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德清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取水实时监控系统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71.38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17/12/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xcxcg2017-004号
预算金额71.38万元
招标联系人姚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金0572-8021788
标书截止时间2018/01/0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德清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取水实时监控系统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nul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受德清县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德清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取水实时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ZJXCXCG2017-004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1

德清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取水实时监控系统

1

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71.3859万元,投标报价超预算为无效标。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要求;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生产或经营相关货物,有良好信誉、在近三年具有相关或类似项目的经营业绩和经济实力的独立法人;

(3)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对使用地区设备提供全面长期优质的售后服务.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2 26日至201801 04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

2、发售地点: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德清县武康镇五里牌路70号商会大厦10楼1001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A.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现场领取并填写);

B.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实行统一社信代码地区的供应商,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信代码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不需要另行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投标时提供相应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

C.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八、投标截止时资格审查应提供以下资料

A.投标单位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已实行统一社信代码地区的供应商,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信代码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不需要另行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 登记证原件) ;

B.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或纳税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C.投标人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其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D.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E.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供应商是否具有投标资格由评审小组在评标时进行审查确认,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供应商必须向评审小组提供相应的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或加盖公章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公证件进行资格审查。不能提供相应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公证件等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作无效投标处理)。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7000元整

投标人于2018年01月15 日10: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网银方式交至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德清分公司帐户,以到我公司账上时间为准

付款方式:以汇票、电汇或银行转帐等非现金方式;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德清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英坊支行;

银行账号:201000178899785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01月16日09时30分整在德清县武康镇商会大厦二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复印件无效)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提出质疑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A.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现场领取并填写);

B.投标单位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原件备查)

C.投标单位的税务登记证或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原件备查)

D.投标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其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原件备查)

E.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查看)复印件一份;

3.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8年01月15日(投标截止前一个工作日)上午10时前到达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德清分公司的保证金帐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提交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该项目投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通知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如在规定期内未收到投标人书面函件,则视为投标人同意参加投标。

4.投标截止时资格审查应提供以下资料:【供应商是否具有投标资格由评审小组在评标时进行审查确认,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供应商必须向评审小组提供相应的投标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若评标时评审小组认为需要供应商提供相应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公证件或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证明材料等可替代相应原件进行备查)进行备查而供应商却无法提供的,则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可能被作无效投标处理。】

A.投标单位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实行统一社信代码地区的供应商,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信代码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需要另行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B.投标单位的税务登记证或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C.投标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其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D.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

E.投标单位的其他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为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需提供房产权证、车辆行驶证或其他固定资产等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需要供应商自行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踏勘和调研。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德清县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0572- 8286139

地址:德清县双山路9号

2、代理机构: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金 电话/传真:0572-8021788

地址:德清县武康镇五里牌路70号商会大厦10楼1001室

德清县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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