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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关于对广州市宠未来动物医院有限公司中山八路分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广州市宠未来动物医院有限公司中山八路分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08月 03日至 2023年08月0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石路基59号,邮编:510145
联系电话:020-81707628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市宠未来动物医院有限公司中山八路分院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荔湾区

建设单位

广州市宠未来动物医院有限公司中山八路分院

项目概况

广州市宠未来动物医院有限公司中山八路分院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24-38号【双】101铺自编104号之一、之二、之三铺,占地面积100平方米,建筑面积154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主要从事宠物诊疗(诊疗项目为诊断、包扎、绝育手术、动物颅腔、胸腔或腹腔手术等,不提供传染性疾病的诊疗、化验服务)、宠物美容(洗浴、修剪毛等)。项目门诊接收的为常见宠物,如犬类、猫等,不接收瘟犬及其他传染病宠物,门诊年诊疗宠物1800只(其中住院手术量720只),动物年美容量1800只。

环评机构

广州粤展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洗浴废水经格栅预处理,生活污水、地面清洗废水经过所在商业楼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引至大坦沙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医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臭氧消毒工艺)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中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的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引至大坦沙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二)项目各诊室内采用紫外线消毒,废气再经整体抽排风装置收集,引至“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出风口呈无组织形式排放。污水处理设施为密闭设计,臭气浓度、H2S、NH3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排放标准值,同时污水处理站周边空气中臭气浓度、H2S、NH3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三)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宠物、工作人员及顾客、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隔音、减振、降噪治理、距离削减等措施后,项目东、西、北厂界噪声均能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2类标准限值,南面厂界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4类标准限值。
(四)项目医疗废物单独暂存,定期(原则上不超过2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动物尸体、动物器官组织依据《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要求,交相关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废紫外线灯管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单位处理;动物粪便喷洒消毒剂后,与废气过滤和净化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或其他滤料、生活垃圾、美容区废物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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