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长乐区罗联乡人民政府
乙方:福建省锦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82]FJXFZB[GK]2017016的长乐区罗联乡生活垃圾保洁及转运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1 | 1-1 | 清扫服务 | 清扫服务 | 1 | 768000 | 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1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 详见本投标文件 |
合计: | 768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拾陆万捌仟元整(¥768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
4.2交付地点:服务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市罗联乡;
4.3交付条件:采购人在次月十号(遇法定公休节假日顺延)前以转帐方式按月结算支付前一个月作业经费。支付作业经费前中标人须提供相等金额的正式发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项目名称:长乐区罗联乡生活垃圾保洁及转运项目。(2)服务期限为一年,自 2018 年 2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1 月 31 日止。(3)本合同中标总价款共计人民币768000元(大写:柒拾陆万捌仟),共12个月,平均每月经费为人民币64000元(大写:陆万肆仟)。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1次;验收期次说明:按行业标准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1次;支付比例100%;支付期次说明:采购人在次月十号(遇法定公休节假日顺延)前以转帐方式按月结算支付前一个月作业经费。支付作业经费前中标人须提供相等金额的正式发票。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2018年2月1日起至2019年1月31日止。
10、违约责任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长乐区(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总体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其为本项目设计的管理计划及方案说明(含服务项目清单),并在投标文件中报出服务项目的报价明细。 (2)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提供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人员配备情况、人员招聘计划、人员培训计划、确保人员相对稳定的措施,并承诺其方案将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要进行完善和补充,在工作内容不改变的情况下不得追加任何费用。 (3)投标人应接受采购人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并根据项目管理的需要建立各种规范化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考核制度及其他相关的工作制度。 (4)投标人需根据采购服务的任务量自行提供相关车辆,应缴纳服务期限内的交强险及相应的第三者保险。投标人作业期间的安全、车辆违章处理费用、在服务期间所造成的第三者责任及设备维修费用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所有人员要求统一着装,佩带明显的标识,工作人员对应的责任区域要相对固定。 (6)严格执行服务承诺,接受群众监督,执行不好则严格处罚,按条款列入考核,与当月承包费用挂钩。 (7)每日固定的服务项目:每日定时上班,固定的服务内容主要为清洁道路、压缩处理并转运垃圾,厕所保洁。 (8)完成采购人实际要求的其它保障工作。如遇到活动或检查时要完成突击保洁和生活垃圾转运任务。 (9)投标人应根据各服务岗位人员需求量进行人员数量的合理配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出现人员配备量无法满足岗位需求的情况,应按岗位实际需要人数进行调整配备。 (10)投标人可结合自行制定的作业方案相应增配所需要的其他车辆和人员。 (11)投标人若中标须无条件接收采购人原有的保洁人员10名,工资待遇应高于原来水平。 14.2道路及厕所保洁、垃圾转运具体数据情况: 14.2.1道路及厕所保洁的服务范围: 全乡辖区8个行政村区域所有的街道、乡道、村道、村广场、公园等重点部位的清扫保洁和厕所保洁。 14.2.2垃圾转运的服务范围: 1、8个行政村辖区内所有的街道、乡道、村道、村广场、公园等处所在垃圾池、垃圾箱内的垃圾。 2、清理上述8个行政村范围内主干道沿线民房等构筑物上影响美观的乱图乱贴的小广告。 3、保洁范围和程度应随我区今后对环境卫生规定的调整而做相应的改变。 4、垃圾应当天收集,当天转运至区车里垃圾处理场。 5、做好垃圾干湿分类收集,用压缩车中转力争做到垃圾不落地。 6、垃圾中转站场内设备维护、保洁。 7、重大活动及检查所需要的突击保洁任务。 14.3作业时间要求: 13.3.1 重点清洁区域吴村,道路每天3清扫(即5: 00-8: 00,11:30-12:30,17: 00-18:00为普扫,其他时间为保洁时间)。 