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2025年临沧市烟草公司后勤交通保障服务项目(2023年度)招标公告
金额
18.44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fht-yn-zb20220238
预算金额18.44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袁小姐0871-64153047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09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23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2-12-02 09:27:00 来源:

2023-2025年临沧市烟草公司后勤交通保障服务

项目(2023年度)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3-2025年临沧市烟草公司后勤交通保障服务项目(2023年度)”经批准,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内容:

2.1.1项目名称:2023-2025年临沧市烟草公司后勤交通保障服务项目(2023年度)(招标编号:DFHT-YN-ZB20220238);

2.1.2服务内容、范围及方式:临沧市公司本部和8个县区分公司后勤交通保障服务,专人专车驻地提供乘客运输服务,数量为:48人/辆/年。服务范围为招标人烟叶生产、卷烟销售和专卖管理等工作所需的交通保障提供全面服务。服务方式: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专用车辆及驾驶人员进行驻地服务,随叫随到。

2.2服务要求:

2.2.1服务车辆要求:①车辆性能要求:具有较强的道路通过性,适合招标人在烟叶种植区域使用;②车辆使用情况:使用年限不超过2年(或公里数不超过5万公里)或全新车辆,新车官方购置价格在18-25万元以内;③车辆参数配置:燃油类型为汽油,载客为5人及以上,四驱,发动机为2.0T,141KW及以上。④车辆所有权需为投标人所有,将拟提供服务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年检合格记录提交招标人备案留存,并提供服务车辆的车况信息统计表以备核实。⑤投标人所提供的车辆均须满足招标人要求,若招标人认为提供车辆不能完全满足所需,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人告知时限内根据招标人要求给予更换。⑥提供服务的车辆按招标人有关规定购买车辆保险,应将提供服务车辆的交强险及所涉及的商业保险保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交招标人备案留存。投标人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年检,并严格按照《车辆使用手册》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车辆在服务期限内车况良好、性能和安全得到保障,若有安全隐患必须及时维修,杜绝车辆在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形下运行,以确保用车安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与要求”。)

2.2.2服务人员要求:①年龄:25-50岁,持有机动车驾驶证C1及其以上驾照,驾龄为5年以上。②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诚实守信、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质优秀、责任心强、遵纪守法。③若拟派驾驶服务人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投标人则应立即更换为符合要求的,否则因此发生事故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招标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④拟派驾驶服务人员必须符合驾驶员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无职业禁忌(复视、立体盲、严重视野缺损;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美尼尔症;眩晕;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者;无饮酒嗜好)。⑤拟派驾驶服务人员不得从事第二职业和兼职,需要长期驻地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与要求”。)

2.3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达到合同约定,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人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与要求”。

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临沧市八县区及其乡镇等专人专车驻地服务)。

2.5服务期限:3年(2023年至2025年)。该项目实行一招三年,服务时限3年,服务一年一评价,合同一年一签订。评价合格后方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评价不合格的,招标人另行采购。第一年合同签订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年度评价合格后,第二年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第三年合同签订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6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已到位。

2.7本项目为固定单价招标,按服务内容单项报价,含税最高单价限价如下:

服务内容

单位

数量

含税控制单价金额

(元/年/辆/人)

服务时限(月)

专人专车驻地提供乘客运输服务

人/辆

48

184456.04

12

备注: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一招三年,起始年2023年度,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本项目招标含税控制单价184456.04元。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一年一评价,本次第一年2023年度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1.本项目为固定单价招标,含税控制单价金额为184456.04(元/人/辆/年)。若因招标人需要,可按需增加车辆和人员服务数量(以书面方式通知投标人),并执行该固定单价进行结算。投标人必须按照配备要求确保车辆和服务人员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就位,招标人以投标人就位并开始提供服务时间为准支付费用(包括本合同履行期间的新增车辆),如无法整月结算的,则按照已服务天数*日费用(月费用标准/30日)计算标准结算。

2.该含税控制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投标人提供服务过程中除燃油、过路费外和疫情期间核酸检测的所有费用:①车辆运行费用、车辆保险费、车船税、车辆保养与修理费、停车费、车辆罚款和车辆清洗费用除燃油、过路费和疫情期间核酸检测费外的车辆相关所有费用;②驾驶服务人员劳务费、保险费(社会养老保险、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大病保险、意外伤害险)、差旅补助费、驻地服务食宿费、体检费、加班费和福利费等人员相关所有费用;③投标人的风险费及利润税金等公司运行所有费用;④投标人为完成本次服务上述提及费用之外的所有费用。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承担招标项目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在人员、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持有有效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投标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以及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材料;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能提供增值税发票(提供承诺书)。

3.3投标人信誉:投标人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提供书面承诺)。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注:上述网站查询以开标前的查询结果为准);近三年(2019年11月至今)没有因违反本项目所属行业行为规范受到国家相关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除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已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除外)、税收违法黑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上述网站查询以开标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3.4近三年(2019年11月至今),投标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行为(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注:上述网站查询以开标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3.5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及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以其下发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名录为准)。

3.6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提供资料中被查出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的,其中标无效。

3.7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及其他失信、不良行为记录的;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供应商在参加行业采购活动中,向行业干部职工行贿的,将其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实施严格禁入措施,禁止参加新采购项目。

3.8凡有意参加者,需携带下列证照购买招标文件:

l 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l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

l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报名时提供,授权委托书须写明项目名称)。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注:文件费缴纳方式仅接受现金或公对公转账;国内疫情防控期间,可支持网络报名,报名电话:0871-64153047,联系人:高女士。如为网络报名需将以上报名资料发送至公司邮箱并备注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码:yndfht@126.com,并电话至招标代理公司联系人进行报名确认事宜)。

5.2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21205日至20221209日止(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5.3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411号金泰国际9栋11楼1118号)。

6.标前答疑:另行通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1223日上午09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云南省临沧市工业园区信息产业园3F(鑫豪酒店3楼)。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和《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

地 址:临沧市临翔区南天路200号

联 系 人:杨先生、杨女士

联系人电话:0883-216560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411号金泰国际9栋11楼1118号(云南分公司)

项目负责人:袁小姐、高小姐

联系人电话:0871-64153047

邮 箱:yndfht@126.com

日 期:2022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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