原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二节磋商须知第9条内容为
“9 响应品牌
9.1 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参考商标、品牌或标准(包括工艺、材料、设备、样本目录号码、标准等),是采购人为了方便供应商更准确、更清楚说明拟采购货物的技术规格和标准,并无限制性。若供应商所投品牌为非推荐品牌,其所投品牌主要参数标准须高于或相当于推荐品牌主要参数。
9.2 为了鼓励竞争,集中采购机构在必要时将依法组织对拟投品牌进行品牌评审。”现更正为
“9 响应品牌
9.1为了鼓励竞争,集中采购机构在必要时将依法组织对拟投品牌进行品牌评审。”
4、采购文件中原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一节磋商须知前附表第30条内容为:
现更正为
5、采购文件中原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二节磋商须知第34条第2项内容“34.2 质疑
34.2.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供应商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参与该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潜在)供应商;
(2)在质疑有效期内提出的质疑;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34.2.2 供应商须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提出质疑。
34.2.3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质疑:
(1)未按规定时间或规定手续提交质疑的;
(2)质疑内容含糊不清、没有提供详细理由和依据,无法进行核查的;
(3)其他不符合质疑程序和有关规定的。
34.2.4 采购人将在收到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通知质疑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现更正为“34.2质疑
34.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4.2.2供应商须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提出质疑。
34.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6、采购文件中原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二节磋商须知第16条第2项内容“16.2 供应商的响应应包含所投货物、保险、税费、包装、加工及加工损耗、运输、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损耗、调试、检测验收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保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响应响应为签订合同的依据”现更正为“16.2 供应商的响应应包含所投货物、保险、税费、包装、加工及加工损耗、运输、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损耗、调试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保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响应响应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7、本项目于2023年10月17日发布的更正公告中业绩更正为 “投标人提供自2018 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类似项目的业绩合同(须含安全设备),每提供一个得3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满分12分,提供合同扫描件关键页。”现更正为“投标人提供自2018 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类似项目的业绩合同(须含安全设备),每提供一个得6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满分12分,提供合同扫描件关键页。”,业绩更正以本次更正公告为准。
8、在第三章服务需求增加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9、采购文件中原第三章服务需求技术要求序号1下一代防火墙第4项参数为“4.支持数据防泄露,对传输的文件和内容进行识别过滤,对内容与身份证号、信用卡号、银行卡号、手机号等类型进行匹配。(提供网络数据流安全处理方法及设备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测试报告、官网和功能截图等)”现更正为“4.支持数据防泄露,对传输的文件和内容进行识别过滤。”
10、采购文件中原第三章服务需求技术要求序号3态势感知第4项参数为“4.支持对近期网络安全行业中发生的热点流行事件进行概览展示,通过该功能,快速感知当前网络是否感染热点安全事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测试报告、官网和功能截图等。)”现更正为“4.支持对近期网络安全行业中发生的热点流行事件进行概览展示,通过该功能,快速感知当前网络是否感染热点安全事件。”
11、采购文件中原第三章服务需求技术要求序号3态势感知第9项参数为“9. 安全检测日志的源内容支持按照不同的解码方式解码成不同的目标内容,编码格式包括base64、Unicode、GBK、HEX、UTF-8等。(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测试报告、官网和功能截图等。)”现更正为“9. 安全检测日志的源内容支持按照不同的解码方式解码成不同的目标内容,编码格式包括base64、Unicode、GBK、HEX、UTF-8等。”
12、采购文件中原第三章服务需求技术要求序号4防病毒软件第3项参数为“3.基于勒索病毒攻击过程,建立多维度立体防护机制,提供事前入侵防御-事中反加密-事后检测响应的完整防护体系,展示勒索病毒处置情况,对勒索病毒及变种实现专门有效防御。(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测试报告、官网和功能截图等。)”现更正为“3.基于勒索病毒攻击过程,建立多维度立体防护机制,提供事前入侵防御-事中反加密-事后检测响应的完整防护体系,展示勒索病毒处置情况,对勒索病毒及变种实现专门有效防御。”
13、采购文件中原第三章服务需求技术要求序号4防病毒软件第5项参数为“5.支持极速、均衡、低耗三种病毒扫描模式,支持虚拟化环境下优化病毒扫描时的资源消耗。(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测试报告、官网和功能截图等。)”现更正为“5.支持极速、均衡、低耗三种病毒扫描模式,支持虚拟化环境下优化病毒扫描时的资源消耗。”
14、本项目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更正公告中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更正为“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31日”现更正为“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1月6日”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更正以本次更正公告为准。
15、本项目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更正公告中提交(上传)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10点00分”现更正为“2023年11月6日11点00分” ,提交(上传)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更正以本次更正公告为准。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在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更正公告更正信息与本次发布的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查阅。如上述日期更正公告内容表述有前后不一致的,以最新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给各供应商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怀远县榴城镇禹都大道552号
联系方式:0552-82128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金海路128号领智工业园第A6栋101房
