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太原理工大学催化剂评价及分析仪器的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13天
金额
205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1/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fcg-149900-2024-1-038705-00
预算金额205万元
招标公司太原理工大学
招标联系人田勃0351-6010320
招标代理机构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川森1553606700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太原理工大学催化剂评价及分析仪器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投标人端提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99002024AGK02980( TZC-TYLGZFCG2024-B10)
2.项目名称:太原理工大学催化剂评价及分析仪器
3.采购计划文号:ZFCG-149900-2024-1-038705-001、ZFCG-149900-2024-1-038705-002
ZFCG-149900-2024-1-038705-003、ZFCG-149900-2024-1-038705-004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第一包2050000元;第二包4820000元
6.最高限价:第一包2050000元;第二包4820000元
7.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共2包,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按包编制投标文件,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实质性上响应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第一包: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 | 备注 |
1 | 化学吸附仪 | 1 | 套 | 本项目申购的吸附剂评价及表征仪器,主要用于进行吸附剂的性能评价及吸附反应产物表征,需要购置吸附剂评价及表征仪器,主要涉及到产物定量分析及吸附剂活性位点测试。 | 无 |
2 | 高敏气相色谱仪 | 1 | 套 | 进口 | |
3 | 高温高压加氢干重整反应评价装置 | 1 | 套 | 无 | |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 是 |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 | 否 | ||||
是否允许合同分包 | 否 | ||||
合同履约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所供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达到技术验收标准;对所供货物的免费配套服务期限按合同条款执行。 | ||||
履约地点 |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79号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博学楼化学与化工学院 | ||||
付款方式 | 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或外贸代理商预付合同金额的80%;中标供应商或外贸代理商在合同约定交货时间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且在供货期间无任何违约行为,经采购人技术验收合格,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或外贸代理商提供的货物进口环节结算单证或开具的专用发票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20%。否则,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金额的5%。 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免费配套服务期满,以支票、汇票、本票提交的,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按审核意见扣除违约金(如有违约)后一次性无息退还;以保函形式提交的,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退还履约保函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按审核意见向出具保函的机构提出索赔(如有违约)或将保函原件退还给中标供应商(如无违约)。 注:如以保函形式提交,须提交见索即付保函,且保函的失效日应晚于免费配套服务期满日30日。 | ||||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 ||||
服务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 ||||
相关政策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
注:上述表格“备注”栏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所报货物均必须为国产产品,且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第二包: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 | 备注 |
1 | 红外-拉曼联用分析仪 | 1 | 套 | 本项目申购的甲烷转化产物分析仪器,主要用于为准确研究加完转化反应机理及催化剂反应活性,需要购置甲烷转化产物分析仪器。 | 进口 |
2 | 全自动比表面与孔隙度分析仪 | 1 | 套 | 进口 | |
3 | 电极过程动力学原位测试装置 | 1 | 套 | 进口 | |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 是 |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 | 否 | ||||
是否允许合同分包 | 否 | ||||
合同履约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历天内完成所供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达到技术验收标准;对所供货物的免费配套服务期限按合同条款执行。 | ||||
履约地点 |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79号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化工馆1楼化学与化工学院 | ||||
付款方式 | 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或外贸代理商预付合同金额的80%;中标供应商或外贸代理商在合同约定交货时间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且在供货期间无任何违约行为,经采购人技术验收合格,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或外贸代理商提供的货物进口环节结算单证或开具的专用发票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20%。否则,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金额的5%。 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免费配套服务期满,以支票、汇票、本票提交的,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按审核意见扣除违约金(如有违约)后一次性无息退还;以保函形式提交的,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退还履约保函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按审核意见向出具保函的机构提出索赔(如有违约)或将保函原件退还给中标供应商(如无违约)。 注:如以保函形式提交,须提交见索即付保函,且保函的失效日应晚于免费配套服务期满日30日。 | ||||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 ||||
服务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 ||||
相关政策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
注:上述表格“备注”栏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所报货物均必须为国产产品,且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资格条件:
3.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2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如所投报货物为进口设备,为保证设备合法渠道来源,供应商需提供设备原生产制造商或生产制造商授权在中国境内的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06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1月13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在线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3.售价:0元
四、提交、解密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方式
1.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提交方式:投标人须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按包上传投标文件后提交。
2.解密投标文件
解密时间:2024年11月27日09点30分至2024年11月27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解密方式: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远程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时,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项目质疑管理”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2.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351-4123278。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原理工大学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
联系方式:0351-60103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杏花岭区解放路东三道巷6号
联系方式:15536067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田勃
电 话:0351-6010320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周川森、李涛、王磊
电 话:15536067006、13623463322
附件信息:
8太原理工大学催化剂评价及分析仪器招标文件11.5.docx
863.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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