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徐州市普通国省道大中修工程施工项目(第三批)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7/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3年徐州市普通国省道大中修工程施工项目(第三批)
DZX2023-SG8、DZX2023-SG9、DZX2023-SG10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徐州市普通国省道大中修工程施工项目已由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徐路计〔2023〕55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苏交公养〔2021〕347号、苏交公养〔2023〕123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养护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位于徐州市境内,本项目为2023年徐州市普通国省道养护大中修工程(第三批)DZX2023-SG8、DZX2023-SG9、DZX2023-SG10标段,具体如下:
(一)G311(168.5~171.806上下行)段:
铣刨行、超车道沥青砼面层和水稳上基层,下基层病害局部维修后(下承层若存在旧沥青面层则向下挖除18cm,换填18cm抗裂水稳),重铺18cm抗裂型水泥稳定碎石+8cm改性沥青厂拌热再生Sup25下面层+4cm改性沥青SMA-13上面层。灯控路口进行抗车辙处置。排水、中分带、标线等附属设施进行修复。
(二)S612(K2+000~K6+000段下行)段:
铣刨行、超车道沥青砼面层和水稳上基层,下基层病害局部维修后(下承层若存在旧沥青面层则向下挖除18cm,换填18cm抗裂水稳),重铺18cm抗裂型水泥稳定碎石+8cm改性沥青厂拌热再生Sup25下面层+4cm改性沥青SMA-13上面层。灯控路口进行抗车辙处置。排水、中分带、标线等附属设施进行修复。
(三)S322(50.1~52.5上下行,54.25~56.552上行)段:
铣刨老路行车道及超车道面层及上基层30cm后,对下承层局部修复,其上铺筑18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8cm改性厂拌热再生SUP-25+4cm改性沥青SMA-13。灯控路口铣刨两层面层和基层、底基层,下承层处理后回铺两层20cm抗裂型水泥稳定碎石+8cm改性沥青SUP-25+4cm改性沥青Sup13(部分试验路段运用抗车辙新材料处治)。排水、中分带、标线等附属设施进行修复。
2.2招标内容为:本次招标共划分为3个标段,招标内容为上述工程概况中各标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具体以各标段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为准)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修复等,施工过程中环保措施应满足大气污染防控治理要求。
2.3计划施工工期:93日历天(暂定2023年8月15日开工,2023年11月15日完工,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2.4本项目投资额约6338万元。
DZX2023-SG8标段投资额约人民币2375万元;
DZX2023-SG9标段投资额约人民币1524万元;
DZX2023-SG10标段投资额约人民币243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根据《江苏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申请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1.3业绩条件要求: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系统交/竣工时间),至少承担过一个一级及以上等级的公路工程(须包含沥青混凝土、水稳路面施工)施工项目。
3.1.4信誉要求: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施工类)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3.1.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项目经理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以来(系统交/竣工时间),至少担任过一个一级及以上等级的公路工程(须包含沥青混凝土、水稳路面施工)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职务;
(4)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
3.1.6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要求:
(1)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总工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项目总工自2018年1月1日以来(系统交/竣工时间),至少担任过一个一级及以上等级的公路工程(须包含沥青混凝土、水稳路面施工)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含副职)职务;
(4)拟投入的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
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本单位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
注:
A.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B.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以下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①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1.7相关投标人(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7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申请人自有人员,应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
3.8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本项目3个标段的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
3.9投标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其他业务合作单位工程款、材料款,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并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无条件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由投标人自行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及“徐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徐州市王陵路68号
联 系 人:陈平
电 话:0516-85605570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地 址:徐州市淮海西路207号1801室
联 系 人:王春雷、王亚晴
电 话:0516-85797030、18811939607
E-mail:xzjty_ztb_w@163.com
8.其他
1、投标人应及时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和补充“主要人员业绩”、“单位业绩”中的“项目简介”、“工程简介”且需体现:“路线等级”、“规模”、“投资”、“技术标准”、“主要人员职务”等相关内容,以能充分体现出投标人填报的主要人员业绩、单位业绩的规模和合同内容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录入的信息依法在“信用交通?江苏”平台公布,系统对相关信息的变动(录入、修改、删除等)如实进行记录。投标人承诺对所有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录入信息不再进行事前审核。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信用管理规定视情节确定其失信行为等级,记入其信用档案。
3、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5、关于人员职务的认定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职务详述”一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如“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
6、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3 年 7 月 17 日,预约截止时间 2023 年 7 月 24 日 17 时 30 分。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8 日 9 时 30 分。开标地点: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27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投标文件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8 日 9 时 30 分,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8 日 10 时 00 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8、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半个小时递交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门(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
窗体顶端
9、本项目招标文件由《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项目专用本和补遗书等组成。《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10、招标人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议和组织现场踏勘。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窗体底端
11、开标活动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主持,并全过程向所有投标人网络直播,请投标人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电脑PC端、安卓系统、IOS系统均可),并进入远程会议。
腾讯会议号:214-368-422
12、投标人投标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5902430。
13、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实行合格制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3年7月17日
