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4年5月11日上午9:00开始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在线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1: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后鄮村的一期工业厂房4.5年租赁权,建筑面积约2344.46平方米,用地面积约2644平方米。 年租金起拍价:689271元/年(不含税),拍卖保证金:10万元。
标的2: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后鄮村新建二期标准工业厂房4.5租赁权,建筑面积约3890.91㎡,用地面积约4423㎡。年租金起拍价:902692元/年(不含税),拍卖保证金:12万元。
二、竞买人资格:年产值达到2000万以上的企业,且符合姜山镇产业发展导向,不属于“高污染高能耗”两高项目。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用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
四、拍卖标的展示: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下午4时止于标的物所在地展示,请提前联系本公司预约。
五、保证金缴纳及竞买登记:
1、竞买人于2024年5月10日下午4:00前在中拍平台上注册、完成实名认证,同时对竞买标的进行网上报名。
2、竞买人于2024年5月10日下午4:00前以竞买人本人的名义将拍卖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户名:宁波红石拍卖有限公司;账号:94030078801000000442;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东支行,保证金以到本公司账户为准,现金概不受理)并将银行收款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拍照发邮件至2997943481@qq.com。资料不全或资格不符者将无法通过审核。本公司声明不提供统一的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
六、特别提示:
1、拍卖标的承租后只允许承租人一家企业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允许分割出租;
2、承租人亩均税收不低于44万元/年,如达不到税收规模必须补足,规下企业承租后一个或两个自然年内上规;
3、租赁期限:从2024年7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止,无免租期;
4、标的1目前有承租人,原承租人按规定报名参加拍卖的,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标的1厂房内隔层费用人民币120万元是原承租人支付的,如标的1产生新的承租人,该笔费用由新的承租人支付给原承租人;
5、标的2新建厂房地面增加了一层金刚砂地砰,面积约5665平方,施工费24元/平方(不含税)。该笔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如需发票税费自理;
6、标的具体用途须符合规划、公安、卫生、消防、城管、环保等部门的限制和业主方整体规划的要求,是否符合要求请自行向各部门及业主方确认;
7、租赁期间,如因政策性拆迁或经济合作社改革需要资产出售或政策因素或相关部门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须终止合同,委托人可提前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费用。竞买人在拍卖时须考虑上述风险因素,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七、咨询电话:0574-88276919 13777111925
八、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北路750号
未尽事宜详见网络拍卖竞买须知。
宁波红石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