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2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51.73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5/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0-210103-00627
预算金额51.73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5/20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2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05-09 至 2022-05-16
撰写单位: 辽宁盛峰益泽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5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03-00627
项目名称:2022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17,320.00
最高限价(元):517,32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机构要求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承接主体,应为依法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管理部门登记的、运营状况良好的养老服务机构,具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保质保量完成《沈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指导性目录》中1—9项的服务内容,包括理发、助浴、送餐、制作老年餐、室内清洁、助行、起居照料、失禁清理和生活自理能力训练。

二、技术需求

(一)服务对象

持有试点社区所在区、县(市)户籍并居住在试点社区的8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7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与3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

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不属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

(二)服务内容

新增11个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社区为北站街道望远、风雨坛街道三八南、皇城街道正义、南塔街道丰乐、五里河街道塔园、马官桥街道东大营、东陵街道新立堡、万莲街道泉园、大万莲、朱剪炉街道宝石、杏林社区。原有19个试点社区为北站街道凯旋、惠工、山东堡、滨河街道红巾、通天、双路、永顺、阳光、六合、祥顺、现代家园、泉园街道御龙、方家栏、上木厂、风雨坛街道铝镁、菜行、五爱、马官桥街道后陵、南塔街道溪林社区。

服务内容按照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沈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沈民发[2020]18 号)执行。

沈河区家庭养老床位上门服务项目指导目录

序号

项目名称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内容

结算工时

1

理发

头发的修剪、清洗等,不包含焗油、染发等

0.5小时/次

2

助浴

擦浴、淋浴等并更换衣物

2小时/次

3

送餐

将餐饮送到指定地点(餐费另计)

0.2小时/次

4

制作老年餐

入户为老年人制作“二菜一汤”套餐(不含食材)

1小时/次

5

室内清洁

老年人居室的地面、桌椅、餐具、床和衣物等清洁、整理(不含擦玻璃)

1.5小时/次

6

助行

陪同老年人在住宅附近周边区域户外散步或陪同老年人就近购物、探访等

1小时/次

7

起居照料

清洁面部、口腔、手部、梳头、穿衣和如厕

1小时/次

8

失禁清理

为大小便失禁的老年人提供皮肤的清洁服务

0.5小时/次

9

生活自理能力训练

帮助肢体活动障碍的老年人日常生活自理能力训练

1小时/次

三、机构招标

由区、县(市)民政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标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并向社会公布中标机构名单及基本情况介绍。新增11个试点社区共报名913人前期19个试点社区79人中有20人报名家庭养老床位,剩余59人因即将到期,也纳入此次招标,招标服务人数总计达到972人(913人+59人=972人)。按照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沈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民发[2021]18号)“八、补助资金配比及结算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按每小时30元折算”的规定,按照每人每月服务3小时计算,共需资金1049760元972人 ×30元/人·小时 ×3小时/月×12月=1049760元),市、区财政1:1配比,此项资金已列入我区2022年财政预算。

四、招标安排:

001包:北站街道望远、风雨坛街道三八南、皇城街道正义、五里河街道塔园、朱剪炉街道宝石、杏林6个社区共479人,共需资金517320元479人×30元/人·小时×3小时/月×12月=517320元

五、审批流程

(一)申请。由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其监护人,通过试点社区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填写《沈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80周岁(含)以上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7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证。

社区负责收集材料并采集申请老年人的正面免冠照片,在收到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及照片通过“全市通办”平台上传至街道办事处。

(二)初审。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不需要进行生活能力评估的,直接在市养老事业服务管理平台上出具初审意见。

(三)复审。区民政局在收到街道办事处初审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复核并办结审批手续。符合条件的老人录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老年人信息数据库,统一纳入享受服务范围。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注明理由,通过社区告知老年人。老年人从符合条件的次月起开始享受相应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享受家庭养老床位政策待遇的老年人,无需另行申请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四)解除。老年人在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期间,因死亡或家庭收入、身体状况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条件的,从次月起停止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需要重新进行生活能力评估的,应向社区提出评估申请。

