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0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漳浦县赤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深海排放工程EPC项目
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E3506230601800151001
一、本招标项目,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认为需要补充通知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1、本项目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漳浦县赤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深海排放工程EPC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内容如下:①勘察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地质补充勘察、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及相关审查(如有时)配合工作等。②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建筑安装工程和配套工程的施工,最终以施工图为准。③采购范围:施工图所载明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和设备采购;”
修改为:
“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漳浦县赤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深海排放工程EPC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内容如下:①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及相关审查(如有时)配合工作等。②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建筑安装工程和配套工程的施工,最终以施工图为准。③采购范围:施工图所载明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和设备采购;”
2、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第41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增加以下条款:
“10、施工过程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攻坚战的工作方案》(漳建工〔2018〕36号)、《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扬尘防治攻坚战的通知(漳建工〔2018〕61号)、《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扬尘防治攻坚战的补充通知》(漳建工[2018]73号文)、《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通知》(漳建工[2019]2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建市政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办建〔2021〕3号)等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现行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11、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漳人社〔2019〕29号《漳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执行,实行工程建设项目人工费(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按工程项目对应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12、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下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保函管理的通知》(漳建筑〔2021〕12号)规定,应使用电子保函,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保函约定不一致处,以本条款为准。13、投标人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电子保函应由具备开展工程担保业务能力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开具,办理电子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电子保函出具机构开具的投标电子保函格式必须符合《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文件格式标准(试行)》要求,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投标人应确保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与投标人支付电子投标保函费用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同未缴交投标保证金。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应当核对投标人支付电子投标保函费用银行转账回单上账号是否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一致,如不一致的,应否决其投标。”上述增加的10、11条款同步增加在专用合同条款承包人义务中。
3、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第21项“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第7条:
“本项目可能发生必要的补充勘察,承包人须无条件免费提供必要的补充勘察,发包人不再额外支付补充勘察费用,补充勘察占用的时间也不能作为工期延误的理由。”
修改为: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需要的补充勘察,承包人须无条件无偿自行完成,发包人不再额外支付费用,补充勘察占用的时间也不能作为工期延误的理由。”上述内容同步增加在专用合同条款承包人义务中。
4、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更正为:2021年12月21日17:30:00。
二、投标人在截标前应随时登陆该网站,查询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三、本补充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网站上发布。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之一,如与招标文件内容有抵触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漳浦县赤湖工业园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