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cg-2022090100532
预算金额237.75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湖南省辰波建设有限公司1.8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209010053-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省辰波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2020-2023年交通隔离设施日常维护项目续签合同(辰波)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20901005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片区一(天心区、雨花区)维护服务 其他服务 天心区、雨花区的交通隔离设施日常维护服务。 1 0
2 片区三(岳麓区) 其他服务 岳麓区交通隔离设施日常维护服务。 1 18774.1
3 片区二(芙蓉区、开福区) 其他服务 芙蓉区、开福区交通隔离设施日常维护服务。 1 0
 合计金额小写: 18774.1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万捌仟柒佰柒拾肆元壹角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我单位负责交通隔离设施日常维护项目片区三(岳麓区)维护工作,具体合同单价如下:
分项价格表
序号 名称 服务内容 单位 数量 品牌 投标单价
1 京式中心隔离护栏(高位)3080mm×1200mm 新增 1 百川 858.63
京式中心隔离护栏维护(高位) 护栏片 更换/新增 1 百川 699.07
油漆 1 41.36
立柱 更换/新增 1 百川 84.77
油漆 1 10.34
底座 更换/新增 1 百川 74.79
油漆 1 10.34
2 京式中心隔离护栏(斜一) 新增 1 百川 819.23
3000mm×(1100-1200)mm
京式中心隔离护栏维护(斜一) 护栏片 更换/新增 1 百川 668.74
油漆 1 40.33
立柱 更换/新增 1 百川 75.7
油漆 1 10.34
底座 更换/新增 1 百川 74.79
油漆 1 10.34
3 京式中心隔离护栏(斜二)3000mm×(1000-1100)mm 新增 1 百川 747.61
京式中心隔离护栏维护(斜二) 护栏片 更换/新增 1 百川 608.45
油漆 1 39.29
立柱 更换/新增 1 百川 64.37
油漆 1 10.34
底座 更换/新增 1 百川 74.79
油漆 1 10.34
4 京式中心隔离护栏(斜三)3000mm×(900-1000)mm 新增 1 百川 683.36
京式中心隔离护栏维护(斜三) 护栏片 更换/新增 1 百川 556.66
油漆 1 39.29
立柱 更换/新增 1 百川 51.9
油漆 1 10.34
底座 更换/新增 1 百川 74.79
油漆 1 10.34
5 京式中心隔离护栏(斜四)3000mm×(800-900)mm 新增 1 百川 598.89
京式中心隔离护栏维护(斜四) 护栏片 更换/新增 1 百川 478.99
油漆 1 38.26
立柱 更换/新增 1 百川 45.1
油漆 1 10.34
底座 更换/新增 1 百川 74.79
油漆 1 10.34
6 京式机非隔离护栏3080mm×800mm 新增 1 百川 620.65
京式机非隔离护栏维护 护栏片 更换/新增 1 百川 489.35
油漆 1 41.36
立柱 更换/新增 1 百川 56.51
油漆 1 9.31
底座 更换/新增 1 百川 74.79
油漆 1 10.34
7 京式机非隔离护栏3080mm×525mm 新增 1 百川 536.52
京式机非隔离护栏维护 护栏片 更换/新增 1 百川 426.82
油漆 1 36.19
立柱 更换/新增 1 百川 44.88
油漆 1 10.34
底座 更换/新增 1 百川 64.82
油漆 1 10.34
8 新式(人行方管)隔离护栏3000mm×1300mm 新增 1 百川 473.46
新式(人行方管)隔离护栏维护 护栏片 更换/新增 1 百川 363.77
油漆 1 39.29
立柱 更换/新增 1 百川 109.7
油漆 1 10.34
9 粗圆钢人行护栏2100mm×1000mm 新增 m 1 299.56
粗圆钢人行护栏维护 横杆(φ48) 更换/新增 1 105.11
油漆 1 10.34
立柱(φ80) 更换/新增 1 187.63
油漆 1 19.74
10 细圆钢人行护栏2100mm×1000mm 新增 m 1 238.08
细圆钢人行护栏维护 横杆(φ40) 更换/新增 1 83.9
油漆 1 10.34
立柱(φ76) 更换/新增 1 147.59
油漆 1 19.74
11 圆钢人行护栏(用于橘子洲大桥) 更换/新增 m 1 328.9
圆钢人行护栏(用于橘子洲大桥) 横杆(φ48) 更换/新增 1 101.52
油漆 1 10.34
立柱(φ89) 更换/新增 1 226.54
油漆 1 19.74
12 人行防撞柱(Ф140 ) 更换/新增 1 154.91
贴膜 1 56.74
油漆 1 10.34
13 防撞桶(Ф580 ) 更换/新增 1 309.82
贴膜 1 159.8
防撞桶盖子 更换/新增 1 19.36
14 Pu警示柱 更换/新增 1 56.16
15 叉车复位 台班 1 940
16 爆闪灯警示灯 新增 1 1399.16
爆闪灯警示灯 爆闪灯 更换/新增 1 940
立杆 更换/新增 1 309.82
配件 更换/新增 1 40.66
安装费 更换/新增 1 94.57
反光膜 更换/新增 1 14.1
17 缆索护栏 更换/新增 1 227.48
18 全铝反光道钉 更换/新增 1 39.29
19 太阳能发光道钉 更换/新增 1 67.21
20 梯形(圆形)轮廓标 更换/新增 1 33.09
21 U型人非隔离护栏 更换/新增 1 230.43
油漆 1 14.48
22 预埋式固定 开孔 1 20.68
23 立柱帽子 1 5.69
24 设施焊接 1 28.2
25 贴反光标 1 3.53
26 抱箍 1 28.2
27 底座固定 1 14.1
28 护栏拆除 1 24.97
29 护栏安装 1 29
30 护栏倾倒复位 1 9.4
31 日常巡查费 1 537.68
中标单价合计
18774.1

报价金额合计:小写:18774.10元(含税价),大写:壹万捌仟柒佰柒拾肆元壹角整,结算以实际工作量及中标单价为准,据实结算,最终费用以财政评审审定金额为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9-07 —— 2023-09-06
3.2 履行地点:岳麓区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3.3.1交通隔离设施包括中心隔离护栏、人行护栏、防眩板、PVC防撞警示柱、反光柱、护栏底座、防撞柱、防撞桶、水泥隔离墩、人行横道柱。
