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交易公告]安康市中医医院高新分院夏季空调制冷托管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76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6/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txmgl-cgzb-2023-020
预算金额76万元
招标公司安康市中医医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海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工0915-233191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高新分院夏季空调制冷托管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曼哈顿A栋2单元24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17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XMGL-CGZB-2023-020
项目名称:高新分院夏季空调制冷托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中医医院高新分院夏季空调制冷托管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6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日起三个月完成全部项目内容,并交付采购方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中医医院高新分院夏季空调制冷托管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 〔2007〕51号);(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中医医院高新分院夏季空调制冷托管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4)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1 年或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2 年 10 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 2022 年 10 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8)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6月25日 至 2023年06月2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曼哈顿A栋2单元2402室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07月17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3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请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内将供应商加盖(鲜章)的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上备注联系方式)、报名成功网页截图、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至代理公司(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曼哈顿A栋2单元2402室)线下投标登记或将电子版发至755716078@qq.com邮箱进行登记,经代理公司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文件获取时间内登记的,视为无效。(3)投标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否则责任自负;(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投标方式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6)未及时下载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7)请各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安康市中医医院
地址:安康市高新区创新路与文景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0915-23105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海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曼哈顿A栋2单元2402室
联系方式:0915-233191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郭工
电话:1529153536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XMGL-CGZB-2023-020
项目名称:高新分院夏季空调制冷托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中医医院高新分院夏季空调制冷托管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6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760000.00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60,000.00 | 76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日起三个月完成全部项目内容,并交付采购方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中医医院高新分院夏季空调制冷托管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 〔2007〕51号);(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中医医院高新分院夏季空调制冷托管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4)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1 年或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2 年 10 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 2022 年 10 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8)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6月25日 至 2023年06月2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曼哈顿A栋2单元2402室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07月17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3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请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内将供应商加盖(鲜章)的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上备注联系方式)、报名成功网页截图、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至代理公司(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曼哈顿A栋2单元2402室)线下投标登记或将电子版发至755716078@qq.com邮箱进行登记,经代理公司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文件获取时间内登记的,视为无效。(3)投标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否则责任自负;(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投标方式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6)未及时下载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7)请各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安康市中医医院
地址:安康市高新区创新路与文景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0915-23105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海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曼哈顿A栋2单元2402室
联系方式:0915-233191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郭工
电话:15291535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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