DZX2023-SG8、DZX2023-SG9、DZX2023-SG10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徐州市普通国省道大中修工程施工项目已由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徐路计〔2023〕55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苏交公养〔2021〕347号、苏交公养〔2023〕123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养护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位于徐州市境内,本项目为2023年徐州市普通国省道养护大中修工程(第三批)DZX2023-SG8、DZX2023-SG9、DZX2023-SG10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号 | 路线名称 | 起点桩号 | 终点桩号 | 车道里程 (公里) | 折算里程 (公里) | 实施车道 |
DZX2023-SG8 | G311 | 168.5 | 171.806 | 13.224 | 3.306 | 上下行 |
DZX2023-SG9 | S612 | 2 | 6 | 8 | 2 | 下行 |
DZX2023-SG10 | S322 | 50.1 | 52.5 | 9.6 | 2.4 | 上下行 |
54.25 | 56.552 | 4.604 | 1.151 | 上行 |
(一)G311(168.5~171.806上下行)段:
铣刨行、超车道沥青砼面层和水稳上基层,下基层病害局部维修后(下承层若存在旧沥青面层则向下挖除18cm,换填18cm抗裂水稳),重铺18cm抗裂型水泥稳定碎石+8cm改性沥青厂拌热再生Sup25下面层+4cm改性沥青SMA-13上面层。灯控路口进行抗车辙处置。排水、中分带、标线等附属设施进行修复。
(二)S612(K2+000~K6+000段下行)段:
铣刨行、超车道沥青砼面层和水稳上基层,下基层病害局部维修后(下承层若存在旧沥青面层则向下挖除18cm,换填18cm抗裂水稳),重铺18cm抗裂型水泥稳定碎石+8cm改性沥青厂拌热再生Sup25下面层+4cm改性沥青SMA-13上面层。灯控路口进行抗车辙处置。排水、中分带、标线等附属设施进行修复。
(三)S322(50.1~52.5上下行,54.25~56.552上行)段:
铣刨老路行车道及超车道面层及上基层30cm后,对下承层局部修复,其上铺筑18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8cm改性厂拌热再生SUP-25+4cm改性沥青SMA-13。灯控路口铣刨两层面层和基层、底基层,下承层处理后回铺两层20cm抗裂型水泥稳定碎石+8cm改性沥青SUP-25+4cm改性沥青Sup13(部分试验路段运用抗车辙新材料处治)。排水、中分带、标线等附属设施进行修复。
2.2招标内容为:本次招标共划分为3个标段,招标内容为上述工程概况中各标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具体以各标段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为准)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修复等,施工过程中环保措施应满足大气污染防控治理要求。
2.3计划施工工期:93日历天(暂定2023年8月15日开工,2023年11月15日完工,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2.4本项目投资额约6338万元。
DZX2023-SG8标段投资额约人民币2375万元;
DZX2023-SG9标段投资额约人民币1524万元;
DZX2023-SG10标段投资额约人民币243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根据《江苏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申请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1.3业绩条件要求: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系统交/竣工时间),至少承担过一个一级及以上等级的公路工程(须包含沥青混凝土、水稳路面施工)施工项目。
3.1.4信誉要求: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施工类)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3.1.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项目经理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以来(系统交/竣工时间),至少担任过一个一级及以上等级的公路工程(须包含沥青混凝土、水稳路面施工)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职务;
(4)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
3.1.6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要求:
(1)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总工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项目总工自2018年1月1日以来(系统交/竣工时间),至少担任过一个一级及以上等级的公路工程(须包含沥青混凝土、水稳路面施工)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含副职)职务;
(4)拟投入的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
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本单位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
注:
A.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B.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以下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①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1.7相关投标人(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7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申请人自有人员,应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
3.8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本项目3个标段的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
3.9投标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其他业务合作单位工程款、材料款,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并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无条件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由投标人自行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及“徐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徐州市王陵路68号
联 系 人:陈平
电 话:0516-85605570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地 址:徐州市淮海西路207号1801室
联 系 人:王春雷、王亚晴
电 话:0516-85797030、18811939607
E-mail:xzjty_ztb_w@163.com
8.其他
1、投标人应及时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和补充“主要人员业绩”、“单位业绩”中的“项目简介”、“工程简介”且需体现:“路线等级”、“规模”、“投资”、“技术标准”、“主要人员职务”等相关内容,以能充分体现出投标人填报的主要人员业绩、单位业绩的规模和合同内容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录入的信息依法在“信用交通?江苏”平台公布,系统对相关信息的变动(录入、修改、删除等)如实进行记录。投标人承诺对所有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录入信息不再进行事前审核。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信用管理规定视情节确定其失信行为等级,记入其信用档案。
3、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5、关于人员职务的认定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职务详述”一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如“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
6、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3 年 7 月 17 日,预约截止时间 2023 年 7 月 24 日 17 时 30 分。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8 日 9 时 30 分。开标地点: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27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投标文件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8 日 9 时 30 分,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8 日 10 时 00 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8、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半个小时递交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门(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
窗体顶端
9、本项目招标文件由《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项目专用本和补遗书等组成。《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10、招标人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议和组织现场踏勘。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窗体底端
11、开标活动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主持,并全过程向所有投标人网络直播,请投标人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电脑PC端、安卓系统、IOS系统均可),并进入远程会议。
腾讯会议号:214-368-422
12、投标人投标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5902430。
13、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实行合格制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3年7月17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