3.3.2乙方负责对维护范围内的缺失、锈蚀、残破、缺膜的交通隔离设施进行补充、浸塑、修理、贴膜,不能浸塑,修理的进行更换。锈蚀不严重的人行护栏进行除锈补漆,严重的更换。对维护范围内移位、倾斜的交通隔离设施进行校正、复位。
3.3.3乙方负责给所有交通护栏増加反光标。所有更换的交通隔高设施由乙方送至甲方指定仓库。
3.3.4交通设施理赔纳入本次维护服务范围。须由乙方按照日常维护程序进行维护,理赔资金进入国库,然后划拨至甲方交通设施专项经费,理赔的价格按本次中标单价进行理赔。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1.1维护服务的委托:日常维护服务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政府釆购合同条款委托。
4.1.2维护服务的签证:每次维护服务结束后,乙方须根据当次实际服务内容、单价和总价填写签证单(如有必要的还需附影像资料),经相应程序确认签证。
4.1.3维护服务的结算程序
4.1.3.1乙方每半年对未结算维护服务发起一次结算申请,结算以甲方签字认可的实际工作量及中标单价为准,据实结算。
4.1.3.2由甲方业务部门、纪检部门和财务部门等使用方及相关专家组成验收小组,验收小组将严格按照长沙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釆购[2016]6号文件规定和政府采购合同的要求组织验收。
4.1.3.3本项目有详细的维护服务工作考核标准(见附件《维护考核办法》)并有具体的惩处措施,如在结算周期内依照考核办法产生扣款或处罚的,结算时须扣除该部分款项。
4.1.3.4甲方收到乙方的验收结算申请后,组织安排实地查勘确认并召开验收会议,甲方根据实地查看结果结合验收申请资料和日常考核成果汇总出具验收意见。验收通过后,报财政评审部门进行结算审计。
4.1.3.5根据财政评审审定金额进行支付,但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对应片区年度预算金额237.754万元(含交通事故理赔金额60万元,以实际理赔金额为准)。
4.1.3.6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半年进行一次验收结算。结算依据验收后报财评审定结算金额,核减半年度考核扣除的金额进行支付;半年度考核综合评定为良好以上的全额支付;良好以下的,以80分为基准,每扣一分,扣减金额5000元。
4.1.3.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收款账户信息。甲方不向第4.2条收款账户外的任何其他账户办理付款手续,乙方确因特殊事由需要变更账户的,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财务专用章的证明文件,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4.2 收款账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市狮子山支行(湖南省辰波建设有限公司:60155735247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乙方交付的工程有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及甲方的要求。
5.2.1维护作业的要求
5.2.1.1乙方应针对本项目设置专门的服务团队,团队成员须为本单位员工并指定专门负责人,制定清晰职责分工。
5.2.1.2乙方应针对服务片区制定适宜的维护方案。同时,在合同签订前与甲方充分沟通,甲方通过后作为合同附件方可 签订合同。
5.2.1.3乙方须根据服务片区的实际需要配备专用车辆。每个片区须配备至少一辆轿车、一辆皮卡车用于日常巡查,同时 配备至少一辆中型运输车用于日常维护及应急维护。车辆均须加装GPS,能满足日常巡查和维护施工的要求。
5.2.1.4乙方应当满足甲方临时调度的需要。接到临时维护要求时,须满足1小时内到达现场的要求,因交通事故产生维护工作的,须2个小时内完成设施维护或更换。因乙方维护和更换不及时造成他人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2.1.5交通隔离设施的更换和维修,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提供一致的产品和服务。同时,提供图纸的按图选型和作业;无图纸的按招标文件要求参数选型,按原安装方式作业。
5.2.1.6交通隔离设施需带离维护的,须先用同样的新隔离设施替代。
5.2.1.7交通隔离设施的选型及维护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5.2.1.8乙方须具备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保障以上作业要求得到满足。
5.2.2巡查工作要求
5.2.2.1乙方须对服务片区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巡查目的是了解本片区设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维护作业公司必须安排专人、专车每天对服务片区所有道路交通隔离设施进行巡查,维护巡查车辆必须安装定位系统并报备查。
5.2.2.2乙方须根据服务片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巡查频率。须保证维护服务片区每天至少完全巡查一次。
5.2.2.3乙方应当根据服务片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巡查路线。
5.2.2.4每次巡查需做好巡查记录,发现交通隔离设施移位等可现场处理的问题应现场处理,2小时内须解决完毕;发现脏乱现象或须下一步进行维护的情况,应即时报告甲方。
5.2.2.5乙方的巡查不应对交通、市容等造成不良影响。
5.2.3安全文明工作要求
5.2.3.1乙方须将安全工作摆在首位,须制定安全教育制度,强化人员安全防范意识。进入维护现场须戴好安全帽,酒后或无防护措施不准现场作业,现场维护时须按照规定设置防护栏,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操作,不得因维护工作造成安全隐患,同时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5.2.3.2乙方须注意文明作业,工作人员须规范着装,在醒目和显要处设置标志标识,落实“蓝天保卫战”各项要求。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卫生,临时施设做到道路通畅,场地内排水保持通畅,不乱排污水,杜绝污损道路,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减少对车辆、市民的不利影响。
5.2.4特殊时期应急措施要求
对于重大活动、突发事件及极端天气等特殊时期,应制定应急预案,接受甲方的临时调度,加大巡查力度,增派人手,保证24小时值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紧急性维护工作,尽全力保障服务质量。