13.3.2 其他路段及厕所为保洁区域,道路每天1清扫 (即5: 00-8: 00为普扫,8: 00-11:00、14: 00-16: 00为保洁时间) 。 13.3.3 垃圾转运作业时间要求:上述8个行政村所在的街道、乡道、村道河道、沟渠、房前屋后等处及主干道周边的垃圾桶、箱、池垃圾转运须在每日早上8:30前完成,吊臂式垃圾箱、吊装式垃圾桶、垃圾池保证每日清运一次,须在每日上午12:00时前转运清楚。 14.4道路及厕所保洁、垃圾转运作业要求: 14.4.1 道路清扫保洁应达到“五无六净”。厕所保洁应达到无废弃堆积物、无泼撒物、无积水。垃圾转运应做到日产日清,清扫垃圾箱。收集点的外墙每周清洗二次。废物箱、垃圾屋(桶〕等要按位摆放、按班清掏、按时清洗。垃圾中转站场内设备及时维护、保洁。在清扫期间,不得有在垃圾里捡拾废品的现象。垃圾中转站清洁处理。当日压缩处理的垃圾必须当日运往垃圾处理场。 14.4.2 道路普扫: 1、作业规范:人行道路普扫以班组为作业单位,按道路的面积、路况等实际情况核定人数。 2、作业标准:普扫作业做到“五无”、“六净”。 (1)“五无”即人行道、树头、辅道无烟蒂、纸屑、果皮、树叶;路旁无积土、积沙、积水;交通隔栏杆底座四周无明显积沙积土;沟口、排水口无污物;果皮箱箱容净无积压垃圾。 (2)“六净”即人行道净、车行道净、树头净、绿化带及周边净、路沿净、沟(井)口净。垃圾保洁车洁净,无破损,早、晚收班时进行彻底清洗。 14.4.3 道路保洁: 1、作业规范:保洁人员着装上岗,用小扫把保洁,如有大量落叶或大面积垃圾可用大扫把清扫。管理人员跟班巡查,检查保洁人员着装上岗情况、巡回保洁情况、路面卫生情况等,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作业标准:保洁达到:“五无”、“六净”。 (1)“五无”即人行道、路面、沟口、树头、码头周围,无果皮、纸屑、烟蒂、石头、砖块及其它废弃物;路沿、花圃周围、交通隔离座下无明显积沙、积土;路面、路旁、树头无杂草;果皮箱垃圾及时清掏无积压;保洁车车容车貌整洁,无破损;道路两侧无垃圾竹箩筐或其它简易垃圾容器。 (2)“六净”即人行道净、车行道净、树头净、绿化带周边净、路沿净、沟(井)口净。 (3)果皮箱、垃圾箱、垃圾转运三轮车等环卫设施维护良好、定点定位、整洁清洁(果皮箱每天“一洗两掏”,垃圾筒、垃圾转运三轮车每天清洗一次。)。 (4)道路两旁的杂草须清理干净。 13.4.4 厕所保洁应做到无废弃堆积物、无泼撒物、无积水。。 13.4.5 垃圾转运应做到日产日清,清扫垃圾箱。每日定时转运。垃圾中转站清洁处理。 14.4.6 管理员要求: 1、管理员戴证上岗,跟班作业。 2、当班管理员做好检查记录。 3、落实作业标准,对各种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14.4.7 保洁员要求: 1、保洁员通过培训上岗。 2、保洁员上岗必须着环卫服装。 3、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交接班。 4、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作业安全。 5、保洁员定岗、定职、定责,明确任务。 14.4.8 环卫机械作业车辆作业要求: 1、车辆从业人员需持相应驾驶证及相关的从业资格证。 2、水车、扫路车、垃圾转运车准时出车,准点作业。 3、车辆车容洁净,专用标志和警示灯清晰完整。 4、安全生产文明作业。 5、道路冲洗清扫后,路沿石边无积沙积土,路面洁净。 6、水车、扫路车、垃圾运输车作业时不能超速作业。 14.5临时性卫生清洁要求: 1、上级部门下来检查,应采购人要求,中标人需派人及时做好临时卫生清洁; 2、重大活动举行,应采购人要求,中标人需派人及时做好临时卫生清洁; 3、重大节日期间,应采购人要求,中标人需派人及时做好临时卫生清洁; 4、其他应采购人要求,需要做好临时卫生清洁的事项。 14.6其它 1、项目服务范围内的公厕保洁,如遇场地无水造成的无法清理导致公厕肮脏及下水道堵塞的情况,由甲方解决及承担责任; 2、甲方应组织项目范围内的各村做好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的相关宣传工作,倡导居民将生活垃圾扔进垃圾桶内; 3、遇上级检查,卫生不合格的情况时,甲方一次扣取乙方当月300元的项目经费。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五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福州市长乐区罗联乡人民政府 | 乙方: | 福建省锦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长乐市罗联乡 | 住所: | 晋江市西园街道砌田社区农贸市场4幢107号 |
单位负责人: |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罗联乡政府路42号 | 单位负责人: | 许少伟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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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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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13799924576 |
联系方法: | 13950288123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行 | |
账号: | 账号: | 410458365176 |
签订地点:福州市长乐区罗联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