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3-445122-17-01-479949
预算金额128.76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0768-2596699
招标代理机构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工0768-226655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4
公告正文

饶平县凤江新城产业园道路基础设施项目(西片区)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平县凤江新城产业园道路基础设施项目(西片区)(项目名称)已由 饶平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饶平县凤江新城产业园道路基础设施项目(西片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饶发改投审〔2024〕8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3-445122-17-01-479949,项目业主为饶平县凤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除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饶平县凤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潮州市饶平县联饶镇。

2.2 建设规模:项目在饶平县凤江新城联饶镇范围内新建4条道路,分别为横一路、横三路、纵一路及纵二路,道路长度合计约2.904km,并配套建设交通、排水、照明、绿化等工程。具体情况如下:

(一)横一路(道路等级:城市次干路):道路长度为1.179km,路基宽度为24m,双向四车道,道路横断面设计为:3.25m(人行道及树池)+1.5m(非机动车道)+14.5m(车行道)+1.5m(非机动车道)+3.25m(人行道及树池)=24m。

(二)横三路(道路等级:城市支路):道路长度为260m,路基宽度为12m,双向两车道,道路横断面设计为:2.25m(人行道及树池)+7.5m(车行道)+2.25m(人行道及树池)=12m。

(三)纵一路(道路等级:城市支路,排水管设计最大管径1800mm):道路长度为995m,道路路基宽度为24m,双向四车道,道路横断面设计为:3.25m(人行道及树池)+1.5m(非机动车道)+14.5m(车行道)+1.5m(非机动车道)+3.25m(人行道及树池)=24m。

(四)纵二路(道路等级:城市支路):道路长度为470m,道路路基宽度为12m,双向两车道,道路横断面设计为:2.25m(人行道及树池)+7.5m(车行道)+2.25m(人行道及树池)=12m。

项目估算总投资7406.9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

2.3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287615.67元。

2.4 设计服务期限:本工程设计合同工期为35个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5个日历天、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10个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个日历天。服务周期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满)为止。

2.5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配合相关报建;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咨询服务、工程验收交付等。

服务范围:完成本项目可研报告范围内各专业报建报批技术文件的编制和配合报建的工作,各相关专业的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专业工程深化设计、对专项设备设施的设计配合、变更设计、施工阶段配合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道路工程(含箱涵)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等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2)技术配合工作:甲方后续各类招标工作配合、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竣工验收及概算清理、专题研究等;配合设计审查(设计方案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及相关配套设计服务(包括不限于修详通、报建通、竣工通)等项目全过程的设计服务。

(3)现场服务:现场指导与监督、施工配合,及时处理现场设计问题。

(4)工程概算。根据审核完成的初步设计方案做好工程概算编制工作,概算的编制采用清单模式,执行限额设计,如果在预算编制过程中超出限额价,中标人应无条件优化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③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上述人员须在投标人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或以上(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社保证明材料。

3.3 自2021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发生因设计原因导致的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投标人需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近三年以来在该系统中和“信用中国”中没有出现被限制参与招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信息、没有出现经营异常信息(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除外)、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良记录、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现场查询);

3.5 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须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拟投入的人员必须在已登记人员中派出。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10 月24 日 9 时 30 分前登录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z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填写“招标文件下载登记表”,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按钮(投标人应确认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系统操作详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投标系统使用指南-投标人(2021版)),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768-2393020)。

5.2 请投标人密切留意系统中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 月 24 日09时30分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详细操作方式见详细操作方式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投标系统使用指南-投标人(2021版),咨询电话0768-2393020)。

6.2 本项目完全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及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署明联系电话。开标时各投标人如收到短信通知须凭CA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解密,开标解密完毕各投标人需在网上开标大厅确认开标结果;如有异议,投标人需在开标后30分钟内通过网上开标大厅提出;如开标后30分钟内未做确认,也未提出异议,则视同默认开标结果。

6.3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交与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及一套纸质版的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正本一份,副本肆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盖章、签字后的复印件),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

6.4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及不按要求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和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澄清、更改,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8、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饶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768-7800141

地址:饶平县饶平大道西侧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饶平县凤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饶平县黄冈镇沿河北路36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68-2596699招标代理: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城新路100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联系人:林工电话:0768-2266555













2024年9月29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