联系方式:159055254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明(采购人代表)、钱凯旋(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0552-8212823(采购人代表)、15905525478(采购代理机构)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B2023HYCGC149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怀远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系统网络安全提升加固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中原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一节磋商须知前附表第34条第8项内容 “开评标过程中,供应商应始终保持在线状态。供应商可以通过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依法对开标过程提出质疑,并加盖电子签章对质疑内容进行确认。”现更正为“开评标过程中,供应商应始终保持在线状态。供应商可以书面或通过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依法对开标过程提出质疑。”
2、采购文件中原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一节磋商须知前附表第29条内容为:
29 | 质疑 | 1.供应商如果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按照《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质疑异议和投诉举报暂行规定》(蚌政秘〔2020〕79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对采购文件质疑须在开标 1 天前(不含法定节假日)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
现更正为
29 | 质疑的提出与提交 |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 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 |
3、采购文件中原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二节磋商须知第9条内容为
“9 响应品牌
9.1 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参考商标、品牌或标准(包括工艺、材料、设备、样本目录号码、标准等),是采购人为了方便供应商更准确、更清楚说明拟采购货物的技术规格和标准,并无限制性。若供应商所投品牌为非推荐品牌,其所投品牌主要参数标准须高于或相当于推荐品牌主要参数。
9.2 为了鼓励竞争,集中采购机构在必要时将依法组织对拟投品牌进行品牌评审。”现更正为
“9 响应品牌
9.1为了鼓励竞争,集中采购机构在必要时将依法组织对拟投品牌进行品牌评审。”
4、采购文件中原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一节磋商须知前附表第30条内容为:
30 | 非正常投 标(响应) 行为 | 1.投标人(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逾期提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包装、密封响应文件的; (3)实行资格预审的招标项目,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响应文件; (4)电子招投标项目,没有在规定的时间上传响应文件的; 或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 2.投标人(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导致项目流标的,不再接受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其他形式的投标担保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时限到账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或其他形式投标担保的; (3)实行电子开标的,投标人(供应商)没有在线参加的; (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包装、密封投标文件的; (5)投标人(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或其他形式的投标担保后,投标文件逾期提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招投标项目,没有在规定的时间上传投标文件的,或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 (6)缴纳投标保证金或其他形式的投标担保后,未书面告知招标人不参加投标的; (7)投标报价为异常低价,被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 3.电子招投标项目,不同投标人(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其投标文件做无效标处理,不进入下一轮评审,并移交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1)通过同一单位的 IP 地址或同一 IP 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的; (2)不同投标人(供应商)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电脑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 (3)不同投标人(供应商)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电脑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4)不同投标人(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使用的软件锁编码一致的; (5)不同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6)不同投标人(供应商)联系电话号码一致的; (7)不同投标人(供应商)委托办理投标事宜的实际联系人为同一人的。 |
现更正为
30 | 非正常投 标(响应) 行为 | 1.投标人(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逾期提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包装、密封响应文件的; (3)实行资格预审的招标项目,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响应文件; (4)电子招投标项目,没有在规定的时间上传响应文件的; 或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 2.电子招投标项目,不同投标人(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其投标文件做无效标处理,不进入下一轮评审,并移交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1)通过同一单位的 IP 地址或同一 IP 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的; (2)不同投标人(供应商)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电脑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 (3)不同投标人(供应商)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电脑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4)不同投标人(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使用的软件锁编码一致的; (5)不同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6)不同投标人(供应商)联系电话号码一致的; (7)不同投标人(供应商)委托办理投标事宜的实际联系人为同一人的。 |
5、采购文件中原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二节磋商须知第34条第2项内容“34.2 质疑