六、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022年5月—2023年5月。(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022年5月—2023年5月。(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468,720.00
最高限价(元):468,72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机构要求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承接主体,应为依法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管理部门登记的、运营状况良好的养老服务机构,具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保质保量完成《沈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指导性目录》中1—9项的服务内容,包括理发、助浴、送餐、制作老年餐、室内清洁、助行、起居照料、失禁清理和生活自理能力训练。

二、技术需求

(一)服务对象

持有试点社区所在区、县(市)户籍并居住在试点社区的8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7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与3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

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不属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

(二)服务内容

新增11个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社区为北站街道望远、风雨坛街道三八南、皇城街道正义、南塔街道丰乐、五里河街道塔园、马官桥街道东大营、东陵街道新立堡、万莲街道泉园、大万莲、朱剪炉街道宝石、杏林社区。原有19个试点社区为北站街道凯旋、惠工、山东堡、滨河街道红巾、通天、双路、永顺、阳光、六合、祥顺、现代家园、泉园街道御龙、方家栏、上木厂、风雨坛街道铝镁、菜行、五爱、马官桥街道后陵、南塔街道溪林社区。

服务内容按照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沈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沈民发[2020]18 号)执行。

沈河区家庭养老床位上门服务项目指导目录

序号

项目名称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内容

结算工时

1

理发

头发的修剪、清洗等,不包含焗油、染发等

0.5小时/次

2

助浴

擦浴、淋浴等并更换衣物

2小时/次

3

送餐

将餐饮送到指定地点(餐费另计)

0.2小时/次

4

制作老年餐

入户为老年人制作“二菜一汤”套餐(不含食材)

1小时/次

5

室内清洁

老年人居室的地面、桌椅、餐具、床和衣物等清洁、整理(不含擦玻璃)

1.5小时/次

6

助行

陪同老年人在住宅附近周边区域户外散步或陪同老年人就近购物、探访等

1小时/次

7

起居照料

清洁面部、口腔、手部、梳头、穿衣和如厕

1小时/次

8

失禁清理

为大小便失禁的老年人提供皮肤的清洁服务

0.5小时/次

9

生活自理能力训练

帮助肢体活动障碍的老年人日常生活自理能力训练

1小时/次

三、机构招标

由区、县(市)民政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标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并向社会公布中标机构名单及基本情况介绍。新增11个试点社区共报名913人前期19个试点社区79人中有20人报名家庭养老床位,剩余59人因即将到期,也纳入此次招标,招标服务人数总计达到972人(913人+59人=972人)。按照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沈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民发[2021]18号)“八、补助资金配比及结算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按每小时30元折算”的规定,按照每人每月服务3小时计算,共需资金1049760元972人 ×30元/人·小时 ×3小时/月×12月=1049760元),市、区财政1:1配比,此项资金已列入我区2022年财政预算。

四、招标安排:

考虑就近就便服务及差异化竞争的因素,拟分三个包组进行采购:

002包:南塔街道丰乐、东陵街道新立堡、马官桥街道东大营、万莲街道泉园、大万莲5个社区434人,共需资金468720元434人×30元/人·小时×3小时/月×12月=468720元)。

五、审批流程

(一)申请。由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其监护人,通过试点社区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填写《沈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80周岁(含)以上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7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证。

社区负责收集材料并采集申请老年人的正面免冠照片,在收到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及照片通过“全市通办”平台上传至街道办事处。

(二)初审。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不需要进行生活能力评估的,直接在市养老事业服务管理平台上出具初审意见。

(三)复审。区民政局在收到街道办事处初审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复核并办结审批手续。符合条件的老人录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老年人信息数据库,统一纳入享受服务范围。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注明理由,通过社区告知老年人。老年人从符合条件的次月起开始享受相应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享受家庭养老床位政策待遇的老年人,无需另行申请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四)解除。老年人在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期间,因死亡或家庭收入、身体状况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条件的,从次月起停止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需要重新进行生活能力评估的,应向社区提出评估申请。

六、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022年5月—2023年5月。(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022年5月—2023年5月。(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63,720.00
最高限价(元):63,72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机构要求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承接主体,应为依法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管理部门登记的、运营状况良好的养老服务机构,具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保质保量完成《沈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指导性目录》中1—9项的服务内容,包括理发、助浴、送餐、制作老年餐、室内清洁、助行、起居照料、失禁清理和生活自理能力训练。