5.2.5维护服务档案管理要求
5.2.5.1乙方应做好日常巡查记录。
5.2.5.2乙方在提供维护服务时,须做好影像记录;维护后详细列明当次服务内容、合同单价及总价并形成签证。影像资料须当天上报,签证资料须在三天内按照程序完成确认。
5.2.5.3乙方在每次结算前,须对当次结算周期内所有的服务签证单、维护服务记录、日常巡査记录等进行汇总。每次验收结算后,应当妥善保管该次验收结算成果资料。
5.2.5.4乙方在全服务期内的日常项目管理资料均须分类保管。
5.2.5.5乙方应按年度对以上所有资料归档,每年移交甲方一次。上述资料存在缺失、损坏等情况的,乙方应当及时补充。
5.2.6维护配套要求
5.2.6.1乙方在维护片区至少配套一个专用执勤点。执勤点须具备3人以上的基本办公条件及住宿条件,以确保24小时值守,同时配备不少于100米的交通隔离设施成套备件,能够响应各类应急需求。
5.2.6.2乙方在维护片区至少配套一个面积不少于lOO㎡的专用仓储用房,用于临时储存维护所需的设备设施或配套工具用品。同时,仓储用房内须配备不少于1公里的交通隔离设施备件。乙方应当负责仓储用房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设施配件存储安全。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1审定乙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及维护作业方案。
6.1.2严格按照考核实施细则对乙方的维护作业实施监督检查与全面考核评定。
6.1.3乙方制定的维护作业方案或乙方的维护作业工作存在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做出调整,以满足合同目的。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2.1不得将本维护项目转让、分包、转包或以其他方式处置。
6.2.2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釆购文件的规定,对隔离设施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的管理。
6.2.3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指导。
6.2.4制定维护管理的各项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建立健全本项目的管理档案,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
6.2.5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应给作业人员购买相关保险,如发生任何伤亡事故均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6.2.6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良好。
6.2.7乙方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配备维护作业车辆、经营场地执勤点和仓储用房。
6.2.8乙方须保证维护服务质量、产品质量和作业质量达到要求和标准。如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维护,经警告及要求整改未如期整改到位的,可直接终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扣款,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形象损耗的,乙方应按照第7.5和7.6条款对甲方进行赔偿。
6.2.9乙方应当与其指派的为项目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值班人员、资料员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乙方服务团队人员在提供服务期间发生意外事故或其他情形导致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损失额达20万元以上的),经有关部门认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补足。
7.5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维护任务或者交付的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在甲方提出异议后3日内进行纠正,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0.5%的违约金,并按照考核实施细则进行奖惩。如延误达到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补足。
7.6乙方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支付0.5%的违约金。若乙方逾期履行达到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补足。
7.7年度考核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或累计三个月考核不及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考核以《考核办法实施细则》为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本合同为政府采购平台电子签章合同,份数不限。
11.2.本合同为第三年度续签合同。
11.3.经双方协商一致,由于原投标使用的品牌江苏三有已不再生产,经协商将中央隔离护栏品牌更换成与原道路设置一致的百川品牌。如乙方无法提供合同条款约定的品质以及与维护数量相应的采购发票,则结算支付应扣除核减品牌之间的差价。
11.4经双方协商一致,第4.3、第7.1、第7.2和第7.3条款,不予适用本合同。
11.5合同当事人针对各类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亦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政府二办八楼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三段397号

法定代理人: 邓鹏宇 法定代理人: 林波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0731-88665967 电话: 0731-85322566

传真: 0731-88665955 传真: 0731-85322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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