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
项目编号: WH01CG2018FW2514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18年09月25日
开标日期: 2018年10月24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马鞍山皖宁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安徽和讯税务师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新平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安徽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马鞍山市雨山区天门山路2号
中标金额: 0.0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
评审委员会名单:
招标人名称:安徽省芜湖市地方税务局
地址: 芜湖市黄山东路12号
联系人:尹吉
联系方式:13955312773
招标机构名称: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中央金地广场3幢1403-1406室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
公告期限:2018年10月26日至2018年10月30日(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联系电话: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特此公告。
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