34.2.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供应商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参与该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潜在)供应商;
(2)在质疑有效期内提出的质疑;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34.2.2 供应商须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提出质疑。
34.2.3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质疑:
(1)未按规定时间或规定手续提交质疑的;
(2)质疑内容含糊不清、没有提供详细理由和依据,无法进行核查的;
(3)其他不符合质疑程序和有关规定的。
34.2.4 采购人将在收到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通知质疑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现更正为“34.2质疑
34.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4.2.2供应商须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提出质疑。
34.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6、采购文件中原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二节磋商须知第16条第2项内容“16.2 供应商的响应应包含所投货物、保险、税费、包装、加工及加工损耗、运输、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损耗、调试、检测验收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保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响应响应为签订合同的依据”现更正为“16.2 供应商的响应应包含所投货物、保险、税费、包装、加工及加工损耗、运输、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损耗、调试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保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响应响应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7、本项目于2023年10月17日发布的更正公告中业绩更正为 “投标人提供自2018 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类似项目的业绩合同(须含安全设备),每提供一个得3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满分12分,提供合同扫描件关键页。”现更正为“投标人提供自2018 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类似项目的业绩合同(须含安全设备),每提供一个得6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满分12分,提供合同扫描件关键页。”,业绩更正以本次更正公告为准。
8、在第三章服务需求增加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序号 | 采购标的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 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备注 |
1 | 怀远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系统网络安全提升加固项目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9、采购文件中原第三章服务需求技术要求序号1下一代防火墙第4项参数为“4.支持数据防泄露,对传输的文件和内容进行识别过滤,对内容与身份证号、信用卡号、银行卡号、手机号等类型进行匹配。(提供网络数据流安全处理方法及设备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测试报告、官网和功能截图等)”现更正为“4.支持数据防泄露,对传输的文件和内容进行识别过滤。”
10、采购文件中原第三章服务需求技术要求序号3态势感知第4项参数为“4.支持对近期网络安全行业中发生的热点流行事件进行概览展示,通过该功能,快速感知当前网络是否感染热点安全事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测试报告、官网和功能截图等。)”现更正为“4.支持对近期网络安全行业中发生的热点流行事件进行概览展示,通过该功能,快速感知当前网络是否感染热点安全事件。”
11、采购文件中原第三章服务需求技术要求序号3态势感知第9项参数为“9. 安全检测日志的源内容支持按照不同的解码方式解码成不同的目标内容,编码格式包括base64、Unicode、GBK、HEX、UTF-8等。(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测试报告、官网和功能截图等。)”现更正为“9. 安全检测日志的源内容支持按照不同的解码方式解码成不同的目标内容,编码格式包括base64、Unicode、GBK、HEX、UTF-8等。”
12、采购文件中原第三章服务需求技术要求序号4防病毒软件第3项参数为“3.基于勒索病毒攻击过程,建立多维度立体防护机制,提供事前入侵防御-事中反加密-事后检测响应的完整防护体系,展示勒索病毒处置情况,对勒索病毒及变种实现专门有效防御。(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测试报告、官网和功能截图等。)”现更正为“3.基于勒索病毒攻击过程,建立多维度立体防护机制,提供事前入侵防御-事中反加密-事后检测响应的完整防护体系,展示勒索病毒处置情况,对勒索病毒及变种实现专门有效防御。”
13、采购文件中原第三章服务需求技术要求序号4防病毒软件第5项参数为“5.支持极速、均衡、低耗三种病毒扫描模式,支持虚拟化环境下优化病毒扫描时的资源消耗。(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测试报告、官网和功能截图等。)”现更正为“5.支持极速、均衡、低耗三种病毒扫描模式,支持虚拟化环境下优化病毒扫描时的资源消耗。”
14、本项目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更正公告中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更正为“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31日”现更正为“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1月6日”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更正以本次更正公告为准。
15、本项目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更正公告中提交(上传)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10点00分”现更正为“2023年11月6日11点00分” ,提交(上传)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更正以本次更正公告为准。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在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更正公告更正信息与本次发布的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查阅。如上述日期更正公告内容表述有前后不一致的,以最新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给各供应商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怀远县榴城镇禹都大道552号
联系方式:0552-82128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金海路128号领智工业园第A6栋101房
联系方式:159055254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明(采购人代表)、钱凯旋(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0552-8212823(采购人代表)、15905525478(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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