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鄂州市华容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垃圾压缩转运项目验收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7/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垃圾压缩转运
三、项目编号:420703-2023-00101
四、项目名称:垃圾压缩转运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鄂州市华容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
2.地 址:鄂州市华容区体育路29号
3.联 系 方 式:13217118722
4.供应商(乙方):鄂州市华容区嘉福保洁有限公司
5.地 址:鄂州市华容区华容镇
6.联 系 方 式:15926006972
六、合同主要信息
1、服务内容:
华容区域内生活垃圾的压缩转运、餐厨垃圾的处置转运以及垃圾中转站渗滤液的处置转运和中转站的运营管护等工作。
2、服务要求:
1、乙方负责将中转站垃圾转运至鄂州百洪垃圾处理场,必须保证每天中转站无垃圾积压,如遇恶劣天气、停电等情况可以停运。
2、乙方餐厨车必须及时清运城区餐厨垃圾。
3、乙方必须做好日常接待、记录转运车次等工作。
4、乙方录用的工作人员需经相关保洁、安全知识的培训,上岗作业必须穿戴专用保洁服装。
5、乙方配备中转站操作工人实行定员包干制,必须对本中转站内工作人员加强安全教育,为工作人员办理意外伤亡保险,做好各种防护措施,一切工伤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
6、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大勾臂车、餐厨车、垃圾压缩箱及操作工具等负责保管、维修,减少破损,防止丢失;保险由乙方每年按规定时间进行投保,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解决。
7、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支付乙方中转站运营费用及餐厨车费用。
8、甲方不定期对乙方垃圾转运等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整改。
9、乙方应当与操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供用工条件及用工待遇(工资、福利、社会保险、高温津贴等)。
10、乙方不得通过劳务派遣的形式规避法律责任。
11、乙方必需负责垃圾中转站内渗滤液的处理工作。
3、服务期限:2023年6月1日—2024年5月31日
4、服务地点:华容区域内
七、验收日期:2024-07-23
八、验收组成员:李勇、高刚、高小琴
九、验收意见: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1、甲方对乙方落实操作工人的各项福利、待遇情况进行监管,发现有未落实的,可以责令乙方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人员配置、工人服装的配置进行监管,发现有未落实的,可以责令乙方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3、乙方将垃圾转运工作转包;
4、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区内重大环境投诉,带来较大负面影响;
5、乙方不服从甲方监管,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6、乙方违反以上条款的,甲方按照每项扣除当月承包费总额5-10%,可以累加,累加扣除上限不超过当月承包费总额 3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