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2061508
项目概况
砚山县人民医院手术室医护正确导向规范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新)(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砚山县人民医院手术室医护正确导向规范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C532600202220240001
3.预算金额:人民币133.6312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133.6312万元;
5.采购需求:手术室医护正确导向规范管理系统1套,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参数部分;
6.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合格后通知采购人组织验收;
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符合国家、省、县及行业相关规定,并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9.质量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内免费质保维护,保修期满后维修仅收取材料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2021年度任意一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0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5)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0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方法:登录信用中国官网,点击标题栏“信用服务”后进入子版块进行查询,提供网页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方法: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选择企业信用信息,输入公司名称后进入公司界面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系统内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站截屏,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注:网站截图中不得出现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等不良信用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4)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11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采购本地产品(服务)。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是针对产品生产厂家的,而非是指供应商。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③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④残疾人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⑤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开户银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6月15日至2022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网络确认。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新)(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查找到该项目进行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请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新)(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采购文件。
注:如果供应商之前已经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无需重复办理,可直接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新)(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进行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2年06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响应文件的光盘,地点: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光盘,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供应商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与光盘不一致的,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只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或光盘的,视为无效投标。)
注:请供应商务必携带编制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到达开标会现场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该项目评标时采用电子评标。
五、开启时间:2022年06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交纳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磋商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新)确认到账时间为准。
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7日09时00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开 户 名: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云南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子马支行
银行账号:4000018955890012-0702
联系方式:0876-3132929
2.保证金交纳与退还注意事项
(1)供应商按规定缴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
(2)供应商在缴纳磋商保证金时,需在转账凭证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电话,以便核查,缴纳和退还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
(3)保证金缴纳方式:
① 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供应商自身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供应商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新)(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下载保证金操作手册。
② 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供应商,受益人必须是供应商,保证人必须是供应商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
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新)(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下载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③ 保证保险:当供应商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采购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供应商在支付磋商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的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在投标保证保险中,供应商为投保人,采购人为被保险人。
注:采用保证保险的可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新)(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或登录云南省建设工程保险信息化平台官网(www.ynzhuopu.com),按照网页提示要求完成投保操作。
(4)供应商将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回执复印件附在采购文件内,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5)本系统为全电子化交易平台,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
(6)保证金确认:供应商需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前往“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模块中进行保证金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开标现场解码后开标记录表中的磋商保证金显示为未缴纳的,视为供应商自愿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7)成交单位的磋商保证金在签订采购合同3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8)未成交单位的磋商保证金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9)因工商注册名称变更造成退款单位与交款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单位应当提供由市场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书及变更后企业的退还申请,经交易中心审核后,按程序办理退款。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 供应商在招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
② 在提交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后到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撤回采购文件的;
③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人无故放弃成交项目或无不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拒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④ 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请供应商提供一份银行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作为主件装入采购文件,以便于按时将收取的保证金退还投标单位。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砚山县政务网》上发布公告。
4.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技术支持电话:400-9618-998 QQ:4009618998
地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12室(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
供应商可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新)(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进入【服务指南】的供应商/供应商学习区进行学习。
数字证书办理技术支持电话:0876-2152881、0871-65315589
办理证书地址:云南省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新业务用房4楼大厅
联系人:孙志平,电话:0876-2152881
供应商办理数字证书相关资料及附件(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1、公司(分公司)营业执照;
2、公司(分公司)开户许可证;
3、法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基本账户开户证扫描件。
以上资料需加盖公司章!
6、《企业(分公司)证书申请表》;
7、《企业(分公司)电子公章申请表》;
8、《个人证书申请表》;
9、《法定代表人或者分公司负责人电子签名申请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砚山县人民医院
地 址:砚山县新城北片区砚康路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0876-3130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文山市龙福二苑14号门面
联系人:牟老师
联系方式:0876-26197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牟老师
电 话:0876-2619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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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云南省财政厅(0871-639560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