二、技术需求

(一)服务对象

持有试点社区所在区、县(市)户籍并居住在试点社区的8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7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与3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

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不属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

(二)服务内容

新增11个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社区为北站街道望远、风雨坛街道三八南、皇城街道正义、南塔街道丰乐、五里河街道塔园、马官桥街道东大营、东陵街道新立堡、万莲街道泉园、大万莲、朱剪炉街道宝石、杏林社区。原有19个试点社区为北站街道凯旋、惠工、山东堡、滨河街道红巾、通天、双路、永顺、阳光、六合、祥顺、现代家园、泉园街道御龙、方家栏、上木厂、风雨坛街道铝镁、菜行、五爱、马官桥街道后陵、南塔街道溪林社区。

服务内容按照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沈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沈民发[2020]18 号)执行。

沈河区家庭养老床位上门服务项目指导目录

序号

项目名称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内容

结算工时

1

理发

头发的修剪、清洗等,不包含焗油、染发等

0.5小时/次

2

助浴

擦浴、淋浴等并更换衣物

2小时/次

3

送餐

将餐饮送到指定地点(餐费另计)

0.2小时/次

4

制作老年餐

入户为老年人制作“二菜一汤”套餐(不含食材)

1小时/次

5

室内清洁

老年人居室的地面、桌椅、餐具、床和衣物等清洁、整理(不含擦玻璃)

1.5小时/次

6

助行

陪同老年人在住宅附近周边区域户外散步或陪同老年人就近购物、探访等

1小时/次

7

起居照料

清洁面部、口腔、手部、梳头、穿衣和如厕

1小时/次

8

失禁清理

为大小便失禁的老年人提供皮肤的清洁服务

0.5小时/次

9

生活自理能力训练

帮助肢体活动障碍的老年人日常生活自理能力训练

1小时/次

三、机构招标

由区、县(市)民政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标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并向社会公布中标机构名单及基本情况介绍。新增11个试点社区共报名913人前期19个试点社区79人中有20人报名家庭养老床位,剩余59人因即将到期,也纳入此次招标,招标服务人数总计达到972人(913人+59人=972人)。按照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沈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民发[2021]18号)“八、补助资金配比及结算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按每小时30元折算”的规定,按照每人每月服务3小时计算,共需资金1049760元972人 ×30元/人·小时 ×3小时/月×12月=1049760元),市、区财政1:1配比,此项资金已列入我区2022年财政预算。

四、招标安排:

003包:原北站街道凯旋、滨河街道红巾等19个社区,共59人,共需资金63720元59人×30元/人·小时×3小时/月×12月=63720元)。

五、审批流程

(一)申请。由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其监护人,通过试点社区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填写《沈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80周岁(含)以上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7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证。

社区负责收集材料并采集申请老年人的正面免冠照片,在收到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及照片通过“全市通办”平台上传至街道办事处。

(二)初审。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不需要进行生活能力评估的,直接在市养老事业服务管理平台上出具初审意见。

(三)复审。区民政局在收到街道办事处初审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复核并办结审批手续。符合条件的老人录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老年人信息数据库,统一纳入享受服务范围。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注明理由,通过社区告知老年人。老年人从符合条件的次月起开始享受相应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享受家庭养老床位政策待遇的老年人,无需另行申请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四)解除。老年人在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期间,因死亡或家庭收入、身体状况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条件的,从次月起停止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需要重新进行生活能力评估的,应向社区提出评估申请。

六、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022年6月1日—2023年5月31日。(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022年6月1日—2023年5月31日。(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09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5月16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5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5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办理CA后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投标报名,详情请参考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2.本项目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投标文件及填写投标报价。
3.本项目报价解密时限为30分钟(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价解密,按无效标处理。)
4.★本项目不需要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
5.★本项目须提供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1份(U盘),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备注:具体详见辽财采[2021]363号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河区民政局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盛京路25号
联系方式: 024-248656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盛峰益泽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55号万泉商业中心902室
联系方式: 024-83787788
邮箱地址: lnsfyzxmglzxyxgs@163.com
开户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盛峰益泽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81129010117004479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毛佳丽
电 话: 024-83787788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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